快樂工作坊(九之六)(婚姻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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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前述學員們的答案,我更加確認上述的推論,也就是當夫妻兩人出現壓力/挫折/衝突時,如果所選擇的溝通對象不是另一半,或是溝通時用錯了方法(不是 fight 就是 flight),那麼結果一定是兩人之間的距離越來越遠、越來越疏離……,兩人之間不再有專屬於婚姻的甜蜜和快樂。此時,一方出現「外遇」就只是夫妻關係不良的「結果」,而不是「原因」。

既然「外遇」只是「結果」而不是「原因」,於是我勉勵學員,不必將精力、焦點放在「如何防止外遇」上面,而是放在如何增進「專屬於婚姻的甜蜜和快樂」,具體的方法就是「良好的溝通」。

談到「如何增加夫妻間的甜蜜和快樂」,我相信坊間有許多名嘴、書籍、講座都會提供建議,我相信那些方法都有用,正如學員H君所寫的答案「維持戀愛時期的感覺(例如兩人放下孩子,單獨約會、喝咖啡、看電影)…」。

不過,我想要提醒學員的是,既然我曾經多次跟大家提到,婚姻的目標是:夫妻兩人共同享受天父上帝特別置放在婚姻關係裡的甜蜜和快樂(包括良好的親子關係、與父母的關係……),這裡的「特別」是強調在其他形式的男女關係下(例如兩人不斷更換性伴侶、花錢找性伴侶、同居而沒結婚、發生外遇…),都無法經驗(體會)到的甜蜜和快樂。有了共同的目標,大家才不會各說各話,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延續上述目標,如果妻子所能提供「增加兩人間甜蜜和快樂」的方式,就僅止於「單獨約會、喝咖啡、看電影」,甚至於是「上摩鐵找激情」……,那麼很顯然的,它不具有「特殊性」、「專一性」,因為任何一位「小三」都做得到呀,不是嗎!

上述有關婚姻的目標(理想)並不是我自己隨便講的,而是出自聖經的教導,首先是創世記2:8-15:【耶和華上帝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裏。……耶和華上帝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伊甸的原意是快樂,「伊甸園」就是「快樂的園子」,由此可知上帝造人的目的就是要讓人們享受著快樂的生活。

我個人習慣將「快樂」分成兩類,第一類是”自以為是”的快樂,它通常是短暫的、輕易得到的、有副作用的(台語說的「爽到你甘苦到我」),例如台灣某大富豪W先生的長子Y君,當年他跟自己的女學生發生外遇時想必是快樂的,不過前一陣子媒體報導他跟原先外遇的對象L君對簿公堂,原因是他長久見不到自己跟L君所生的兒子,於是他控告L君妨礙兒子的自由……。事情走到這裡,我相信Y君就變得不快樂了;

第二類是”符合聖經”的快樂,它通常是長久的、必須付出代價的、沒有副作用的(每一位參與其中的人都很快樂),前述婚姻中「特殊的甜蜜和快樂」就是屬於這一類。

接下來創世記2:21-24記載著:【耶和華上帝使他(亞當)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上帝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夏娃),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上述經文告訴我,男女之所以會彼此吸引進而走入婚姻,也是上帝奇妙、精心的安排,【二人成為一體】代表一種人際間最特殊的關係,於是在這種最特殊的人際關係中,蘊藏著「最特殊的甜蜜和快樂」就是合理的推論!

當然,如同大家都同意的一句話「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所以結了婚的夫妻必須付出許多代價、努力學習聖經中的教導,才能享受到上帝置放在夫妻關係中「最特殊的甜蜜和快樂」。

我繼續想到,在上帝起初的設計中,先生和妻子的角色(功能、任務)是不同的,先生的任務是在創世紀2:15:【耶和華上帝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妻子的任務則是在創世紀2:18:【耶和華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因此我多次勉勵工作坊的學員,努力地學習成為一個「幫助者」,幫助先生往婚姻目標(最特殊的甜蜜和快樂)前進,結果是夫妻兩人都可以嚐到「最特殊的甜蜜和快樂」。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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