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10月下旬在「快樂門診」中,因為夫妻經常衝突而來求診的基督徒A君表示,前一陣子兒子因為疫情而在家裡上網課,由於學校課程排得很緊湊,於是他第一次點了外送食物當作午餐,沒想到先生知道後很生氣地質問兒子:「我們家有有錢到可以使喚別人嗎?」
兒子理直氣壯地回:「運費很便宜呀!」先生更生氣…
A君看在眼裡,心裡很不舒服,認為先生愛發脾氣、管教不當…,於是夫妻關係變得緊張;A君還想到,兒子在家叫食物外送,只要時間掌握得宜,晚歸的先生並不會發現,因為食物的容器上並不會標註是「外送」還是「外帶」…
聽到這裡,雖然我知道「外送食物」已經是非常普遍的現象,不過我提醒A君應該按照聖經雅各書 1:19的教導:【你們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
「可不可以(該不該)叫外送?」應該只是「冰山的一角」,如果想要弄懂水面下「冰山的主體」,那就必須藉著【快快的聽】(認真聽、仔細想),才有可能「完整地」看懂問題並解決問題,而這樣的過程必須花時間、有耐心……
接下來,我提出我的分析>>>我認為A君的先生教導(教訓)兒子應該要節省金錢(理論上外送食物必須加上若干運費)、凡事應當靠自己而不該使喚別人(該出門買食物就自己出門),因此禁止兒子叫食物外送…,在本質上並沒有錯;
兒子想要有多一點休息的時間、事先蒐集資訊找到便宜的運費、促進低迷多時的經濟活動,因此叫了外送食物…,這在本質上也沒有錯!
面對上述場景,身為「人妻」跟「人母」兩個角色的A君該如何選擇立場呢?
我聯想到創世紀 2:24:【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裡的【二人成為一體】除了大家都想得到的同房做愛之外,更深的含意是「在所有人際關係中,夫妻關係的位階是最高的、高過其他一切關係(包括上一代或下一代的親子關係)」;換句話說,當任何人際關係跟夫妻關係衝突時,夫妻二人都應該以後者為重,這就像是任何法律如果抵觸憲法,那麼該法律是無效的!
已經協談過多次的A君認同上述說明,於是我勉勵她,雖然絕大多數先生(即便已經是基督徒)並不知道如何實踐【二人成為一體】,不過做妻子的可以做示範(以身作則)、把先生當成最重要…,而發生上述「可不可以(該不該)叫外送?」的父子衝突時,就是一個很好的機會,於是我鼓勵A君對兒子說明,先生的態度跟兒子的想法都沒有錯,不過為了實踐【二人成為一體】,A君會站在先生的立場來思考,因為家裡的開銷是先生在負責,因此她建議兒子要忍耐,等他有一天經濟自主了,他就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叫外送!
雖然A君在理性上贊同上述分析,不過在情感上還是覺得窒礙難行,於是我繼續思考該如何幫助A君……
就在此時,聖靈賜下一個靈感,於是我問A君:「妳認為天父上帝設立『婚姻制度』的終極目標為何?」
A君想了許久,提出了幾個聖經中的教導,例如「丈夫要為妻子捨己、妻子應該順服先生……」
我表示,A君講的都沒錯,不過我有一個更簡明的答案,那就是「快樂」,等同是童話故事裡的「王子和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A君露出疑惑的表情,於是我提出聖經中的依據,是在創世紀2:15:【耶和華上帝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以及2:18:【 耶和華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因為「伊甸」的原意是「快樂」,而男女的「婚姻制度」是發生在「伊甸園」中,所以我推論上帝設立『婚姻制度』的終極目標,就是要人們享受婚姻中的「快樂」!
談到這裡,我可以猜想到A君的感受,她在理性上無法反駁我的說法,不過在情感上很難認同,因為她當下的夫妻關係是讓她不舒服、不快樂的……
於是我告訴A君「三層樓的圖示」,在我的想法中,世界上每個人都按照自己(以為是)的方式在尋求快樂,不過快樂分成2類:
一類是「看得見的、直接的、每個人都知道的…」(一般的快樂),例如吃美食、住豪宅、到處旅遊、考試100分、交到俊男美女、兒女聽話、配偶體貼、擁有健康、凡事順利…>>>這類的快樂都是發生在符合理性的「二樓」,不過當上述項目消失或得不到時,人們就會變得勞苦愁煩!
另一類是「看不見的、隱藏的、絕大多數人不知道的…」(滿足的喜樂),最經典的例子就是「婚姻」,而它發生在超乎理性的「三樓」!
至於圖示裡在2、3樓之間有一座「隱藏的樓梯」(或是一道暗門),意思是A君如果想要體驗到上述第二類的快樂,就必須拿到鑰匙(聖經的真理)、用力打開門鎖或登上樓梯(認真去操練、實踐),接下來就能進入「3樓」、體驗到「滿足的喜樂」!
我勉勵A君,雖然前述發生在「二樓」的父子衝突讓她不舒服、不快樂……,不過她可以運用「自由意志」、決定按照聖經教導(【二人成為一體】)去行,結果會有以下3種可能:
一是:對兒女做出示範「夫妻關係的位階高過其他人際關係」、兒女也學會了,於是導致無數華人夫妻長期痛苦、甚至離婚收場的「婆媳衝突」就不會發生,因為後者就是一個結了婚的男人不知道「夫妻關係」跟「母子關係」(上一代)孰輕孰重所引起的……;未來,當兒女都依照聖經真理建立起幸福快樂的家庭,A君看了肯定很快樂(滿足的喜樂)!
二是:當A君願意深入思考,就可以看懂,原來先生來自軍事化教育、家境貧窮的家庭,童年時期連一罐「養樂多」都不敢對父親開口要,因此對於金錢的節儉已經成為他的「信仰」了;既然是信仰,就無法被任何理性的辯論改變。
反過來看,A君可以趁機對兒女說明先生當年是如何地刻苦耐勞、發憤圖強、認真打拼…,如今才能站穩腳步、撐住一個家;
當A君如此行,就是在幫助兒女更深地認識自己的父親……,說不定某一天學校老師出了一個作文題目「我的父親」,兒女寫作的內容正好被先生看到……,此時A君才溫柔地提醒先生「孩子們叫外送,並非『刻意要浪費錢、故意要使喚人』,其實只是『好奇、嘗新』……」,先生聽了進去,於是願意(因為先前兇惡的態度)跟兒女致歉,兒女肯定很高興。看到這一幕,A君也一定很快樂(滿足的喜樂)!
三是:A君在先生面前示範了「夫妻關係的位階高過其他人際關係」,未來有一天先生也學習將A君的地位高舉在他原生家庭的母子、父子關係之上……,A君一定很快樂(滿足的喜樂)!
………………
協談最後,我勉勵A君認真地成為一位基督徒(效法基督的人),不要受制於2樓「表面上的痛苦、衝突」、相信並操練聖經的教導,於是可以上到「3樓」,親自體驗「隱藏的快樂、滿足的喜樂」!
我同時聯想到,上述「超乎理性」過程最極致的典範就是「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正如希伯來書12:2:【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上述【擺在前面的喜樂】就是一種「隱藏的快樂、滿足的喜樂」,因為祂的死救贖了全人類,使得一切信靠祂的人不再滅亡、反得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