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這也要管?

分享這篇文章:

106年11月21日,內場的領班A大廚跟我討論到一件車禍消息〔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苗栗縣頭份市1名67歲的林姓婦人,昨天清晨5點多與友人出門運動穿越中華路段,疑因天色昏暗,未注意左右來車,先遭65歲的徐姓婦人騎機車從後面擦撞,林婦當場倒地不起,隨後2輛機車驚見事故疾駛閃過,但才隔40秒,1輛汽車高速而來閃避不及,直接輾過林婦,送醫後,傷重不治。

處理警方感嘆,當時有兩輛機車路過,騎士若有下車協助交管,以車燈做警戒,或許後方來車就能注意到這起事故,即時踩煞車或進行閃避,婦人也能撿回一命。

A大廚問我:「那兩個見死不救的摩托車騎士,有沒有罪呢?如果他們任何一位願意停下來幫忙,那位老婦應該就不會慘死了!」

我說:「在我們的法律上,那兩位路過的騎士,並沒有法律上的責任,不過我相信在聖經所描述的末後審判時,天父上帝很可能會質問他們,為何沒有停下來幫忙傷者?」

過了幾秒鐘,A大廚突發奇想地問我:「阿信,你說末後審判時,天父上帝不只是要察看每個人做出的行為,連一個人的想法(思想),也會被拿出來檢視,這樣合理嗎?我的意思是,連我在想什麼,祂也要管喔?」

我想了一下,看要如何回答?突然間我想到了一個前幾天的社會新聞,標題是「水電工殺害阿嬤」:台北市松山區昨日驚傳強盜殺人案,莊姓老婦人在家被砍死,家中保險箱被撬開。昨晚警方在涉嫌重大33歲黃姓水電工家中,搜出6萬元現金。

警方調查,黃本月11日先在廣州街買水果刀,隔天下午3點進去莊婦屋內施工,晚上八點,莊從廚房走出來,黃便朝莊身上猛刺十餘刀,並持砂輪機將保險箱鋸開,偷走一疊現金……

於是我回答A大廚並表示,該水電工在犯案前一天,就去買了水果刀,可見得他是預謀殺人,而不是臨時起意。他想要做壞事的念頭,至少在案發前一天就形成了,接下來的他則是在行為上完成(執行)腦袋裡的想法,所以這是連續性的一件事。

雖然目前的法律只能對一個人看得見的行為加以處罰,不過人們還是會重視嫌犯心裡的想法為何,最容易理解的就是同樣是殺人,在我國的刑法裡,如果是“故意”(預謀)殺人,那麼刑度是”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如果是過失致人於死者(犯罪者原先並“不知道”他的行為會造成對方死亡),則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這兩者之間,最大的差別不就是腦袋裡的想法不一樣嗎?前者殺人的念頭已經預先存在一段時間,而後者則是沒有該念頭。

當然,每個人(包括我自己)在心裡有邪惡、不好的念頭,如果沒有說出來或是做出來,那麼別人是不會知道的,當然現行的法律也管不到,不過我所認識的天父上帝是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的,正如西伯來書 4:12-13所說:【上帝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

既然如此,在末後審判時,我們每一個人(包括那兩位沒有伸出援手的機車騎士)的心思意念會被天父上帝拿出來檢視,就不是什麼奇怪的事了。同樣的道理,如果有人願意停下來幫助傷者,就算他反而惹上麻煩,甚至於是被誣控為肇事者……,我相信在末後審判時,天父上帝不僅會還他清白,還會給他一個大大的獎賞!

有鑑於此,我們每個人除了外在、別人看得見的言行,也要重視腦袋裡、別人不知道的心思意念,正如聖經在詩篇 139:23-24說:【神阿,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甚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