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我們也跟其他夫妻一樣,也就是說意見不合的爭吵,不可能只有一次;幾次下來,我真的覺得自己已經是江郎才盡,完全無計可施了。這時候,我想起的是,當初在結婚禮拜當中,我當著天父上帝還有雙方親友的面前,我承諾要愛我的妻子一輩子,不管是面臨貧窮、疾病或是任何困境,我都要愛她,我告訴我自己一定要守住這樣的諾言!
我不斷地提醒我自己一定要守住這樣的諾言,於是我向天父上帝禱告,求祂幫助我。上帝先讓我想到的是約翰一書4:18說:【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
所以我最先檢討的是,自己為了要縮短妻子出現負面情緒的時間,對她大聲說話、或是近乎咆哮的態度,原先我還自以為那是強調理性的溝通方法,但其實早已遠離聖經的教導了,因為我從妻子的眼神中,看到了她的懼怕!
為了愛我的妻子,我願意改變。
接下來,上帝給了我創世紀2:18的啟示:【耶和華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於是我堅定地認定妻子是我的幫助者,她不是要來找我麻煩、潑我冷水、令我難堪、惹我生氣的。
再接下來,上帝讓我想起使徒保羅對於婚姻的教導,記載在以弗所書5:25【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既然聖經強調“捨己”,那麼我是不是應該開始改變原先我很自豪的那種生活(思考)模式,也就是理性(99%)>感性(1%),而這樣的模式是從我學生時代,到當上大醫師,一直都很有效的思考模式呀!我真的要改變嗎?
我只掙扎了一下,因為我想要照著聖經的法則來對待我的妻子,所以我願意改變自己(捨己),是因為想要愛我的妻子,而不是被任何人強迫的。
說來神奇,當我下定決心願意改變時,接下來好像就容易多了,上帝繼續幫助我明白“愛的真諦”,記載在歌林多前書13:4—8:【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原來當我的妻子正處於在負面情緒時,如果我想要用符合聖經的方式來愛她,我最應該、最正確的回應方式就是從“忍耐”開始做起,當然在這樣的的過程中,如果我有違反聖經教導的,我就依照雅各書 5:12的教導:【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以及它所衍生出來的”實話實說、就事論事”(做錯事了就道歉)的法則,該道歉就道歉不必硬ㄠ,接下來如果妻子的情緒仍未平復,我就繼續“忍耐”……。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