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2月份某一天在吃過了員工餐後,餐廳的小老闆N君說:「昨天晚上發生了一件前所未有的狀況,那就是有一位日本客人,用完餐後,原先用來固定眼鏡和鏡腳的小螺絲突然掉了,於是眼鏡就不能戴了,這對一個近視的人而言是很不方便的,於是那個客人就在餐桌上面和地板上,一邊扶著殘缺的眼鏡,一面到處找那顆小小的螺絲……。
過了一會兒,他就滿頭大汗了,模樣相當狼狽,於是我過去了解狀況。知道是掉了螺絲之後,我也幫忙找了一會兒,還是找不到,於是我想起在櫃檯的抽屜裡,我有一副自己備用的眼鏡,我把它的螺絲拆下一顆,看能不能用,不過尺寸太大了,塞不進去,這該怎麼辦呢?
這時候我看到我讀國二的兒子正在店裡用晚餐,於是我拜託他帶那位日本客人去我兒子常去的眼鏡行修理。起初我兒子不願意,因為他的晚餐只吃了一半,不過後來他還是勉為其難地去了。回來之後,我稱讚他是日行一善,他則是告訴我原先不想去的原因是他擔心對方是個陌生人,會不會心懷詭詐而對他不利!」
聽完N君的一番話,我回應說:就這件事件而言,妳兒子確實是應該被肯定、稱讚。在聖經中,“愛心”始終都是“動詞”,而不是“名詞”或“形容詞”,在路加福音10:25-37記載:【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裏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在這段記載中,這位“好心的撒馬利亞人”用了超過七個以上的動詞,來表達他對一個陌生人的關心;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們可以知道,“愛一個人”是需要付上代價的,這些代價包括時間、金錢、勞力、名譽、地位、形象……,甚至於是自己的性命。談到犧牲或是付上代價,人類歷史上最極致的例子就是約翰福音3:16所記載:【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每一位世人犧牲了祂自己的生命,這樣的代價充分證明天父上帝對世人的愛是真實的。
反觀我們的社會上,還有每天的政論節目中,許多人的嘴裡高喊著“愛台灣”,不過他們只是用口水來愛台灣,要不然就是沒有把話講完,心裡面完整的一句是“愛台灣的錢”,把台灣的資產掏空,全部挪移到海外藏起來。
場景拉回來餐廳,於是我跟N君說:除了妳兒子值得被稱讚,妳昨天晚上的行為也值得我肯定、稱讚,因為妳沒有對那位客人的困難袖手旁觀,雖然沒有直接解決了客人的問題,不過妳願意付出勞力幫忙找、犧牲自己眼鏡的完整性、還想辦法請兒子協助,我相信天父上帝會很高興的,也一定會祝福妳的,因為聖經在
路加福音6:38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裏;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