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有趣的主題,因為以前在醫院的團契裡,有同事常問,聖經裡不斷強調天父上帝是慈愛、憐憫的,例如詩篇57:10:【因為,你的慈愛高及諸天;你的誠實達到穹蒼。】詩篇25:6:【耶和華啊,求你記念你的憐憫和慈愛,因為這是亙古以來所常有的。】……
那為什麼舊約裡的上帝卻是強調公義、非常嚴厲、常常發怒呢?例如詩篇7:11:【上帝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上帝。】民數記11:1:【百姓發怨言,他們的惡語達到耶和華的耳中。耶和華聽見了就怒氣發作,使火在他們中間焚燒,直燒到營的邊界。】申命記29:28:【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像今日一樣。】……
那到底上帝是慈愛的,還是公義的呢?
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
我想到的答案是大家都看過的”十字架”,因為歌羅西書1:20:【藉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歌羅西書2:14:【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
也就是說,“公義”(嚴厲、會發怒……)是上帝性格中的一部份,而“慈愛”(憐憫、施恩典……)也是祂性格中的一部份。這兩者,乍看之下像是空間中不相交的兩條線,不過全能全智的上帝,卻讓這兩者在” 十字架”上會合了。
我再解釋一下,聖經在創世記裡記載著,當人類的始祖亞當、夏娃違背了天父上帝的命令後,3:22:【耶和華上帝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耶和華上帝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換句話說,“公義”(嚴厲、會發怒……)的上帝宣判了亞當、夏娃”必定死”(死刑)。
沒錯,宣判亞當、夏娃”必定死”,確實是符合了上帝原先的命令【耶和華上帝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在這樣的前提下,上帝性格中的“慈愛”(憐憫、施恩典……)又該如何展現呢???答案是在約翰福音3:16:【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其中的關鍵就是耶穌為救贖世人的罪,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這樣寫好像還是很難懂,我再換個方式:從前有一個國王(就像天父上帝)對全國百姓頒佈了一條命令:【凡偷竊別人財物者,一律砍斷右手!】某一天,執法人員抓到了一個小偷,押解到國王面前,而那個小偷竟然是國王的親生兒子(就像是亞當、夏娃和全人類)。按理說,國王的兒子應該被砍斷右手,不過國王實在是很愛這個兒子,捨不得他的手被砍掉,不過他又不能違反自己先前頒佈過的命令,於是他想了一個辦法,對全國百姓說:「我願意把”我的右手”(就像是耶穌)當眾砍掉(就像是被釘十字架而死),來代替我兒子(就像是亞當、夏娃和全人類)該受的刑罰!」
換句話說,我從耶穌在十字架的犧牲找到了答案,因為它同時滿足了上帝的“公義”(嚴厲、會發怒……)以及“慈愛”(憐憫、施恩典……),也就是說,
”公義”和”慈愛”這兩者,原先像是空間中不相交的兩條線,後來卻在上帝奇妙的救贖計畫中,在”十字架”上會合了。
上面這一段分析,看起來好像很艱深,好像只是基督信仰的辯證,其實它是非常貼近我們每一個人的。如果應用在日常生活中,最容易看到的就是每個家庭裡,如果不是“嚴父慈母”,就是“嚴母慈父”,說得白話一點,就是一個扮黑臉(彰顯上帝的公義、嚴厲、會發怒……),另一個扮白臉(彰顯上帝的慈愛、憐憫、施恩典……),而這樣的分工是有道理的,也是符合聖經教導的。
大家可以想像一個圖示,橫軸是公義(嚴厲),縱軸是慈愛(恩典),孩子在這樣的環境之下,可以很平穩地以45度角的方向長大成熟!反觀,從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容易有偏差,因為單親父母一個人很難同時扮演好兩個角色,如果不是偏向“溺愛、寵愛”,就是偏向“冷血、嚴酷”。
場景拉回來餐廳,經過了上面的模式(我扮黑臉,A大廚扮白臉),我發現E君後來的幾道菜(肉絲炒麵湯汁的多少、炒芥藍記得加糖去苦味……)都有照著A大廚的指示去做,最後A大廚還加碼教他“橙汁排骨”的製作……,於是當天下午休息前,我用勉勵的口氣對E君說:「你今天後來的表現很好,大廚跟你講的重點,你立刻去做,不僅做菜一次到位,大廚也更願意教你,你就會學習得更快,大家也會更喜歡你!」
以上的過程更讓我聯想到聖經申命記30:19:【我今日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隔天早上,我看到D廚師跟E君說:「你台子上準備好的蒸魚,是下午的員工餐要煮的,應該拿去外場的冰箱保存,減少食物腐敗。」E君立刻照著去做了;當E君和另一位廚師一起倒完餿水桶時,外場的Q君還來不及提一桶水要做rinse的動作,於是E君逕自把桶子提走了……,當他走了大約十步,我看到Q君提著水桶出來,於是我叫了一下E君要他留步,我心想他大概是”不會”走回來的,沒想到他立刻回頭走來,把rinse的動作給做完;我還看到他吃過員工餐後,站在水槽邊的台子上,很認真地在把每一隻雞腿劃兩刀(容易炸熟),而這件工作是前兩天才由砧板師傅處,移交給他的新任務。
於是再隔了一天早上,大家在吃員工餐時,我特地在小老闆N君面前稱讚E君把上述三件事都做得很棒,都立刻”受教”。聽完我的陳述,大家都很快樂,我也很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