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引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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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8月14日,我在臉書上看到妻子轉貼的一則報導,標題是:「網路一句『阿拉花瓜』 嚇壞網友急報案」(楊適群/高雄報導),以下是摘要:高市一名男子本月初在網路PO文,「我想幹大事,有哪邊可以讓我阿拉花瓜ㄇ」。乍看之下,令人一頭霧水的「阿拉花瓜」,卻讓知道意思的網友嚇得報案,因為「阿拉花瓜(Allahu akbar)」是一句阿拉伯話,意指「真主至大」,恐怖份子在行動前經常高喊這句口號!

網友擔心PO文者會有攻擊舉動,擷錄網頁向警方報案,警方追查後得知田男是高雄榮總委外的機電維修員,經通知聯繫,田男在PO文隔日中午12時主動到案。田男供稱,知道「阿拉花瓜」是恐怖行動前常講口號,但網路PO文只是說說瘋話,「無聊想引起目光」,並非真要危害他人。警方找上門後,田男驚覺玩笑鬧大,連忙移除文章,警方訊後依恐嚇公眾罪嫌函送。

根據維基百科(wikipedia)解釋,「阿拉花瓜」多用於情緒表達、遭遇危險或要引起他人注意,恐怖分子行動前也會高呼該口號。因此國際間多將此語和恐攻連結,例如美國911事件中被挾持的聯航93班機,駕駛艙通話錄音就有錄到劫機者在控制飛機要撞地墜毀前,恐怖分子就不斷高呼「阿拉花瓜」。

上面這件事立刻讓我想到一件震驚樂壇的事,那就是知名搖滾樂隊「披頭四」的成員約翰藍儂(John Lennon),34年前被瘋狂粉絲查普曼(Mark Chapman)射殺身亡一事。查普曼的妻子在2014年首度開口談論事件,透露她丈夫是為了成名才犯案。查普曼的日裔妻子格洛麗亞(Gloria Hikoro Chapman)在接受英國《星期日郵報》訪問時,透露丈夫殺人後深感後悔,因此他們曾向約翰藍儂的日裔遺孀小野洋子致函尋求原諒。

格洛麗亞透露丈夫曾形容「殺死約翰藍儂後,無法抵抗活在鎂光燈下,遭謾罵遺臭萬年的感覺」,……查普曼因被判處終身監禁,現仍被囚禁在紐約奧爾登(Alden)一所監獄中,過去曾8度申請假釋被拒。

我還想到許多青少年穿著奇裝異服,打扮得怪裡怪氣,露乳露腰露臀,身上刺青,穿上舌環鼻環肚臍環,改裝摩托車的排氣管製造噪音……,推究其心態,恐怕都跟上述故事裡的主角一樣,都是想要 「一舉成名、吸引眾人目光、贏得大家注意」! 如果換做是心理學上的說法,那就是需要被當作是「only one;number one」。這樣的心理需求是本能的也是很強烈的,就像是大家熟知的飢餓、口渴……,如果沒有被滿足就會不擇手段、持續不斷地尋求。

在一般的狀況下,這樣的需求通常會被家庭裡的父母所滿足,就像是臉書上面的許多媽媽,每天都會PO出孩子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這樣的過程其實就是把孩子當成「only one;number one」,滿足了孩子的該種心理需求;如果很不幸地,某甲的家庭出了問題,使得某甲的該種需求沒有被滿足,那麼某甲就很容易會因為本能地想要滿足該種需求,而做出旁人無法想像、理解的怪事。

為什麼這樣的過程,旁人很不容易理解、想像呢?因為它就像是要一個過得豐衣足食的人,去體會另一個人飢餓貧窮的痛苦,或是要一個聰明靈巧的人,去體會另一個人魯鈍愚拙的無奈,是非常困難的。

那到底該怎麼辦呢?如果你是某甲,已經長大成人並且離開了原生家庭,知道了自己心理上的需求,應該要從那裡得到適當的滿足呢?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我想到的是聖經出埃及記 33:12:【我按你的名認識你,你在我眼前也蒙了恩。】也就是說,天父上帝不僅把每一個人都創造得”獨一無二”,因為全世界六、七十億的人口中,每個人的指紋都是“獨一無二”的,就算是同卵的雙胞胎,指紋也是不同的;另外祂還按照姓名,逐一認識我們每一個人。

另外以賽亞書:49:15更是說:【婦人焉能忘記他吃奶的嬰孩,不憐恤他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

總括來說,在天父上帝眼中,我們每個人都是特別的、獨一無二的,既是 only one,也是 number one !

親愛的網友們,如果在原生家庭裡,因為某些原因,你沒有從父母親身上,得到「被視為 Only One;Number One」的滿足,那麼你可以不必像本文前面所提到的那些例子裡的主角,做出驚世駭俗的舉動,想要得到眾人的注目或一舉成名,結果反而是惹禍上身,或是被別人貼上負面標籤;相反地,你可以來到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天父上帝面前,把你的需求、你的委屈都向祂傾訴,我相信祂會用出人意外的平安和愛,來安慰你、保護你,因為詩篇121:1-8說:【我要向山舉目;我的幫助從何而來?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他必不叫你的腳搖動;保護你的必不打盹!保護以色列的,也不打盹也不睡覺。
保護你的是耶和華;耶和華在你右邊蔭庇你。
白日,太陽必不傷你;夜間,月亮必不害你。
耶和華要保護你,免受一切的災害;他要保護你的性命。
你出你入,耶和華要保護你,從今時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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