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涉上帝的自由意志 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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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11月下旬在「快樂門診」中,我接連發現幾位案主遇到的問題都跟「自由意志」管理不當有關,於是我跟案主們說明我的看診規則,那就是「一個人一輩子最多只能管好一個人,那個人就是自己!」經過理性的思考,案主們都同意上述論點,於是我進一步教導她們認識「人生混亂的根源」(如附圖):

我表示,「自由意志」可以區分成三類:

第一類是「上帝的自由意志」,例如:一個人的長相、智力的高低、出生在什麼樣的家庭、會遇到什麼人、明天會不會有地震、後天會不會有海嘯、一個人會不會突然死掉、遵守規則地開車在路上會不會突然被追撞……,在我眼中,這個部分佔每個人生命中的極大部分;

在天父上帝的設計中,許多隱藏、奧秘、未來的事是祂所管理的,所以聖經在馬太福音6:34寫道:【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簡單來說,祂就是教導人們,「明天」是祂的「自由意志」所管轄的範籌,所以人們不需要、沒必要侵犯(干預)「上帝的自由意志」,具體的作法就是【不要為明天憂慮】。

 

第二類是「自己的自由意志」,例如:遇到困境時要不要來快樂門診求助、早餐要吃什麼、要穿什麼衣服、要不要說話、要不要跟人起衝突、要不要外遇劈腿、要不要收受回扣、要不要闖紅燈、要不要隨波逐流……,這個部分的份量雖不及第一類,不過卻是一個人能夠直接管理、掌握的;箴言3:27:【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就是具體的應用。

 

第三類是「別人的自由意志」,例如:別人要說什麼話、要不要聽從吩咐(命令)、要不要欺騙別人、要不要感恩圖報、要不要溫柔體貼、要不要外遇劈腿……,這個部分的份量雖然也不及第一類,不過卻是讓一個人過得不快樂的最常見原因,例如來到門診的妻子,抱怨先生的種種不是;公司的員工,抱怨老闆沒人性;

帖撒羅尼迦後書3:11:【在你們中間有人不按規矩而行,甚麼工都不做,反倒專管閒事…】以及提摩太前書5:13:【習慣懶惰,挨家閒遊;不但是懶惰,又說長道短,好管閒事,說些不當說的話…】就是很生活化的說明。

 

我告訴案主們,一個人如果努力管理好「自己的自由意志」,不要花時間去干涉「上帝的自由意志」,並且尊重「別人的自由意志」……,那麼一個人就有最大的可能可以過得平安喜樂。

相反地,如果不去管理「自己的自由意志」(例如自己的家裡不打掃、孩子不好好教…),經常去干涉「上帝的自由意志」(例如擔心明天會如何、後天會怎樣…),並且經常侵犯「別人的自由意志」(例如數落先生不體貼、錢賺得不夠多…),那麼一個人必定陷入混亂,過得勞苦愁煩。

 

上述說明似乎太過抽象,案主們聽不懂,於是我試著用案主的親身經歷來加以說明。舉例來說,基督徒A君陪伴被證實罹患思覺失調症的兒子B君來「快樂門診」。當然,求診的目的並非要我開藥治療B君的精神疾病,而是媽媽希望能找到更多管道來幫助兒子。

 

在協談過程中,A君回想起,當年兒子B君出生時(是第三胎,前面兩個都是男生),她一發現是男生、不符合原先滿心希望能生個女兒的期待,於是很快地就跟某位親戚口頭約定、要將B君過繼給對方,雖然後來沒有完成法定的程序……

 

聽到這裡,我對A君表示,她當年的言行就是嚴重地「干涉上帝的自由意志」,甚至還論斷祂的創造是不好的……,因為每個生命(包括性別)都是天父上帝精心的創造,正如聖經詩篇127:3:【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

聽過我的說明,已經是基督徒的A君覺得很後悔,不過事情已經過了將近30年,又能怎麼辦呢?

我告訴A君,既然她是基督徒,那就凡事按照聖經而行,約翰一書1:9教導我們:【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接下來,在她的同意下,我帶著她一句句地禱告,承認自己犯了錯,也真誠地向兒子道歉。

 

很快地,一個半小時過去了,我給了B君一週後回診的時間,同時為他們母子禱告。當兩人帶著笑容離開診間後,我心想,上述媽媽A君所做的認罪禱告,或許不一定能夠直接影響兒子B君的病情,不過對於母子關係,一定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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