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10月份某一天在吃員工餐時,B大廚問餐廳的小老闆N君說:前幾天妳扛了一大箱運動飲料回來放在餐廳的二樓,我記得妳跟我說過,那是要給大家享用的,可是當我昨天想要去拿一罐來喝時,外籍助理L君卻說那一箱都是她的,要我不能動!所以我把問題提出來。
N君聽了說:那一箱確實是要給全體同仁享用的,大家如果覺得不夠,我再去買一箱回來就好了。
聽完上面這段話,我說:我曾經觀察到一個有趣的現象,那就是A小孩擁有許多玩具,平常都不玩。可是當B小孩出手去拿他的玩具時,他就會說:這是我的,我現在要玩,你不要碰,還給我。於是B小孩就很識相地換去拿另一個玩具,但是A小孩還是會說:那個也是我的,我現在要玩,還給我。
聽完這番話,B大廚立刻回應說:我弟弟的女兒就是這樣,她還不到三歲,她媽媽買了許多玩具給她,可是我每一次我帶著快四歲的女兒回老家時,我女兒想要玩她的玩具,她也是一樣都不給我女兒玩。
舉例來說,她有兩部腳踏車,她騎著一輛在玩,於是我女兒就去騎另一輛;沒想到她立刻說:那是我的,我要騎。於是她就離開了原來的腳踏車,接著就坐到那一輛車上面。我女兒看到原先那一輛空出來了,就想坐上去玩,這時候她又是說:那也是我的,我現在要騎……。聽到這裡,餐廳的同事們都說那應該是父母的影響,或是父母的教導所造成的。B大廚繼續說:對喔,她媽媽就是這樣,很在乎東西是不是她的,前一陣子她搬回老家住的時候,就把原先舊的東西都丟掉,全部都買新的。
外場的Q君說:這真的可能跟父母的教導有關喔,我看過一個小孩,沒多大,可是他卻很願意跟別的小朋友分享玩具喔,每一次有小朋友去他家,他都翻箱倒櫃地把所有玩具拿出來,要跟其他小朋友玩。
聽完大家的分享,我發現這是個有趣的主題,除了受到父母教育方式的影響,它也應該跟上帝所賜的特質有關!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這個問題,應該也可以從聖經當中找到答案。
Q君看到有些小孩喜歡分享,當然一部份是父母的教導,但為什麼父母會如此教導呢?一定是分享的行為本身,可以讓當事人覺得快樂,所以這樣的特質,也一定是上帝所賜的(PS:我太太就是一個很強烈的例子,花錢買給別人的禮物,常常比用在自己身上的東西還多!)聖經在這方面有很多的教導,例如
使徒行傳20:35說:【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路加福音14:13說:【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
路加福音6:38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裏;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喜歡跟別人分享是很好的,但是有沒有什麼事物,是絕對不能跟別人分享的呢?答案是神聖的婚姻,因為
創世紀2:22-24說:【耶和華上帝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 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哥林多前書7:2-11說:【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人對自己喜愛的人、事、物,會有獨佔性,既然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和樣式所造的,那麼上帝的性格中,是不是也有獨佔、專一性呢?
申命記4:39說:【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記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他是上帝,除他以外,再無別神。】
出埃及記34:14說:【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上帝,名為忌邪者。】
申命記11:16說:【你們要謹慎,免得心中受迷惑,就偏離正路,去事奉敬拜別神。】
申命記17:3說:【去事奉敬拜別神,或拜日頭,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
本文的結論是,不管是獨佔、專一的性格,還是喜歡分享的性格,其實都是上帝本質的一部份,都是好的。當人們擁有這樣的特質,就像是手上握有一把刀子,如果使用得當,就會帶來稱讚和祝福;如果使用不當就會令人討厭,帶來痛苦。
有些事是應該獨佔、專一而不能分享的,例如配偶、婚姻、基督信仰的對象;有些事則是適合分享的,例如財物、玩具、觀念、想法……,網友們千萬不要弄顛倒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