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暴力 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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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9月下旬在「快樂門診」中,已經離婚多年的R君表示,婚後多年後某一天,夫妻兩人坐在床上,先生因為工作壓力大、臉色很難看,R君關心地詢問「你怎麼了…,是不是上班有不如意…」,先生回:「你不要吵我。」R君說:「我只是關心你..」,沒想到先生瞬間爆怒,竟然用力毆打她。R君很害怕,於是離家出走。一週後,R君不忍心地回到家,先生一句話都沒說,當作沒事……

聽到這裡,我覺得納悶,因為按照一般的人性來推敲,R君先生的家暴,似乎不是那麼典型。

R君繼續表示,她發現先生在工作上很不快樂,於是建議先生離職並自行開店。某一天,天氣下雨,先生已經雇好工人要去某客戶家施工,結果工作無法進行還必須付工資,於是她對先生說:「你今天必須跟業主請款,因為公司資金不夠了…」,先生聽了又是爆怒,竟然在樓梯間推了她一把,差點釀成危險,於是她再度離家。幾天後,R君再度回家,結果女兒表示「爸爸很過份,把你的衣服都丟到露台,是我把它們撿回來的…」

 

聽到這裡,我還是覺得納悶,不過我一貫地按照雅各書 1:19的教導:【你們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我告訴R君也提醒自己,所有看得見的問題都是「冰山的一角」,如果只想快速地解決後者,結果通常不理想,因為水面下的部分很快就會浮起來,也就是問題、衝突日復一日地出現。最有效的方法其實是藉著【快快的聽】(認真聽、仔細想),找出「冰山的主體」,才有可能「完整地」解決問題,而這樣的過程必須花時間、有耐心……

 

我納悶的原因是,我先前寫過一篇文章「另一種暴力」,裡面提到,到底什麼是暴力?動手打人是暴力,大家都同意,但是用言語或動作向對方挑釁,算不算是暴力呢?為何西方諺語有一句「Word cut more than sword!」(話比劍更傷人)?

幾年前有一篇水果日報的新聞,內容是一位國中老師在上課時,有一位女同學一直在跟同學講話,老師出聲制止,同學不聽,於是老師走到同學的座位旁,叫她站起來罰站,
沒想到那位學生站立之後,隨口說:「罰站就罰站,有什麼了不起!」
老師聽了,怒火中燒,打了學生一巴掌,
沒想到那位學生竟然站著跟老師嗆聲說:「你如果有種,你就繼續打呀!」
老師這下抓狂了,連續打了學生十幾下,
整個過程被其他學生的手機給拍下來,然後寄給該報紙的編輯。結果可想而知,老師被校方人員強逼著跟學生和家長道歉。媒體的焦點當然是放在老師的暴力行為上面,但是我更想探討的卻是老師為何會抓狂呢?

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按照聖經的標準,不管是肢體的暴力,還是言語或動作的挑釁,其實都是發洩怒氣、仇恨對方的方式,其內在心理機轉一定是出自於『論斷』,論斷對方不好,論斷自己好!這樣的論斷在上帝的眼中就等同於犯罪,
聖經在馬太福音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在馬太福音5:22說:【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

我發現「另一種暴力」的內容,無法直接解釋R君的婚姻暴力,於是我告訴自己,應該要對R君先生「冰山的主體」有更深的認識,於是我請R君說明雙方的原生家庭。

 

R君表示,自己的父母親是開店做生意的,在家中,事情都是案母在做,不過案母地位卑微,任何事都要問過案父之後才能去做,案父在家像是隱形人,幾乎沒有功能……

至於先生的原生家庭,父親少校退役後沒再做事,跟母親住在南部某眷村。父母相處平常,不過父親發起脾氣時很可怕。小時候,先生跟母親快樂地在後院做手工,父親在前門叫不到人,立刻就到後院用三字經罵人,當時先生很生氣,「想揍父親」……

 

很快地,我看懂R君的先生已經完全複製了父親的個性,遇到衝突無法控制情緒,只會用爆怒來表達……

 

當我提及上述觀點,R君好像靈感被觸動地對我坦承,因為她在家裡長期目睹父親的無能,因此自己心裡非常看不起(看不慣)沒有能力的男人。進入婚姻後,當她看到先生做的決定不高明時,她會在心裡鄙視他……

 

聽到這裡,我就明白了,原來R君先生的家暴,還是可以找到原因的,仍舊是跟『論斷』有關。論斷對方不一定要用言語或肢體動作,有時候一個「眼神」就夠了,這就是社會新聞常見的,青少年在街頭「互看不順眼」,接著大打出手……。

接下來,我先藉著「刀子的圖示」,教導她認識自己。她頭腦聰明、個性主動、人際互動OK、學習能力強……,這就像是一把鋒利的刀子。刀子如果拿來切菜、切肉、做菜……(等同於幫助先生排解情緒、學會溝通),那就很好,令人歡喜快樂。如果一把刀子,拿來砍人、傷人、殺人……(等同於鄙視先生、處處看不起先生),那就不好,等同於「論斷」先生,結果必定是令人勞苦愁煩,正如R君夫妻的離婚。

 

協談最後,我告訴R君,人是上帝創造的,而婚姻制度也是神設立的,而其中的關鍵是創世紀2:18:【耶和華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如果當年的她,知道自己的刀子(能力)其實應該用在「幫助」先生,而非鄙視、看不起先生,許多事情都會變得不同。

 

聽完我的說明,R君表示她會回去思考,於是我給了他一張下次的回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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