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個月前,有一次在跟妻子的談話中,她提到了許多以前的事,讓她很生氣,例如有一年,我把罹患失智症的父親接來新竹家住,白天我去醫院上班時,就由妻子照顧。一陣子之後,親戚間竟然傳出妻子沒有好好對待父親的謠言,使得我的哥哥趁我還在醫院上班的時候去到我家中興師問罪,用粗鄙的言語辱罵妻子……。事後,她覺得我連對哥哥說一句:「你怎麼這樣!」都沒有,還不准她批評哥哥;不僅沒有安慰她,還讓她一個人孤立無援。
更早之前,我們剛結婚還住在台北老家時,有一次我到台中受訓兩週,結果我的大嫂趁機在言語上欺侮她;事後,她跟我訴苦,我並沒有對她感同身受地表示不滿,讓她無處申冤……。
還有一件事,當妻子去到政大法律系擔任助教時,受到一位非常資深同事的刁難,事事找她麻煩……,結果我不但沒有支持她安慰她,還反過來數落她沒有按照聖經中的原則來對待那位欺侮她的同事……。
聽到妻子拿出多年前的事出來抱怨,我的心情當然很不好,不過既然我已經認定她是我的「幫助者」,所以我很認真地聽、用力地思考,我究竟是錯在哪裡,為何我的妻子所記得的不是我如何愛她,而是如何傷害她呢?
我一面想一面向天父上帝禱告,求祂指引我。突然間,我明白了,原來是我弄錯了自己的角色。這怎麼說呢?
在妻子跟同事的衝突中,我似乎是在扮演基督信仰導師,而不是一位丈夫;
在妻子跟哥哥的衝突中,我似乎是在扮演弟弟的角色,而不是一位丈夫;
在妻子跟大嫂的衝突中,我似乎是在扮演小叔的角色,而不是一位丈夫!
原來,當我的妻子跟身邊的人發生衝突時,我並沒有扮演好自己身為丈夫的角色,難怪她深受委屈、孤立無援、無處申冤……。
我立刻想起聖經在以弗所5:25的教導:【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以前的我以為,當我的選擇和妻子想要的不一致時,我願意成全她的想法,那就是捨己;
當妻子生病時,我願意破天荒地臨時停掉門診,帶她去就醫,那就是捨己;
現在我更明白了,我在這個世界上有許多種角色,包括腫瘤科醫師、講員、主任、兒子、弟弟、小叔、女婿、納稅人、公民……,以及丈夫。當其他角色和「丈夫」的角色衝突時,我應該先「捨己」(捨棄其他角色的自己),接下來才能用做丈夫的愛來愛妻子!
我終於弄懂了,原來我妻子多年的委屈,就是因為我不懂得如何捨己,不懂得扮演好丈夫的角色,於是我一件一件地向妻子道歉,誠心地認錯。
現在回頭想想,天父上帝大約是在民國89-90年,也就是我跟妻子結婚9-10年後,對我啟示了【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幫助我用正確的眼光來看待妻子。結果我竟然又花了16-17年,才弄懂原來在婚姻中,我最重要的角色不是醫師、講員、主任、兒子、弟弟、小叔……,而是我妻子的「丈夫」!我最該做的就是【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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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這麼多自己的經歷,其實我是想要告訴網友們,我們每個人(包括文章最開頭的C君、張姓碩士畢業生、雞排博士、我自己)都是在用”自以為是”的方式來對待自己,也就是在「愛自己」,結果卻令人難過……,可見得「愛自己」絕對不是一件 a piece of cake 的事。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