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4月份某一天在上班途中,看到一位穿著黑色工作服的騎士,上衣背面印著「富O康特勤隊」,我突然被當中的一個字給吸引住了,不是“富O康”,而是“特”這個字。我知道“特”在這裡,是“特別”的意思。我開始思考,如果它寫的是“勤務隊”或是“工作隊”,我應該不會格外注意,可是當它寫成“特勤”或“特工”時,我就被它吸引了。我問自己,為什麼會這樣呢?這到底是什麼樣的心理機轉呢?
我立刻聯想到偶像劇、浪漫愛情電影裡面,當男主角第一次遇見女主角時,常說的一句話是:「我覺得妳很特別……」或是「在我認識的女生當中,妳最特別……」,接下來的一幕就是女主角臉上帶著微笑,並且用肢體語言表示願意繼續聽男主角下一句要說的話(在現實世界的男女之間,是不是如此,請網友們自行回想)。
媒體上,三不五時就會報導某某官員運用“特權”……
人們在購物時,喜歡有“特別的折扣(優惠)”……
吃飯時,喜歡點用“特別的菜色” ……
參加宴會時,要穿“特別的禮服” ……
在機場通關時,希望得到“特別的待遇” ……
每個人都喜歡被當成VIP,接受特別的對待……;
在生日時,想要得到“特別的禮物” ……
偶像或明星在走星光大道時,希望自己所穿的服飾是“最特別的”,千萬不可以跟別人“撞衫”!
許多人願意忍受皮肉之痛,去接受各種刺青、鼻環、舌環、耳環、肚臍環……,我猜想很大一部份的心理也是希望自己看起來“很特別”……
舉完這些例子,我必須說這一定是人性共通的心理。換個角度來看,這很像是免疫學裡的“抗原抗體”反應,“你很特別”是抗原,而“我喜歡(需要)被視為很特別”是抗體,當兩者碰在一起,就會產生緊密的結合。
為什麼人性會這樣呢?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我所想到最簡單的證明就是全世界六、七十億的人口中,每個人的指紋都是“獨一無二”的,就算是同卵的雙胞胎,指紋也是不同的。換句話說,在天父上帝奇妙的創造中,每個人都是”最特別的”, 都是“獨一無二”的,所以我們每個人都喜歡(需要)被視為很特別!!!
另外聖經啟示錄20:12寫道:【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既然叫做”冊”,所以我相信每個人按著名字,都是”特別的”, 都是“獨一無二”的,就算是同名同姓,在天父上帝面前也是可以被清楚區別的。
明白了上面的聖經教導,有什麼好處呢?我認為好處有二,首先是”得自由”,其次是”有智慧”。
我們先來看”得自由”一事,媒體常常報導一件事,那就是A藝人(名人、偶像、影星、歌手……)在某個場合所穿著的衣服,跟不久之前B藝人的穿著“撞衫”了,很尷尬!如果身為藝人的人,知道自己原本就是”特別的”、”獨一無二的”,那麼她就不必因為自己跟別人穿了同一款衣服,而有不愉快的感覺呀!
對於我們一般人(不是藝人、名人、偶像、影星、歌手……)而言,知道自己原本就是”特別的”、”獨一無二的”,那麼我們就沒有必要盲目地追隨各種流行、時尚(包括衣服、鞋子、包包、髮型、髮色、彩妝、睫毛、指甲、手機、整型、美容……),我們只要按著天父上帝賜給每個人不同的特質,去使用上列事物即可。
寫到這裡,聰明的網友會發現,當一個人盲目地追隨各種流行、時尚時,例如今年流行短的她就穿短的,明年流行長的她就穿長的……,她其實正在削弱、減低自己所擁有的獨特性,不是嗎?難怪網路上大家都說,現在的美女看起來都很像,都是長頭髮、大眼睛、睫毛長、鼻子挺、巴掌臉……。
其次是”有智慧”一事,也就是說既然我們每個人都已經是獨一無二、最特別的,所以不需要再用其他外在的方式,來讓自己特別,就像上面提過的耍特權、耍大牌、特別的待遇……,反而留下不好的形象。也不必為了追求特別而忍受皮肉之痛,去接受各種刺青、鼻環、舌環、耳環、肚臍環……。此外,還可以讓自己不會受到有心人士的詐騙或利用,先從「妳很特別」開始,結果是被騙色、騙財……。
本文的結論是,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是”特別的”,是“獨一無二”的,所以花了許多時間、金錢和心力想要讓自己變得”更特別”,“更獨一無二”……;不過,真相是:在天父上帝眼中,每個人都已經是獨一無二、最特別的了,所以不需要再用其他外在的方式(或是尋求其他人的眼光),來讓自己特別。大家只要願意回到天父上帝面前,每個人心裡面『需要被視為最特別、獨一無二的人性需求』,就可以得到最深層的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