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2月下旬在「快樂門診」中,具有博士學位的案主A君已經協談過很長一段時間,起初他的主訴是 「兒子上了高中之後,不但用自己打工的錢去購買違法的權利車(機車)、經常凌晨才回家、無照駕駛出車禍、逃避警方酒測攔檢被處高額罰金、觸犯毒品防治條例被判保護管束……」,於是他天天都在擔心兒子會不會又闖禍,導致他心神耗弱、幾乎要罹患憂鬱症……
經過多次協談,A君認識了基督信仰,知道 「一個人一輩子最多只能管好一個人,那個人就是自己」,正如聖經箴言4:23:【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這裡的【心】就是指「自由意志」,而後者的管理得當與否,將決定一個人的一輩子是過得勞苦愁煩,還是平安喜樂。
A君努力地學習,在理性上他知道「已經成年的兒子應該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任」、「父母不可能一輩子保護子女免於犯錯」,他也知道他的擔心並不能解決問題……,不過現實的情況是,只要兒子在上學以外的時間出門,他都會非常擔心、深怕兒子又會捅出什麼簍子……
我用了半年多的時間,幫助A君認識「自由意志」以及如何鍛鍊它>>>
運用「自由意志」>> 做出某個決定 >> 產生某種結果 >> 自己為結果負責
在協談過程中,A君逐步反省,身為父親的他,為了避免兒子真的被關進監獄、身敗名裂,於是千方百計地設法阻止、多次陪同出入少年法庭、定期跟保護官見面求情、禁止兒子騎機車、由他每日開車接送兒子上下學、甚至於接送兒子去加油站打工……;
我告訴A君,表面上看起來,他很愛護兒子、千方百計地想要阻止兒子落入絕境(其實就是真的被關進監牢…),不過他的努力不僅沒有長期的效果,反而導致兒子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出了事反正有父親會幫忙收拾殘局…),也把自己弄得壓力破表(兒子一出門,他就開始擔心焦慮…)、罹患憂鬱症。
更進一步分析,A君其實是長期破壞(侵犯、剝奪)兒子對於「自由意志」的操練……
A君認同上述觀念,於是每次協談時我都會提醒他,跟兒子溝通時,必須隨時問自己一句:「這是誰的『自由意志』該去管理的事?」
如果是兒子該管理的,A君就應該加以尊重,才會讓兒子有機會鍛鍊「自由意志」,學習為自己所做的決定負責任。
除了以上的認知基礎,我還想幫助A君減少對兒子的憂慮,於是跟他分享彼得前書5:7:【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他顧念你們。】
我建議已經是基督徒的A君操練該段教導,只要兒子出門、A君覺得「擔心、憂慮…」時,就跟神禱告、求神引導、保護兒子…,如此一來,他的「擔心、憂慮…」才能得到適當的緩解。
A君聽了覺得有道理,於是點頭表示願意去做。
幾秒鐘後,A君突然問:「雖然我相信神無所不能,不過如同聖經的教導,我兒子具有完全的自由意志,如果他決定去做一件危險(例如酒駕)、甚至違法的事,下場一定很悲慘……,我的禱告能有何用處呢?」
受到上述「質問」,我沒有立刻回答而是認真思考,接著聯想到前些日子的一件交通事故「某位女士在除夕夜吃團圓飯時喝了酒、接近午夜時從台中開車北上要到桃園,途中自撞高速公路的外側護欄、車子打橫停在外側車道,導致後面5部車的追撞,其中一部遊覽車撞上一部自小客引發火燒車,最後造成遊覽車駕駛跟小客車前座乘客被燒死,而引發整起事故的酒駕女士卻沒有受傷…」
於是我出示「人生混亂的根源」圖示,同時告訴A君,即便神已經將自由意志賜給每個人,不過每件事的結果(outcome)會如何…,仍然是神所掌控的;
舉個例子,即便A君的兒子用他的自由意志做了3個決定「喝酒、開車、闖紅燈…」,真正的結果仍舊是神掌管的,可能是兒子撞死人、兒子被撞死…,不過也可能沒事(路口正好沒有橫向的來車)!
換句話說,在「人生混亂的根源」圖示中,A君確實不可以侵犯或剝奪兒子的自由意志(例如用一條鐵鍊把兒子拴在家裡、不讓他出門…),A君的自由意志也沒有能力掌控兒子的「結果(outcome)」,不過A君可以用自由意志決定「跟神禱告」,而此一依據就是彼得前書5:7:【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他顧念你們。】
當然,神要不要介入(干預)某一件事,是屬於神的權柄,神不一定要讓人明白,正如有人酒駕撞死人、有人酒駕自撞身亡、有人酒駕沒出事……,這都不是你我的「理性」就能弄懂的…,而事實上,這世界上有太多事是人們的「理性」無法參透的,原因之一是「人類的理性」很有限、無法容納太多事物!
協談最後,A君表示明白,也願意操練上述聖經教導,而我則是為A君禱告,期待他將憂慮卸給神之後,生活能過得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