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面對上述困境呢?是「委曲求全、忍耐到底」還是「不斷爭吵、憤而離婚」呢?其實這就像是「鐘擺的兩端」,擺錘離核心一樣遠!
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我畫了一個「3層樓的圖示」加以說明。在我的觀念裡,人不僅是上帝創造的、
「婚姻制度」也是上帝所設計(設立)的,其中的理念是「超乎理性」的,等同是在「3樓」。
我知道絕大多數夫妻是用「合乎理性」(2樓)的關年來經營夫妻關係,例如:兩個人結了婚,如果甲方對乙方好,那麼乙方也對甲方好;如果甲方對乙方不好,例如精神虐待、暴力相向或是外遇劈腿,那麼乙方就會反擊並提出離婚……,這樣的相處模式救是「符合理性」的,等同住在2樓。
在基督信仰中,有一段對婚姻的教導寫在以弗所書 5:22-25:【你們作妻子的, 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看過這段文字,我相信大多數丈夫和妻子都聽不進去(包括許多基督徒),我知道妻子們心裡的OS是:「家裡的老公一回家只會看報紙滑手機、從來不會幫忙做家事、髒衣服亂丟、給的生活費很吝嗇、既不浪漫(不像自己的上司會在我生日時送我一束花)、也不體貼(不像隔壁的同事會問我肚子是不是餓了、口是不是渴了)、行事為人幼稚的要死、只會跟他媽有說有笑、每次想要找他做愛做的事他就推說工作很累體力不濟……,這樣的人,憑什麼要我「順服」他呢???」
我也知道丈夫們心裡的OS是:「家裡的老婆整天蓬頭垢面不會打扮、沒事就在那裡吼小孩、愛買東西亂花錢、月底還沒到就說生活費沒了、不懂得敬重我(不像我辦公室裡的小秘書常常”科長早、科長好”)、把我當拖鞋看(不像我的小秘書常常說我最棒好厲害)、每次想要找她做愛做的事她就找各種理由拒絕……,這樣的人,憑什麼要我為她「捨己」呢???」
沒錯,聖經的教導確實是不「符合理性」,不過它並非「違反理性」,而是「超乎理性」;這怎麼說呢?
如果有某個宗教的教主鼓勵夫妻雙方彼此傷害、惡言相向、拿刀互砍…,那麼這就是「違反理性」。
在上述的聖經教導裡,有一個前提是創世紀 2:24:【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成為了一體,夫妻個人就不可以再用自己單獨的標準來看待對方,而是丈夫應該用捨己的愛來對待妻子、妻子應該用順服的愛來對待丈夫,如此一來雙方才能享受天父上帝放在婚姻中的甜蜜,這樣的教導就是「超乎理性」的。換句話說,一個人很難認同或接受上述的聖經教導,但是他(她)卻無法證明那樣的教導是錯誤的,是無效的,因為它是「超乎理性」的。
………………
有了上述基礎,我再告訴L君,在婚姻的設計中,創世紀2:18寫道:【耶和華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所以,身為妻子的她身上被賦予一個使命,那就是幫助(而非「批評、數落、挑剔、謾罵、冷嘲、熱諷、貶低、命令、取代…」)先生……,例如幫助先生脫離2樓的觀念(38年 > 7年)升級到3樓,讓先生經歷到原來「7 確實可能大於 38」!
聽到這裡,L君面露尷尬地表示「很難」!於是我回覆:「確實不容易,不過並非不可能。」
協談最後,我給了L君一週後作業,那就是在什麼情況下「 7 > 38 」會成立?
聰明的網友,你有答案了嗎?歡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