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說不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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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9月20日在網路上,我看到一篇報導:有57萬臉書粉絲的網紅律師呂秋遠遭《壹週刊》跟拍踢爆近日分別與一名長相清秀的「文青女」、打扮時髦的「潮女」親密互動,疑似劈腿,還指呂與文青女「二週內就甜蜜夜會七次,其中六次還一起返回呂的住處待到深夜」,而沒有文青女陪伴的夜晚,呂則跟時髦潮女「直奔摩鐵開房」。

另一媒體則說:「婚姻專家」律師呂秋遠,常在臉書針砭時事,也分享「知識文」,提醒女性如何經營感情與「維持婚姻的品質」,擁有不少女性粉絲。此外,他最近還發表了一本新書:【請問呂律師:關於愛和婚姻的練習題】……

於是我好奇地看了他自己的婚姻狀況,結果是五、六年前曾經和某位檢察官結婚,一、兩年後就離婚了,目前身分證上的配偶欄是空白的。

上面的報導讓我想起很久以前也有一位名作家 「林清玄」,他連續十年被評爲台灣十大暢銷書作家。30歲時,他的作品囊括了當時台灣的所有文學大獎。在25年的創作生涯中出版作品逾百部,其中《打開心靈的門窗》一書創下高達5億元台幣的熱賣記錄。1997年他外遇劈腿,接下來跟原配離婚,然後很快地就跟年輕貌美的新歡結婚。當時,關於他的各種謠言滿天飛。林一直保持沉默,他希望用沉默來打動大眾,得到大家的理解和祝福。不過事與願違,大眾對他的抗議終於在他宣布新婚的時候達到了白熱化,甚至有激進的婦女組織,在“林清玄教育文化基金會”的門口焚燒他的書。有人在網上大罵他是“偽君子”,有人說他“說一套,做一套”……

………………

發生了上述事件,不知道網友們當中,是不是有人聽過他們的演講、詳細讀過他們所寫的書、對他們講過的道理(名言)打從內心佩服呢?不知道有沒有人心裡上會出現下列的疑問,那就是:「他們以前講過、寫過的道理(名言),我是否要全盤丟棄、完全推翻,就像電腦按下「Reset」鍵呢?」

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聖經在馬太福音 23:1-28有一段耶穌對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評論:【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

原來,一個人「能說卻不能行」,並不是什麼新鮮的事,兩千多年前的社會早就很普遍了!雖然如此,他們講的東西,大家要不要去聽(去行)呢?關鍵是在他們所講述的內容!依照上述耶穌的教導,如果他們講的內容(道理、格言)是符合聖經的(摩西的教導),那麼大家還是應該【謹守遵行】,不必按下「Reset」鍵。

看到這裡,網友們應該還是會想問,那他們這些人該有的評價為何呢?耶穌接下來說:【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他們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所以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繸子做長了,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裏的高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稱呼他拉比 (拉比就是夫子)。……】

至於他們這些人未來又會如呢?耶穌的判定是:【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洗淨杯盤的外面,裏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裏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你們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裏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

因著上述許多類似的前車之鑑,所以我始終提醒自己,自己做不到的,就不必說出來,更不可以要求其他人去做。舉幾個例子,如果我沒有曾經因為家屬的惡意控告而上過法庭,我就沒有資格去跟其他年輕醫師說該如何面對醫療糾紛;如果我沒有親自陪伴病人和家屬面對死亡,我就沒有資格去跟社會大眾談論有關善終的議題;面對一個末期頭頸癌病患,做過氣切和放射治療,導致脖子上的皮膚完全潰爛,肌肉和血管都暴露在外……,如果我沒有親自替該病患換過藥、覆蓋傷口,我就沒有資格要求護理師去做換藥的動作(其實該病患的換藥,自始至終都是我親自操作的,因為我知道護理師們會害怕,原因是傷口隨時可能大出血,氣切開口隨時可能噴出痰液)……。

當然,如果曾經跟別人傳講過的聖經真理,後來我自己違反了,那又該怎麼辦呢?公開收回當初講過的話、寫過的書嗎?有用嗎?其實唯一 simple and effective 的方法就是「認罪並悔改」,因為聖經在約翰一書 1:9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親愛的網友們,你有曾經「說過」後來卻「做不到」的經驗嗎?你都如何面對(處理)這樣的內心衝突呢?歡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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