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幾天病患W君回來門診複診時,有好幾位家屬陪同,他們不但沒有任何的感謝,竟然還對L醫師興師問罪,認為一定有明顯的醫療疏失,才會造成這次的羊水栓塞。他耐著性子詳細解釋,但他們都聽不進去,甚至於還否認羊水栓塞的診斷。看到這樣的場景,怎麼不會令人憤怒、灰心呢?
有這麼多的醫護人員付出辛勞,來搶救一位九死一生的病患,結果家屬不僅沒有任何感激,還要口出惡言,難道這就是台灣現在醫病關係沉淪的寫照嗎? 又過了幾天,家屬再度來到門診,要求影印所有的病歷資料。 他想,走到這個地步,那就只好準備相關資料,詢問律師,準備上法庭解決了。他一方面做訴訟的準備,一方面也埋怨上帝,為什麼這些人忘恩負義?為什麼公義的神竟然會容許這樣的事發生在他身上??????
日子就在這些吵鬧之中飛快的過去,一晃就過了一年半。沒想到在95年3月23日,院長的電子信箱出現了一封郵件,竟然是W君本人的來函,她在信中說: 「院長:很抱歉,出院一年多了,一直有一段話在我的心底,現在我已有勇氣說出口。 院長還記得93年11月26日,一位罹患羊水栓塞而住進外科加護病房的病患嗎? 一場因生產而發生的戲劇性轉變,差點奪走我和小孩的性命,感謝院長當時緊急成立醫療小組,把我從死神手中救了回來,我非常非常的感恩,謝謝院長對我的關心,時常到加護病房關心我的病情,當時插管一直無法說出口,同時我也感謝L醫師,雖然這樣的情形是誰都不願見到的。我也知道L醫師已經盡了全力,現在我能健康的在這裏,謝謝L醫師當時的細心醫治,三次的手術。另外我也感謝K醫師、韋醫師以及所有醫療團隊,把我救回來,使我現在可以重回工作崗位, 感謝主的鴻恩,謝謝加護病房所有的護理師……。」 …………
場景拉回醫務團契聚會中,我說:「這樣的故事真是感人,真是精彩!這件事印證了聖經在羅馬書12章的教導:【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今天神的話應驗在L醫師身上了,因為祂是掌管萬有的,祂知道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之下來彰顯祂的公平正義,才是最恰當的。所以神說伸冤在祂。至於人要做的,就是遵守神的教導並全然信靠祂。」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