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7月上旬某個週末,我按往例在電腦上整理快樂門診的每週看診統計,其中會有一篇看診結果。該專欄的內容先前都是描述求診者的故事,不過當週我要破例地寫一篇有關協談者(也就是韋醫師)的生活經驗。
一個多月以前,我委託某知名房屋仲介公司代為出售房子。房子很快地就成交,接下來就交由代書T君辦理各項法定程序,包括寫件、申報增值稅、申報契稅、領增值稅單據、領契稅單據、產權過戶、完稅、送件、領件、通知雙方交屋……;在上述過程中,每辦好一項,T君都會用簡訊通知我,不過我不以為意,因為我認為那些都是制式的程序、也是我付出各項代書費用所該得的服務。
順利交屋後,我請T君幫我準備各項文件,為的是必須在產權過戶後的30天內申報「房地合一稅」,後者算是比較新的稅制,106年才開始實施。
7月上旬某一天下午,我頂著大太陽到國稅局申報該稅。等了一個人之後輪到我,承辦人員仔細看過十多張文件之後,開口說了一句:「你缺少一份戶口名簿的影本,必須補齊才能申報。」
聽到這裡,我立刻生氣,心裡的OS是:「這個代書是在搞什麼飛機,該準備什麼文件竟然弄不清楚,害我必須多跑一趟,真是OOXX……」
接下來,我立刻回家拿出戶口名簿、迅速到便利商店影印一份,再回到國稅局交給該位承辦人員,對方點頭表示OK,於是我完成了申報程序。
程序雖然完成,不過我心裡怒氣未消,於是我就坐在國稅局裡發簡訊給替我售屋的仲介人員:「請轉告代書T君,我剛剛去國稅局申報「房地合一稅」(全部資料都是交屋當時,T君整理的)時,被承辦人員告知「缺少戶口名簿影本」,所以我必須「再跑一趟」;我對上述事件「不滿」。」
半個鐘頭後我回到家,手機響了,是T君打來的,內容是表達歉意、因為她的疏忽造成我的不便…;我則是嚴厲地數落了她一頓「為何不能一次到位?這樣的疏失,會讓我對你的專業能力打折扣……」
隨後,我開始看報紙,不過心裡卻有一股「不平安」的感覺升起,於是我開始思考,為何我會覺得「不平安」?
很快地,我就看懂了,我覺得「不平安」是因為我還在「生氣」,我「生氣」的原因是對方做錯了一件事(等同一個「不是」)……,如果更深一層思考,我會「不平安」是因為我違反了聖經雅各書 1:19:【你們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以及雅各書 5:12:【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
簡單來說,遇到一件事,我「很快動怒」、沒有「快快的聽」(等同是沒有仔細思考,當下眼裡只看到對方的【不是】、完全忽略了對方的【是】(也就是對方已經做到的成績或已經做出的努力……),接著「快快的說」(用嚴厲的語氣數落對方一頓)……;
我違反聖經教導,所以我變得勞苦愁煩(不平安),就等同是我違反上帝所設立的「萬有引力定律」、隨意地從3樓往下跳,結果當然是受傷甚至致命!
想到這裡,我覺得很羞愧,因為不管是在快樂門診還是在我的臉書,上述兩則聖經教導都是我最常跟案主講、對網友說明的,而我竟然隨意地就違反它,我真的覺得很羞愧。
身為多年的基督徒,我當然知道「認錯悔改」是回到神面前(恢復跟神的正常關係)唯一的途徑,不過「人都要面子、扯不下臉」的天然人想法就在這時候跑出來!
當我正猶豫該不該跟對方道歉時,我的妻子倩婷對我說:「你剛才那樣跟代書說話,她聽了應該會哭吧!」
我知道這是妻子對我婉轉地提醒,於是我下定決心並發出簡訊:「我是韋先生,首先要向妳道歉,因為下午在電話中,我的語氣和說話用字,一定讓你感到難過……。
持平而論,在整個房屋移轉的過程中,妳努力、認真地完成每一步驟、按時將進度通知我、讓交屋日期提前……,我應該肯定、稱讚妳的專業。
至於妳在文件準備上的疏忽,我應該用溫和的語氣提醒妳即可,不該用令人難堪的強硬方式做表達。
以上是我的反省,請接受我誠摯的道歉。」
幾分鐘後,T君回覆:「不會。是我疏忽,造成您的困擾,還請您見諒。也謝謝您的提醒,下次我再替別的客戶整理房地合一文件時,就不會忘了^^」
………………
經過這件事,我再次體會到,聖經的法則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它可以應用在每個人身上(求診的案主、提供諮商的人)。毫無例外地,違反它日子就會過得「勞苦愁煩」,遵守它生活就會過得「平安喜樂」。
我同時更明白大衛王在詩篇32:3-5所寫的:【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
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
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