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還米其林星星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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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10月12日,水果日報刊出「江振誠退還米其林2星」:被譽為台灣之光、首位開設餐廳獲米其林星等認證的名廚江振誠,前天投下震撼彈,在他位於新加坡的餐廳Restaurant ANDRÉ官網宣布,明年2月停止營業,且聲明將歸還米其林二星榮銜,未來將著重傳承經驗和知識給新世代。江振誠昨說,他不想被既有印象制約,想多了解中國文化或食材,嘗試不同的東西,而這些和米其林無關……。

雖然全球廚師都以追逐米其林為樂,它代表的是身分、財富、地位。事實上,國際間近年來有不少名廚不想承受米其林評等的壓力,歸還米其林星星並退出評比,例如擁有米其林三星榮耀的英國倫敦名廚懷特(Marco Pierre White)就是首例,他曾說「那些給我米其林星星的人懂得比我少,我很容易就下決心拒絕這項獎。」 ;法國名廚加耶特納(Philippe Gaertner)家族餐廳獲米其林肯定,他在2005年歸還星星,同時抱怨為維持星級須花大錢在擺設、廚具;比利時名廚基諾特(Karen Keygnaert)在2011年起獲1星達5年,她決定歸還星星,並批評《米其林美食指南》像是在進行過時的馬戲表演 ;西班牙名廚比奧斯卡(Julio Biosca)2009年獲米其林1星,2013年退回殊榮,他稱米其林星星是緊箍咒……

不到一個月前,我看到另外一則報導:

我國現行「勳章條例」規定,勳章分5種:采玉大勳章、中山勳章、中正勳章、卿雲勳章、景星勳章,其中的采玉大勳章在中華民國象徵最高榮譽。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認為,采玉大勳章的命名由來,是以蔣介石之母王采玉女士命名,中山、中正也都是以個人作為命名,但「如此榮譽,應不宜以特定個人作為命名」,因此提案,擬將勳章從5種變4種,並改名為:玉山大勳章、黑潮勳章、卿雲勳章、景星勳章……。

這兩則新聞讓我聯想到,人們都需要「被肯定」,例如在廚師界,大家追求米其林星星的肯定;在政府部門,大家會看重上述的各種勳章;大家更熟悉的是奧斯卡金像獎、諾貝爾獎、金馬獎、金鐘獎、十大傑出青年、總統教育獎……。不過上述新聞也提醒我們,當一個人接受來自另一個人或另一群人的「肯定」之後,有一天他可能會反思:「那一個人(那一群人)不過也是人,沒有比我偉大(沒有我懂得多、沒有我厲害……),他憑什麼來授與我某種榮銜呢?這樣的榮銜有何意義呢?」

舉個更簡單的例子,有一位學生某甲在學校裡,製作了一張獎狀頒給某乙,某乙會因為收到這樣的獎狀而感到滿足、快樂嗎?

寫到這裡,我發現一個矛盾,雖然人們都需要「被肯定」,不過「肯定」如果是來自於另一個人(另一群人),那麼人們並無法真正得到「被肯定」的滿足,甚至於還會有其他副作用……,那到底該怎麼辦呢?難道要人們把需要「被肯定」的人性硬生生地給切割掉嗎?

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我想到的是使徒保羅在歌林多前書4:3所說的一段話:【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著稱讚。】

這段聖經告訴我,一個人存在的意義與價值並不是自己說了算,也不是別人說了算,它必須來自一個更高位階的位格來評斷,才會算數。

按著聖經的記載,人是受造物,所以一個人存在的意義與價值必須由造物主(天父上帝)來評斷,才會算數。

換個白話一點的例子來說,人生就像是一場考試,題目數千到數萬題不等(假設每一天是一個題目),每個人都寫上自認為對的答案,每個人都自認為是滿分……,可是如果我們把答案卷拿來做比對,發現大家的答案都不同,可是大家還是認為自己都是對的,是滿分……。要解決此種亂象,唯一的方法就是由老師(等同於天父上帝)公布一份標準答案,大家才會知道自己到底是得幾分!

在這裡,我想要提醒網友們,天父上帝所看重的答案內容,跟你我想得很不一樣,當然也跟社會上所謂的「評審」眼光有極大的不同,正如馬太福音25:31-46所說:【當人子在他榮耀裏、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

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甚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裏,來看你呢?』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裏,你們不來看顧我。』

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裏,不伺候你呢?』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

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

本文的結論是,「需要被肯定(稱讚)」是人性共通的需求,這是完全沒問題的,正如人們肚子餓了會需要進食、渴了會需要喝水……。不過,該項需求必須由造物主(天父上帝)來評斷或給予,才會算數,才會讓人得著真正的滿足。如果是由另一個人或另一群人(都是受造物)來提供,其實是不理想的,也是會有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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