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10月30日,餐廳裡的D廚師因為一件原先並不嚴重的交通事故,當下處理不當,因此被告上法院,罪名是「肇事逃逸」,當天早上是他第一次上法庭的日子。隔天早上在吃員工餐時,大家都很關心他,他表示費了好大的力氣,還出示了名下沒有任何財產的證明來向法官求情,最後的結果是用33萬台幣達成和解,至於刑事部份則是被判刑一年緩刑五年。關於33萬賠償金,D廚師當場給了對方10萬元,剩下的款項分40期支付。
當天回家後,我跟學法律的妻子討論了法官對D廚師的判決。妻子提到,雖然賠償金額比預期的高,不過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D廚師因為每個月要支付5000元的賠償金,勢必要減少開銷,所以原先他喜歡到外面吃Buffet 的次數和頻率必須減少,而這樣的改變,對於有明顯三高及肥胖的D廚師而言,應該是有益於健康的。
於是隔天早上在吃過員工餐後,我找機會跟D廚師說明上述的看法,我提醒他:「你身旁的人對於上述的訴訟,大概都會認為它是一場災難、惡運或劫數……,不過我昨天和妻子討論過,她提出了上述不同的眼光,提供你參考。」
經過這件事,我想到聖經在哥林多後書5:17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這處經文教導我,對於一件已經發生或是無法更改的事情,一個人可以透過基督信仰,改用全新的眼光來看待一件舊有的事,於是整個人的心情也會跟著改變。
就舉我自己為例,前兩天我去監理站詢問舊機車該如何辦理過戶一事,服務台的志工很熱心地拿了一份表單給我,另外還告訴我「過戶前必須先驗車」。我一聽,當下的感覺是「齁!怎麼這麼麻煩,只不過是更動車主的姓名,還要驗車?」
我想起一個月前,當我跟妻子商量之後,決定要把騎了十二年的摩托車換成電動機車,沒想到當天中午要從餐廳回家時,機車就發不動了,後來很勉強地騎到附近的車行,竟然是電瓶老舊沒電了!我記得很清楚,那個電瓶換了還不到兩年、車子還幾乎天天騎,怎麼電瓶就會壞了呢?
當然,想歸想,還是花了800塊換新了。過了兩週,新車已經訂好了,正等待交車的期間,D廚師得知我有意把舊車報廢,於是向我詢問是否可以賣給他?我跟妻子商量之後,決定無償送給他。
接下來就是D廚師上法院這件事,雖然他免了牢獄之災,不過三十多萬的賠償金,對他而言還是一筆很大的數目,於是當天在回家的路上,我看到一家機車行,上面廣告寫著「換輪胎」,我想到機車過戶必須驗車,而我車子後輪的胎紋好像磨平了,驗車應該不會過,於是我就騎進車行要換輪胎。老闆把輪胎拆下後,發現煞車皮也磨平了,於是我一併做了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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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跟D廚師說:「我原先認為『已經決定要換新車,舊車的電瓶就掛了…』是一件倒楣的事,『機車過戶還要驗車…』」是一件麻煩(不好)的事,不過現在看起來,我藉著花一點錢把舊車的電瓶、機油、後輪胎和煞車皮都換新了,再過戶給你,不僅減輕了你金錢的負擔,還提升了車子的安全性……,所以我現在覺得上述這兩件倒楣、麻煩的事,都變成了美好的事,讓我能夠藉著它們,把我和妻子對你的關心和支持表達出來,這就是聖經上所說的【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本文的結論是,聖經中的教導是千真萬確的,我可以靠著它,找到一種全新的眼光,來看待一件原先認為是麻煩、倒楣的事,所以我願意跟D廚師分享,也跟網友們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