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七月上旬在「快樂門診」中,年輕的A君詢問我對「#MeToo」的看法,她表示那些在社群媒體上公開地說出自己被性騷、性侵的人,究竟在想什麼?因為A君觀察到的現象是,只有極少數人獲得對方的公開道歉,一小部分人得到對方「不真誠的抱歉」,最多的是被對方完全否認、甚至訴諸法律提告求償千萬,當然還會遇到網路上的酸民留言評論被害人應該要檢討自己……,如果「結果」是這樣,那麼公開說出自己不堪(不光彩)的過去,究竟有何益處呢?
聽過A君的陳述,我把議題設定為「為何要說出真相?」
關於「說出真相」,我很早就從報紙和戲劇中知道,當警察抓到殺人嫌犯後,會對後者說:「把事情說出來、你會好過一些……」,我一直以為那只是警方為了順利辦案、偵訊技巧的一種「話術」……
某一年,我在社群媒體讀到下列文字(我沒有去查證真偽):「20年前,作家袁苡程 在紐約大學攻讀心理學碩士學位。有一天,她突然想寫一篇關於普通人在臨終時懺悔的論文,於是她去紐約州立圖書館蒐集素材,結果發現大部分都是名人死亡時的遺言。
她花了三百五十美元在《紐約時報》上登了一則廣告:『如果你在臨終前仍有話不能說,請放心地把你的秘密和心願匿名託付給我,以便輕裝上路。不要帶著它們去天堂,因為它們只屬於世。
來信請寄: 靈魂保險箱收,紐約xxxxxx郵政信箱,郵編xxxxx。』
後來發生的事情始料未及,幾天後,許許多多信件從美國各地寄來,他們是華爾街分析師、大學教授這樣的上等人士,也有脫衣舞女、愛滋病人這樣的社會邊緣人,還有家庭婦女、底特律的汽車維修工這樣的普通人。
有一位身患絕症的老人在來信中寫到:『自己年輕時當過郵差,因為嫉妒情敵而惡作劇,最後導致了一個姑娘死去。後來的人生,他一直帶著深深的懺悔,選擇獨身,並沒有人知道這樣的選擇是為了為什麼。今天願意和盤托出,把這個沈重的秘密卸下,因為他很快就要走了,只有親口懺悔才能安心。
袁苡程把來信中的故事整理成一本叫做:『再不說就來不及』的書,出版後感動了全球幾千萬讀者。」
………………
有了上述資料,我一面禱告求神賜下啟示、一面認真思考「為何『說出真相』(即便客觀上對自己不利)是那麼重要呢?」
我想到的是,因為說出真相的〔過程〕(強調一下,是「過程」而非「結果」),代表一個人「自己對自己的接納(同理)」,接納自己在事情發生當下的不勇敢、不理智、不善良、不聰明、太衝動……,同理自己當時的憤怒、羞愧、害怕、恐懼、悲哀、痛苦……
經過此一〔過程〕(再次強調,是「過程」而非「結果」),在肉眼看不見的感性世界裡,一個人就跟「自己」和好了,等同是能夠跟自己和平共存,不再長期並持續地控告、責備、數落自己……;
簡單來說,此一過程等同是〔愛自己〕;
當〔愛〕出現時,【Love never fails】的聖經應許跟著兌現,結果就是一個人會感受到〔平安〕,也就是他在看不見的感性世界裡得到最深刻的滿足……,而後者的力量是很大的,甚至大到可以〔死而無憾〕!
至於說出真相的〔結果〕如何…,包括「被法律定罪、被人知道自己做過很壞的事、加害人沒有道歉認錯(沒有受到法律制裁)、加害人反過來控告被害人……」,雖然是大家都看得見的,不過它的重要性並不是那麼絕對、那麼大……,因為〔結果如何〕是屬於理性世界下的項目,它不會取代或動搖一個人在感性世界裡所獲得的〔平安〕。
談到〔平安〕,聖經多所記載,其中有一段是耶穌對門徒說的,它記載在約翰福音14:27:【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把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給你們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這是耶穌在被釘死在十字架前不久說的話,證實了「平安的力量是很大的,甚至大到可以勝過死亡」!
以上就是我回應A君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