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態度/成熟的回應 (下)(The Art of Lo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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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 Viktor Frankl 和劉曉波的故事既震撼又感人,不過那都是他們個人非常特殊的經歷,一般人可以學習嗎?又該如何學習呢?我想起2018年暑假開始,水果日報上有篇文章,作者是楊照,標題是「暑假讀什麼書?」內容摘要是:炎炎夏日放暑假,高中大學生讀什麼書好呢?雖然這個社會上大部分人早已不覺得讀書是可以休閒的,有太多比讀書更輕鬆、更有趣、也更刺激的事可以做,不過因為一個關鍵的理由,我還是忍不住想回答這個看來過時的問題,

那就是,很不幸的,一些年輕人最需要具備的知識與能力,台灣的學校偏偏不教也不會教,平常在社群中或網路上,大概也無法得到有效的幫助。要培養這樣的知識與能力,沒辦法,到現在為止,恐怕主要還是得靠讀書。
例如:作為一個人最關鍵、最需要的能力,是懂得和別人深度的相處,說得更通俗明白一點,就是懂得如何去「愛」人。夏天到來之前,好多佔據媒體版面和時間,引發社會普遍顫慄討論風潮的新聞事件,不都是牽涉到愛與佔有,因為不懂得如何愛,混淆了愛與佔有,在愛與暴力之間的迷亂而造成了悲劇?

 

「愛……需要知識與努力嗎?或者,愛是一種愉快的感受?是一種偶然的經驗?是一個人如果運氣好就可以『墜入』的情況?……;人們渴望愛情,他們無止無休地觀看愛情影片,包括幸福的愛情以及不幸的愛情;他們聽過成百上千、毫無價值的愛情歌曲……,然而幾乎沒有一個人想到愛情是需要學習的!」

上面這段話寫在佛洛姆的《愛的藝術》(1956年在美國出版)這本書的開頭。
書的內容其實並不像中文翻譯書名顯現的那麼浪漫,作者要說的不是單純的愛情狀態,而是人如何「去愛」,因而英文書名用的是《The Art of Loving》,關鍵在於Loving,是動名詞,不是簡單的名詞。另外,佛洛姆所說的「藝術」,指的是一套知識與技能,必須經由有意識的努力與追求才能擁有。

什麼樣的努力與追求?佛洛姆說:「除非以極大的努力去發展整個人格,並因此獲得建設性的人格發展方向,不然在愛情上注定要失敗。……如果沒有愛鄰人的能力,沒有真誠的謙卑之心,沒有勇氣、信心與紀律,就無法在愛情中獲得滿足。」

去「愛」是一種特殊的能力,絕對不是每個人天生就能擁有的。

 

更重要的是,要具備愛的能力,首先必須讓自己的人格能夠完整,缺少完整人格的人,既不會、也沒有資格去愛,這是佛洛姆要強調的。愛需要四項條件──關懷、責任、尊重和了解,缺少了任何一項都不是真正的愛;很明顯地,擁有了關懷、責任、尊重與了解,也就等於具備了完整人格……

………………

讀過上述內容,我贊同佛洛姆所說的,真正的「愛」是一套知識與技能,必須經由有意識的努力與追求才能擁有;我也贊同楊照所說的,年輕人最需要具備的知識與能力,台灣的學校偏偏不教也不會教;我還大膽地指出,關於如何去「愛」,我們的父母不僅同樣是不教也不會教,甚至於還常常做出錯誤示範,例如離婚的夫妻,相敬如賓、相敬如冰的夫妻……

寫到這裡,如果有網友想要去找到那本1956年在美國出版《愛的藝術》來閱讀,那我給你拍拍手。如果你不想花時間和力氣去找那本書,那麼還有一個好辦法,因為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如何去愛」或是「The Art of Loving」這樣的問題,聖經在歌林多前書13:4–8 “愛的真諦”早已有清楚的教導(SOP):【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驕傲),不做害羞(魯莽)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聖經中不只是有清楚的定義與說明,還有許多活生生的例子,例如路加福音23:33-39描述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場景:【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就在那裏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兵丁就拈鬮分他的衣服。百姓站在那裏觀看,官府也嗤笑他,說:「他救了別人,他若是基督,上帝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吧!」兵丁也戲弄他,上前拿醋送給他喝,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吧!」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笑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

在如此真實、極度的身、心、靈痛苦中,耶穌卻說出:【「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這代表耶穌對全人類的「愛」,是超乎人們理智的範疇,符合上述「愛的真諦」,更是勝過「死亡」的。在我心目中,耶穌的親身示範,更勝於前述的 Viktor Frankl 和劉曉波,所以祂值得我用一輩子的生命去學習、去效法。

 

本文的結論是,天父上帝賜給每個人最寶貴的禮物是「自由意志」,而一個人的「自由意志」所能做出最高境界的決定就是「愛」,愛自己的配偶、愛陌生的病人、愛控告自己的人、愛敵對的政權……,甚至於像耶穌「愛」那些把祂釘在十字架的人。

這樣的決定可以不管對方是不是可愛、值得愛……,也不需要對方同意,所以在我眼中,這樣的決定就是Viktor Frankl所提到「正確的態度/成熟的回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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