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懂自己所犯第二個錯誤是比較容易的,至於要看懂第一個錯誤,就是我認為自己的判斷、分析、推論、經驗是『好』的,也就是我論斷別人的判斷、分析、推論、經驗是『不好』的,那就不容易了。我理智上可以承認任何『論斷』都是犯罪,但我想不透的是我個人過去的經驗或許不適用在其他人身上,或許我的經驗根本就是錯的,但如果我是引用聖經中上帝所說的真理、法則來說服對方遵行,對方執意不聽,於是我就生氣,這也有錯嗎?
感謝神,終於讓我看懂這樣的問題要用『愛』來解決!究竟什麼是愛,如果沒有讓對方擁有選擇的權利(其實就是不讓對方行使自由意志),那麼就不是愛了。
但問題是如果對方執意要做出違反上帝真理的決定時,我該怎麼辦?拍桌子、破口大罵、大發雷霆嗎?
原來答案早就寫在聖經中,我也讀過許多次了,只是以前始終沒讀懂,那就是哥林多前書13章所寫:【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站在上帝的角度來看,當人們執意要做出違反上帝真理的決定時,祂所採取的態度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意思是說當祂已經清楚、明白地告訴人們怎樣做會享平安福氣,怎樣做會勞苦愁煩、惹禍上身後,而人們卻執意選擇後者時,祂所採取的態度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忍耐人們做出錯誤的選擇,但卻用恩慈的態度希望有一天祂所造的人們會回頭、會醒轉過來、會知道什麼是對的、會明白天父的心意……,這樣的心境正好完美地詮釋了浪子比喻中,那位父親的心情。
如果上帝所採取的態度是這樣,那麼我還能說什麼呢?我還能拍桌子、破口大罵、大發雷霆嗎?我所能做的就是學習恆久忍耐又有恩慈的態度,為那個人禱告,希望天父憐憫他,讓他早一天有回頭的機會。
上帝也讓我明白,原來我過去所做的努力,只不過像是【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
不過使徒保羅說:【如果沒有愛,這些都算不得什麼!】
而愛的開端就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如果沒有恆久忍耐又有恩慈,那麼就連愛的門檻都沒跨過呢,惶論其他的內容了。
也就是說,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是愛的開端,而它的操作型定義就是忍耐、尊重對方做出不符合自己的期待、甚至是違反聖經真理的錯誤決定,然後滿心期盼他有一天會回頭!
換句話說,“愛的真諦”的第一步,就是從尊重對方的自由意志開始做起,而自由意志則是上帝在創造起初,就把它給了人類,它的重要性無庸置疑。
當我不管是因為任何理由,不願意讓對方擁有完全的自由意志時,其實就代表我不愛對方了,同時我也將自己置於比上帝還要更高的位置,這樣當然是很不適當的!
………………
我花了一些時間,把上述漫長、真實的學習過程對兩位基督徒朋友做說明,於是他們原先的擔心減少了一些。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