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9月初在「快樂門診」中,因為家裡前一陣子辦喪事而中斷諮商的S君再度來到門診。我關心地詢問她老家的狀況,S君表示辦理家中長輩喪事時,一向都沒有主見、凡事都推給女兒們(尤其是S君)做決定的媽媽,竟然大小事都聽從某位姑婆的意見,雖然案姐跟案主S君都覺得長輩牌位放在靈骨塔裡,對媽媽比較輕鬆,不過媽媽卻聽從姑婆的意見,堅持把牌位擺在家裡……,於是案姐跟S君都很生氣。
後來,S君有機會單獨跟媽媽說話,媽媽表示接下來是冬天,她要去塔裡燒香、祭拜不方便,所以決定把牌位放在家裡。S君聽完後,覺得可以同理媽媽。她還表示,身為么女的她以往在家裡像是小霸王,經常故意吵鬧、甚至躺在馬路上大哭,目的是操控大人順她的意。也就是說,她習慣說話(要別人聽),而不習慣專心聽別人說……,不過來到「快樂門診」後,她開始改變,所以才會有上述她願意聽媽媽說話的經驗。
聽到這裡,我肯定她,此次跟媽媽說話,有按照雅各書 1:19的教導:【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是一大進步。
我還趁機教導她,雖然她自己是出於善意,不過當對方不願聽從時,天然人會做出「Fight」(生氣、動怒、破口大罵…),或是「Flight」(算了算了、不識好人心、再也不管你了…),其實這兩者都像是「鐘擺的兩端」,因為人際衝突並未解決。
如果鐘擺的兩端都不理想,那麼到底該怎麼辦呢?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最適當的解決方式就是運用聖經歌林多前書13:4—8 “愛的真諦”:【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驕傲),不做害羞(魯莽)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自私),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簡單來說,「尊重對方的自由意志」就是整個「愛的真諦」的核心精神,所以一開頭就是【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結尾處也是【凡事忍耐】。
什麼時候我們需要帶著恩慈的態度去忍耐對方呢?答案是當對方不聽勸告、堅持己意,而我們仍然希望跟對方維持良好關係時……。
不過,符合上述「愛的真諦」的忍耐,並不等同於「無奈」或「絕望」,相反地,當一個人願意這樣做的時候,天父上帝會賜給他一個應許,那就是【Love never fails愛是永不止息】,也就是結果一定會成功,一定會有美好的事發生。
聽過上述說明,S君表示認同,不過協談時間也結束了。
兩週後,我再次跟S君一起回顧前次會談中,她不贊同媽媽要將長輩的牌位放在家中一事。我提醒她,不應該「以善意為理由」卻侵犯了媽媽的「自由意志」。既然做錯了,就應該按照雅各書 5:12的教導:【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做錯事了就道歉),找機會回家時,跟媽媽道歉……,S君點頭表示願意。
我突然有個靈感,於是問S君:「如果你誠心地跟媽媽道歉,媽媽可能會覺得如何?」
S君表示「媽媽可能會覺得自己是有價值的、原先照顧長輩生病的辛勞有被看見、覺得受到女兒的尊重……」
我:「簡單來說,媽媽會覺得快樂!」S君表示同意…
我:「進一步思考,媽媽對妳可能會有什麼看法?」
T君:「可能會覺得這個女兒長大了、更懂事了…」
我:「如果媽媽因此而稱讚你,你會覺得如何?」
T君:「我應該會很快樂、高興呀!」
我:「我進一步問你,這件事的結果是你們母女兩人都快樂,那麼這件令人快樂的事是由誰發動(發起)的呢?」
T君:「是我!」
我:「這就是一件奇妙的事情了,原先是母女之間的衝突、雙方都不愉快,不過當妳願意按照聖經的法則,尊重媽媽的自由意志,接下來【不是就說不是】地跟媽媽道歉,結果竟然是你們兩人都變得快樂,這不是很神奇、很棒嗎,原來妳的快樂是操之在己的!」
T君點頭認同……
協談進行至此,我覺得非常高興,心裡想的是哥林多前書2:9:【如經上所記:上帝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而此處所謂「愛他的人」,就是像T君一樣,遇到事情願意按照聖經教導而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