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責受害者(上)(奇怪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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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7月份,我在臉書上看到一段影片,標題是「為什麼,我們會指責受害者,而非加害者呢?你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呢?」這樣的標題吸引了我,以下是影片的旁白:你是否曾經注意到,台灣社會有一些很奇怪的現象,粉塵爆炸發生後,大家罵那些參加八仙樂園派對的人自己找死;私密的性愛影片曝光,大家罵女主角不潔身自愛;但是,仔細想想,這不是很奇怪嗎?

他們明明是受害者,為何卻成為一般民眾炮火攻擊的對象?為什麼,我們會把焦點放在責怪「受害者」,而非「加害者」呢?心理學及社會學的學者,發現了這個不尋常的現象,於是開始深入研究,而其中最常見的相關研究主軸,就是「女性強暴事件」。

女性在遭受強暴後,我們常在新聞底下的留言發現,許多人在第一時間不是指責加害者,而是責怪受害女性的行為與道德標準。平常女生打扮性感,人們或許不會覺得怎樣,可能還抱持著欣賞的眼光;但是,若打扮性感的女生遭到強暴,人們卻可能批評她「活該」。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事實上,人類的大腦是不公正的,人們一旦得知某個人的負面事實,就容易對他產生偏見,針對這樣的現象,著名的「公正世界理論(Just-World Theory)」做出了解釋:由於,在公正的世界裡,好人會有好報,壞人會受到懲罰,因此,如果性侵事件的受害者明明是個好人,卻遭受強暴,就會違背「公正世界」的原則;當堅信的原則受到挑戰時,人們會嚴重地自我懷疑,並感受到強大的不安全感,在這樣的情況下,大腦就必須找個理由,來調節「認知失調」所帶來的恐慌;

根據研究,越相信「公正世界」的人,越容易指責被害者。藉由不自覺地扭曲被害者的形象,來保護自己的價值觀,並鞏固自己的安全感,然而,我們卻常常忽略了,其實很多意外是無法預防的,沒人能預見八仙派對的塵爆,也沒人能一眼辨認對方是不是強暴犯,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們真的應該繼續檢討受害者嗎?或者,我們是否有可能抵抗這些心理陷阱呢?用積極的態度,幫助這些受害者呢?

其實有的,這個可能,建立在「知識」之上。一項針對大學生的研究顯示,在學過「被害者心理學」的課程之後,人們責怪受害者的傾向會大幅地降低。受害者的痛苦,不只是事件當下所受到的身心創傷,還有長期輿論導致的自我懷疑。對於受害者而言,比起懲罰加害者,他們更需要的,其實是不帶批判的傾聽,與社會的支持。所以我們努力傳遞正確的資訊,為社會帶來正面思考,希望盡可能的,減少偏見所帶來的誤解與傷害。期待有一天,能讓更多的人,停下在鍵盤上批評的手,改用正面的理解和接納,一同撫平社會上的傷口…………。

………………

很久以來,我就注意到上述標題所點明的社會現象,影片的作者引用了心理學上的「公正世界理論(Just-World Theory)」,試圖做出解釋,不過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我想到的是聖經在約翰福音8:3-11一段有關耶穌的記載:【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我從影帶的內容和上述的經文中學到幾件事,首先是不管在東方還是西方社會,女性的社會地位始終是被貶低的,所以指責受到性侵害的女性,正好可以鞏固男性至上(男尊女卑)的社會集體意識(請參考#你可以更會溝通(385)「被扭曲的人性(女人篇)」)。

其次是指責受害者,可以在瞬間就讓自己晉升一階,成為高人一等的人,包括智慧聰明高一等(例如指責金融詐騙案中的受害者很愚蠢…),道德水準高一等(例如指責受性侵害的人行為不檢、穿著暴露並喝醉酒……)…,而想要高人一等,應該是大多數人心中所渴望的境界(例如IQ高人一等、名次高人一等、學歷高人一等、頭銜高人一等、賺錢高人一等、配偶高人一等、身材高人一等、身上的行頭高人一等、旅遊國家的數目高人一等、孩子各方面都高人一等……)。

再來是,指責受害者可以推卸自己身為社會上的一份子,所應該負起的責任。這一點比較不容易懂,請容我多做說明。八仙樂園塵爆發生後,有媒體指責那些參加者只為了追求狂歡,完全無視可能的危險……;台北捷運發生隨機殺人事件後,媒體也曾強調那些受害的人,都在低頭滑手機,沒有注意周遭環境……。如果我們指責受害者,等於是把責任推到他們身上,於是社會上其他人就都沒有責任,大家可以繼續過原先的日子!相反地,如果我們沒有指責受害者,沒有把責任推到受害者身上,那麼接下來我們就會面臨到一個問題,那就是「誰該被指責、誰該負責任」?

網友們不要以為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以為答案就是案發時的加害人喔!

如果我們把北捷事件的責任推到行兇的C君,那麼接下來我們就會問一連串的問題,

例如為什麼有人可以帶致命武器上捷運?捷運上為什麼沒有警衛?

台北捷運是誰在管理?

官員是由市長任命的,那麼市長又是由誰選出來的呢?

議員應該監督市政(包括捷運局),那市議員又是誰選出來的呢?

為何C君會隨機殺人,難道他沒有受過教育嗎?

從國小到大學,為何C君沒有受到教化,是不是顯示我們的教育體系出了問題呢?

是誰應該為教育風氣負責呢?是政府還是包括每一位社會公民呢?……

>>>>>>>聰明的網友會發現,推論到最後,我們會赫然發現,我們每一個人都會沾上一點邊,都會需要負擔一部分責任喔!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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