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12月中旬在「快樂門診」中,案主A君因為跟先生的關係越來越冷淡,因此來求診。在多次協談中,我告訴她,「婚姻制度」是一件超乎理性的設計(圖示中的3F),如果夫妻想要用「自己的理性」(圖示中的2F)去解決衝突,結果都不理想。
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婚姻制度」也是上帝設立的,祂的原意是要讓夫妻過得「甜蜜、幸福、快樂」,等同是童話故事裡的「王子和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關於「快樂」,我告訴A君「三層樓的圖示」,在我的想法中,世界上每個人都按照自己(以為是)的方式在尋求快樂,不過快樂分成2類:
一類是「看得見的、直接的、每個人都知道的…」(一般的快樂),例如吃美食、住豪宅、到處旅遊、考試100分、交到俊男美女、兒女聽話、配偶體貼、擁有健康、凡事順利…>>>這類的快樂都是發生在符合理性的「二樓」,不過當上述項目消失或得不到時,人們就會變得勞苦愁煩!
另一類是「看不見的、隱藏的、絕大多數人不知道的…」(滿足的喜樂),最經典的例子就是「婚姻」,而它只發生在超乎理性的「三樓」!
想要在婚姻中過得「甜蜜、幸福、快樂」,正確的方法(SOP)就寫在聖經裡面,包括創世紀 2:24:【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裡的【二人成為一體】除了大家都想得到的同房做愛之外,更深的含意是「在所有人際關係中,夫妻關係的位階是最高的、高過其他一切關係(包括上一代或下一代的親子關係)」;換句話說,當任何人際關係跟夫妻關係衝突時,夫妻二人都應該以後者為重,這就像是任何法律如果抵觸憲法,那麼該法律是無效的!
A君質疑上述說法,她表示這跟她想要擁有「自由意志」和自我突破就有衝突和矛盾啊!把先生看成優先重要、順服先生的話,那她不就是沒有自由意志,無法自我突破了嗎?
A君想要證明自己有理,於是舉了實例:A君近來在週六週日都外出去上課進修,先生很不滿、希望她留在家裡陪伴他……,不過當她想到婚後前幾年,先生一到週末就去跟朋友打球,把她跟兒子丟在家裡,她越想越生氣……,現在怎麼可能站在先生的立場、把他看成最重要呢?
「二人成為一體」應該是「一半一半的結合,應該兩個人一樣重要,我重要、他也一樣重要,他看我重要、我也看他重要,要對等不是嗎?」
………………
該如何回應A君強烈的質疑呢?我想到小時候讀過的寓言故事「獨木橋上的黑羊白羊,兩隻羊都想過河、在橋上互不相讓……,除了拼個你死我活、還有什麼簡單有效(simple & effective)的解決辦法呢?」
我告訴A君,她的婚姻如同她自己的描述「各自有理、各說各話地待在(合乎理性)的二樓,也像鬼打牆一樣沒有出口,不停撞牆、撞了二十年,身心受創很無力,真的很悲哀……」
如果A君堅持活在2樓 (堅持按照她的理性來過夫妻生活),那麼結果就是「哀」、巨大的「悲哀」,而後者就是絕大多數夫妻(不管有沒有離婚)的共同寫照!
該如何(有無辦法)解決呢???答案是「超乎理性」(想像)的,那就是如果黑羊、白羊任一方願意做出 「適當的移動」(往後退回地面上)、讓對方先過橋,接下來自己也可以順利過橋……,於是難題就可以化解了!
在上述寓言中,當「黑羊、白羊任一方願意做出 「適當的移動」(往後退回地面上)並讓對方先過橋…」這就是「自由意志」所做出的決定,而不是「沒有自由意志」!
………………
隔了一週,A君表示,她開始操練「二人成為一體」、願意再度跟先生同房做愛、以為冷淡的關係就會立刻得到改善……,沒想到夫妻兩人都出現障礙。
這下該怎麼辦呢?是跟時下的藥品廣告內容一樣,大聲地說出(責怪)先生不行嗎?
A君想起先前協談的內容「站在先生的立場、把他看成最重要…」,以及我跟她提過聖經另一處有關婚姻的教導,記載在創世紀2:18:【耶和華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A君運用她的自由意志、決定按照聖經教導而行,她放下自己的「面子」(需求)先設法「幫助」先生,同時想到她過去曾經學過抒壓按摩……,於是她在先生下班後,先主動地幫先生進行按摩……,結果是兩人原先的障礙都獲得改善,夫妻重拾魚水之歡。接下來,夫妻關係迅速加溫……
聽到這裡,我覺得很高興,同時給A君打100分,因為她「超乎理性」地願意成為先生的「幫助者」(而非先怪罪先生),於是經歷到3樓(超乎理性)的快樂。
協談最後,A君表示她越來越體認到聖經教導的simple & effective,於是她打算受洗成為基督徒。我除了表示贊同,也告訴她,她目前體驗(經歷)到的「快樂」只是一個「起點」,未來還有許多她未曾想(像)到的快樂在等著她,正如哥林多前書2:9所記:【上帝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