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7月下旬,繼前一週、快樂門診案主的最小年齡範圍被一位8歲的小二生突破之後,本週第一次有義大利籍女性在台灣籍先生的陪同下前來求診。我在驚訝之餘(原先掛號時的資料是案主是外國人、會講中文,所以我不以為意…)、花了幾分鐘才知道案主(F君)幾乎只會講義大利語,英語跟中文只會寥寥幾句……,先生會中文、英語跟一點義大利語,平常兩人就混用著上述3種語言溝通,必要時就用Google進行翻譯!
得知上述資訊,我心裡強烈的OS是:「瞎毀,語言不通這樣你們也能結婚?」、「好吧,我承認愛情的力量是可以突破萬難的…」、「用Google翻譯難道不會『會錯意』?」
還好,天父上帝並沒有為難我,除了案主夫妻之外,另外有一位新住民服務機構的社工師,以及兩位社工實習生(帶著iPad)提供協助。
案夫首先表示,F君是義大利人,5個多月前剛嫁到台灣。F君曾經在義國被診斷為「邊緣性人格」,情緒非常不穩定、高低落差很大,有時還會有攻擊性…。前幾天,他帶F君去看某醫院精神科、要求做鑑定,不過被拒絕(因為語言不通)……,於是他找到上述新住民服務機構尋求協助。
接下來,F君混雜著不流利的英語跟中文對我表示,她非常喜歡台灣的一切,不過因為沒有朋友,內心常感到自卑、不被了解……;
她喜歡聽到先生稱讚她很可愛、很漂亮……;
她特地將頭髮染成黑色,不過對於自己的眼睛沒有往上翹(俗稱的鳳眼)感到難過……
聽到最後這一段,我感到納悶,因為台灣街頭的女性具有「鳳眼」的並不多,倒是迪士尼卡通裡面很常見……,不過我提醒自己「這不是重點」。
聽過夫妻兩人初步的陳述,我詢問案夫:「你是怎麼愛上她的、你欣賞她什麼?」案夫表示,兩人於2017認識(我猜測可能是透過社群網絡),2018他飛到義大利追求她,2019年兩人結婚,接著案主來到台灣(5+月)。
先生欣賞F君:漂亮、可愛、純真(就像是個孩子)、跟她在一起很快樂…
我再問:「你在追求妻子時,知不知道她曾經被診斷為『邊緣性人格』?」
案夫:「知道呀!」
我:「如果是這樣,那麼你在台灣、想要再帶妻子去作精神鑑定,有何益處呢?能改變什麼嗎?」
案夫啞口無言……
關於「邊緣性人格」,雖然我不是精神科醫師,不過腦子還是很快地轉了一下:邊緣性人格障礙(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縮寫:BPD)又稱情緒不穩定人格障礙 (EUPD),簡稱邊緣人格。
患者出現長期的不穩定行為,容易被周遭人視為不正常,例如:不穩定的人際關係,不穩定的自我認知及不穩定的情緒。
它的主要特徵是精神上,行為上同時出現極端對立的表現。邊緣人格因介於健康、憂鬱症、精神官能症、精神病這四者之間的邊緣,故稱為邊緣人格。
他們和一般人一樣擁有健康的部分,容易遇到一點小事就感到受傷、無法控制衝動、作出自我傷害等破壞性的行為……;其他症狀包括,當面臨著一個時間有限的分離情況,會出現強烈的被拋棄恐懼感、絕望和不恰當的憤怒……
很快地想過一輪後,此時的我突然怒氣上騰地對案夫說:「你應該作的,是按照聖經『愛的真諦』、好好地愛你的妻子,忍耐她、包容她、體諒她(人生地不熟加上語言不通)……」
案夫尷尬地說:「其實我是基督徒…」
F君同時表示她「Believe in God…」
協談至此,我原先因為語言隔閡的焦慮開始緩和了,因為我找到了案主夫妻跟我之間的「交集」,那就是聖經的教導。正如我先前多次提到,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
在實習社工師的協助下,我讓F君閱讀義大利文的「愛的真諦」;我則是吩咐案夫唸兩遍歌林多前書13:4-8:【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驕傲),不做害羞(魯莽)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自私),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我提醒案夫,如果他按照上述內容對待妻子,我相信隨著時間的過去,她的各樣困境會逐步消失,就如上帝給的應許:「Love never fails 愛是永不止息」!
我還提醒案夫,與其用「邊緣性人格」來將妻子貼上負面標籤,倒不如「treat his wife just like a child…」,因為他自陳喜歡案主的可愛、純真……,而情緒起伏大、不懂得隱藏情緒,不也是「孩子」的特徵嗎!
我還聯想到,耶穌在馬太福音19:14曾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我教導案夫,如果遇到妻子發飆,他可以先閉嘴不說話,接著操練雅各書 1:19:【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試圖看懂妻子發飆的原因,是否跟語言不通、被誤解、覺得自卑有關……
因為F君曾表示喜歡先生稱讚她漂亮(案主確實長得漂亮),所以我鼓勵案夫操練雅各書 5:12的教導:【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當他願意「實話實說、就事論事」地肯定、稱讚妻子,她的自信心就會長大、自卑就會減低,人格就會更健全;
如果是要講後半部的「不是」,記得要用「提醒的語氣」、至少要慢慢地說明3次,因為兩人確實有語言的隔閡!
關於F君覺得自己長得跟台灣女性不同(髮色、眼型…),我則是跟她分享創世紀1:27—31:【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我告訴她,在上帝眼中,每一個人都是尊貴、獨特、甚好的……,所以不需要刻意改變自己的容貌、外觀!
最後,我提醒案夫,好好地對待妻子就是善待他自己,因為創世紀 2:24寫道:【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時間過得很快,一小時的協談就在3種語言的交雜聲中結束了。我除了為案主夫妻做祝福禱告,也求神特別紀念3位社工人員的愛心、耐心與及時的翻譯協助。
看著一行5人離開診間,我心裡覺得很興奮,因為上帝再度在我面前,行了一件「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