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10月中旬,廚房來了一位年輕的廚師L君,長得胖胖壯壯的,說話慢慢的。第一天上班,內場的領班A大廚要我教導他有關油鍋的工作。我逐一跟他說明油鍋工作的內容,告訴他各種工具的用途,各種粉料擺放的位置及用途。營業時間開始後,我逐一示範各種食材(包括牛肉片、豬肉片、旗魚片、雞丁、茄子、雞腿、雞排、牡蠣……)如何過油、如何沾粉、何時該起鍋……。
第二天,我教導他同一個油鍋可以同時處理兩種以上的食材,例如油鍋下層炸雞腿和排骨,上層還可以將牛肉片或雞丁過油……。我也提醒他,上班絕不可遲到,因為老闆娘很重視這件事,何況整個月都沒有遲到,還可以得到1000塊獎金……。
第三天中午,我看到L君正準備要做當天晚上的員工餐,我稱讚他工作態度良好。
第四天早上,L君晚了幾分鐘上班,我心裡盤算著,要不要替他向老闆娘求情,如果未來的日子裡他沒有再遲到,可不可以仍然發放1000塊全勤獎金?
第五天,我還當面跟老闆娘稱讚L君說:「他雖然在廚藝上還有進步的空間,不過學習態度正確,跟他講什麼,他都會聽……。」
第六天是餐廳公休的日子。
第七天早上,我來到餐廳,沒有看到L君,到了9:10,小老闆N君打電話給他,結果電話沒人接。接下來,L君就人間蒸發了。隔天,我從內場領班A大廚的口中得知,原來L君在店休前一天下班前,跟老闆娘預支了一筆錢,說是要繳房租……。老闆娘很好心地借給他,沒想到他竟然錢拿到手之後,就落跑了!
經過這件事,我雖然沒有金錢上的損失,不過我心裡覺得很受傷、很難過……,我非常用心地對待一位新人,結果卻是如此……,於是我不禁會想:「如果下一次再有新人來,我還要不要用心對待、教導他呢???」
寫到這裡,我想起聖經在馬太福音24:12說:【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纔漸漸冷淡了。】就像是我們的社會,在馬路上有人發生車禍時,許多人不敢過去幫忙……。
沒錯,經過了L君這件事,我對待新人的「愛心」確實冷淡掉了。不過,我也想到聖經在啟示錄2:4說:【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
雖然聖經的要求,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是強人所難、不通情理,不過如果按照邏輯的推理來看,聖經的要求卻是正確的,因為做出不法之事的是某甲,而下一次來應徵的是某乙,兩個人是完全不同的個體,如果我把對某甲的反感,投射在某乙身上,確實是不合邏輯的,難怪以前在醫學院五年級修習「精神醫學」時,有一個專有名詞是「counter-transference」(反移情作用)!
當然,上述邏輯是理性世界裡的規條,而一個人除了理性的範疇,還有感性(情緒)的需求,所以我會向天父上帝禱告,求祂安慰我受傷、難過的心,使我能夠如同以賽亞書40:29所說:【疲乏的,他賜能力;軟弱的,他加力量。】求祂繼續幫助我有足夠的愛心,來對待下一個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