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3月2日週五早上十點,是「快樂工作坊」第二次上課的日子,這次上課的地點不是在咖啡館而是就在我住的社區裡面的社區教室。提到上課地點的更動,這要感謝我妻子倩婷的提議,
因為第一次上課後,我跟妻子分享了上課的實況,我表示在竹北的某咖啡館上課,雖然店員很親切,也提供了好吃的蛋糕,不過他們的工作櫃台就在旁邊,磨咖啡煮咖啡的聲音會干擾上課,加上空間的限制,跟著媽媽的小孩子們不容易管理,而外面就是一條馬路……,因此講員和學員常常受到干擾,上課的效果勢必打折扣,很可惜!
於是我妻子建議說,那就改在我們社區呀,不僅教室的空間夠大、寬敞明亮,隔壁還有一間兒童遊戲室,可以讓臨時保母招呼人數比學員還多的孩子們,大人小孩都放心……。我覺得很有道理,於是親自去察看場地、讀過社區的管理規則、向管理員詢問相關注意事項,最後確認可以使用,接下來我邀請工作坊的助教兼學員C君來看一次現場,她也覺得很理想,於是就定案了!
這樣的過程正好符合第一次上課時,我跟學員們所分享聖經當中有關婚姻的一處重要教導,創世紀2:18:【耶和華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確實,我的妻子是我的幫助者!
這一次的學員有十位,在課程開始前幾分鐘,我跟其中的D君聊了一下,她表示她可以認同「妻子是先生的幫助者」的觀念,不過她不太肯定到底「幫助者」的內涵為何?我表示當天的課程會有更多說明。
上課一開始,我先提出自己對婚姻的認知,也就是婚姻的目標為何?原因是第一次上課時,有一位學員對婚姻的認知是「對先生、對孩子以及對家庭的責任」,我雖然不能說那樣的認知是不對的,不過實在是太沈重了!
既然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我從聖經裡找到的答案是在創世記2:15:【耶和華上帝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以及2:24:【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既然上帝讓所造的亞當,住在伊甸園(快樂的園子),祂當然希望亞當能過得很「快樂」,接下來祂設立了婚姻制度,讓亞當和夏娃【成為一體】,所以我合理地提出我對婚姻的認知,也就是婚姻的目標是:>>夫妻兩人持續不斷地享受天父上帝特別置放在婚姻關係裡的甜蜜和快樂(包括良好的親子關係、與父母的關係……),這裡的「特別」二字指的是,一個人如果沒有進入婚姻關係,那麼他(她)就無法經歷、體驗到婚姻關係裡面才有的甜蜜和快樂;我相信這是符合一般理性思考的,舉例來說,一個人如果沒有擔任過護理師,她當然就不可能經歷、體驗到努力地照顧一位病人、病人或家屬事後寫了一封感謝函給她,讀完後心裡的滿足與快樂!
做過以上的說明之後,我勉勵學員們,大家花時間來參加工作坊、拎著孩子一起出門、身上背著大包小包、要改變自己原先對婚姻的認知、在講員的要求下必須寫出許多問題的答案、要改變自己數十年來已經非常習慣的溝通模式……,都是一件件辛苦、不容易的事,不過大家可以不斷地在心裡告訴自己,這樣的付出是有代價的,因為結果會是自己和先生(包括孩子、父母和其他家人)未來會過得更融洽、更快樂!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