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5月20日週日晚間,我按往例參加一處家庭教會的聚會。擁有導演、攝影和剪輯專長的C君表示,前幾天科學園區裡的某電子大廠,要請C君的團隊負責股東大會的全程錄影,於是C君按照往年行情以及該公司新增的需求,報了一個實在的價格,不過對方的採購人員態度很不客氣地要殺價……。
隔沒多久,目前在大學任教的W君則是提到,某一年他擔任學校的主任秘書,面對總務處的採購人員,也是很頭大。他表示,學校某處有一面巨大的彩色廣告,經過了一年,原先的彩色就變成黑白的……,W君花時間去了解,才知道原先的廣告材質表面,廠商沒有施作「防紫外線塗層」,因此一年後就褪色了。
W君質問採購人員,後者回答:「施作該塗層要多加3000塊。」於是W君很不以為然地表示,原先多花3000塊就可以維持好幾年,比起褪色後要再花幾萬塊重新製作,絕對划得來,真不知道那些採購人員心裡是在想什麼?
接連聽過這兩件事,我不禁開始思考,每個公司行號、機關團體裡面,一定會有「採購人員」,大家很容易就會數落他們,不過我想問的是,大家該如何評量採購人員是否工作認真、努力達成目標呢?
我還聯想到,以前在醫院工作時,我因為是部門主管,也需要面對醫療器材的採購。有一次我要購買某醫材,我知道單價大約10萬塊,於是我請認識的廠商報價,沒想到他竟然報12萬多,我生氣地質問他,為何差那麼多,他回說:「因為醫院的總務室會比價,還會砍價,所以不報高一點不行。」
當時,在醫務團契裡,有一位基督徒姊妹是總務室的採購人員,我詢問她為何如此,她表示,那是沒辦法的事,因為採購的公文最後都會送到院長那裡,院長會看廠商的報價是A,最後決標價是B,院長通常會認定A,B之間的價差,就是採購人員的努力(貢獻度),如果價差很少,院長不僅可能將簽呈退回,還會認定該名採購人員「工作不力」,因而影響年度考績……。
聽完該同事的說明,我原先想要破口大罵「院長怎麼這樣做事?」
不過心裡立刻有個聲音問我:「如果換你來做,你會做得更好嗎?面對醫院裡,每年幾百、幾千件的採購案,你又有什麼好辦法來評量採購人員是否盡職呢?」
老實說,我答不出來,因為長官只能看到簽呈,他也不可能熟悉每一樣物品的行情,所以採購人員到底有沒有盡職,還真是很難評定。
我的理性習慣是,如果我沒有辦法做得更好,那我就沒有資格批評對方做得不好。
針對如何評定採購人員一事,我確實沒有更好的辦法。
幾分鐘後,C君的妻子P君提到大兒子剛升上國一時,班上的導師召開親師會。一個多小時下來,那位導師不斷地提到上個學年度,她剛帶完一屆國三的學生,其中男生考上第一志願的有幾位、第二志願的有幾位……,女生考上第一志願的有幾位、第二志願的有幾位……,其他的東西都沒提……。
聽到這裡,我心裡想的是,如果不講這些跟「分數」、「升學」有關的數字,那麼那位導師還能講些什麼,好證明自己是優秀、認真的老師呢?她如果強調學生品格良好,她如何舉證呢?她如果強調自己收到許多感謝函,她又如何能證明那些感謝函是學生、家長真心誠意寫來的,而不是被她明示、暗示所收到的呢?
同樣的問題,吾人又如何能客觀地評定某位醫師是不是好醫師呢?對家屬的要求照單全收是好醫師嗎?(那我不是,因為對於家屬希望隱瞞病情的要求,我一定會嚴峻拒絕!)
所收治的病患都能活著出院是好醫師嗎?(那我不是,因為有四、五千名癌症病患死在我手裡!)
盡全力搶救病人、無論如何都要讓病人活著是好醫師嗎?(那為何近年來,醫療界開始認為長期依賴呼吸器算是無效醫療呢?)……;在我擔任主治醫師的生涯中,年度考績都是甲等,只有一年的考績是「乙」等,原因是那一年我跟「院長」因為某件事理念不合而大吵一架!
同樣的問題,我詢問前面那位在大學任教的W君,花多數時間寫paper 的教授,跟那些花時間認真教學的教授,兩者之間孰優孰劣呢?
同樣的問題,我詢問以前曾經擔任過護理長的C君,當年是如何評定底下member 的年度考績呢?她表示每次都要想破頭,她還表示有的單位的護理長為了避免麻煩,考績竟然是用「輪流的」,例如A君今年是甲等、B君是乙等……;明天輪到A君乙等,B君甲等……
如果我再問,如果連一年的評定都不容易,那兩年、五年、十年,或更長時間,又如何評定呢?舉例來說,如果拿十年後,學生在社會上的表現來評定一位國中導師,乍看之下似乎很合理,不過有誰做得到嗎?就算做得到,吾人又如何能證明學生十年後的表現,跟國中導師有直接關連呢?
我當然知道在現在社會裡,各行各業都會有一套評定員工的方法,不過經過以上的思考,大家應該會發現,那些項目都非常有限、非常片段、非常主觀……,都是沒有更好辦法之下的權宜之計……。
因著想要在職場中評定一個人是這麼的不容易,有著這麼多的問號,於是我想起聖經中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4:3-5的一段話【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上帝那裏得著稱讚。】
本文的結論是,如果有人很認真地想要知道「如何評定一個人」(採購人員、國中老師、醫師、大學教授、護理師……),就會發現聖經中的答案,也就是「末後的審判」是必要的。換句話說,人實在是太有限了,受限於時間和空間,絕對不可能全方位地了解另一個人工作的全部面向和結果,當然也就無法做出客觀的評定,所以使徒保羅建議把這樣的權柄歸給昔在、今在、永在的天父上帝,是符合邏輯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