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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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6月11日,我在臉書上面看到餐廳同事A大廚分享的一個連結「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因為A大廚並不常在臉書分享訊息,因此我有點好奇,是什麼樣的內容會讓他想要跟別人分享,於是我點進去閱讀。標題是「資優生跳樓!北一女學生泣訴:希望媽媽跟我說對不起…」,

內容是近日即將上映的公視戲劇《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其中1個單元《茉莉的最後一天》,故事描述「乖孩子」茉莉從小順應著媽媽的期望長大,不僅成績優異、聽話順從,高中甚至考上頂尖的北一女,是媽媽口中的「乖孩子」。

但就算她考上北一女,控制狂媽媽卻還是不滿足,認為「好還要更好」,這樣的教育方式造成茉莉巨大的痛苦,茉莉甚至嘗試割腕自殘,她令人心碎地說「希望哪天考砸了,媽媽要打她時看到這些傷痕,可能會很難過,可能會跟她說『對不起』」。

這些父母塑造成的資優生,就好像「在追逐一條永遠到不了的終點線,因為父母會把終點線往後延,他們就會一直追著跑……」,最後茉莉承受不住壓力,走上了絕路,而控制狂媽媽所有的努力也都隨著女兒的死亡化為泡影,甚至直到最後還在困惑「我女兒怎麼會尋死?」

隔天在廚房裡,A大廚跟我提到上述內容,他表示戲劇裡面,女學生曾經表示以後想念護理,當個護理師幫助人,不過被媽媽嚴厲否決,要她只能選擇醫師或是律師……。這段情節讓A大廚印象深刻,因為「唸護理系、當護理師不好」這句話,同樣曾經出現在三年前,他小兒子要選填大學志願之前……,當時他找了一些理由,要求小兒子放棄原先想念護理的念頭……

A大廚問我:「劇中那位媽媽有錯嗎?孩子不是她懷胎十月才生下的嗎?她為何不能要求孩子往她認為最好的路前進呢?她也是為孩子好,不是嗎?」

 

我想了一下,決定用「所有權」vs「管理權」的觀念來對他說明。

我問他:「你兒子都已經超過20歲,如果有一天他們觸犯了法律,被判入監服刑,那麼你要一起被關嗎?」

A大廚立刻回答:「當然不要,他們應該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我再問:「假如你有一輛車,因為停放不當導致有人受傷,法院判決你必須賠償對方,你覺得如何呢?」

A大廚回說:「車子是我的,如果真是那樣,那也只好認了!」

我說:「這就是了,車子是你所有的,出了事你當然該負全責;相反地,你應該在孩子成年之前好好教養他們(管理),不過你並不需要為孩子們成年後的言行負法律責任,因為你並沒有孩子的「所有權」。」

上述內容讓我想到聖經在詩篇127:3說:【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每個人的生命氣息都是天父上帝所賜的,所以做父母的並沒有擁有孩子的「所有權」,不過父母應該好好教養孩子,就像是管理產業。

聽過我的說明,A大廚表示理解,他回想起後來有機會聽了我的建議,因此兩年後當小兒子想要變換科系、降轉電子科並加入產學合作時,他給予尊重不再干涉……。

接下來,A大廚認真地問我:「如果劇中那位媽媽從來沒有聽到不同的觀念或建議,以至於她一直都控制著孩子,那麼她有錯嗎?」

我想了一下並表示,這就要用「自由意志」來加以說明,也就是說,每個人在原生家庭裡,必定會受到父母觀念的影響,因此會認同某些觀念,儘管後者有可能是不適當或錯誤的。

除了原生家庭,一個人會進入學校,接下來會走入社會,於是每個人都會接觸到許多觀念和想法。每一次接觸之後,當事人都必須用他的「自由意志」做出一個決定,那就是「我要不要調整自己原先從原生家庭所養成的觀念?」

當他做出決定後,他就必須開始為他的決定負責任。

舉個例子來說,當A大廚認識我之前,他對孩子前途的觀念是承襲父母的觀念……;當他聽過我的分析之後,他就必須用「自由意志」做出一個決定「要不要改變……」,從那個時刻開始,他就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任了,這也是在末後審判時,我們每個人都會面對的事。

最後,我對A大廚說:「除非那一位媽媽能夠舉證,自己進入學校、踏入職場、進入婚姻、養兒育女、跟先生發生爭吵、女兒去看心理醫師、女兒數度割腕……,所有過程中,她都沒有聽到不同的觀念和想法,否則我相信在「末後審判時」,天父上帝必定會質問她,而她也必須為自己所做的決定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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