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該回來?(下)(尊重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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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半天,總之這是一件麻煩的事,大家各憑本事,看著辦。我個人過去的做法是事先跟病人和家屬強調兩點,第一點是『家』的定義。我會跟病人和家屬強調,『家』的重點絕對不會只是一棟沒有生命氣息的建築物,更重要的是裡面有愛我的、我愛的家人,也就是說臨終的人旁邊有摯愛的家人陪伴,它的重要性要比臨終的人身體停放在哪裡是更為重要的。

第二點我會強調,病人臨終時的舒適度是最重要的,至於能不能恰到好處地在家裡過世則是次要的,也就是說如果病人臨終時不會有什麼特別的症狀,那麼回家的時間就可以抓寬鬆一點,意思是稍微早一點也沒關係;但如果病人有很嚴重的症狀,例如疼痛、呼吸困難……,那麼回家的時間就必須抓緊一點,意思是真的必須只剩一點點氣息時才能回家,當然這時候病人就有可能會在醫院就斷氣了,不過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因為魚與熊掌是無法兼得的,必須有所取捨。

理論雖是如此,但實務上當然會有例外,所以上面所列的各種場景,7C病房都發生過。真的遇到了,就只好硬著頭皮處理。

舉個實際的案例:C女士罹患的是失智症合併末期大腸癌,在病房住了好長一段時間,而且她不願意進食已經有幾個星期了。醫護人員基於對她的尊重,並沒有強迫她進食,也沒有強迫她要放鼻胃管。家人雖不捨,但是也已經接受阿嬷即將死亡的事實,並且決定最後一定要讓阿嬷回家斷氣,算是完成某種心願。

最近一段時間,她呈現明顯的癌症惡病質,非常消瘦。根據我先前的經驗,我認為她臨終的過程應該會相對的平順。我還評估了C女士的用藥,包括一片二十五毫克的止痛貼片和針劑嗎啡每四小時五毫克。我到bed-side看C女士,的確是沒有明顯的瀕死前肺雜音。於是我做了決定,回到護理站,跟護理師W君交代說:「現在就辦手續讓C女士回家,不用太趕,不過身上必須加上另一片二十五毫克的止痛貼片,避免她回家後有任何不適。」我心想:「貼片的藥效可以維持72小時,應該是綽綽有餘。」接著我就進到護理站旁邊的智慧屋,整理前一天出院的病歷。

我一面打病歷,一面聽到護理師W君跟C女士的媳婦繼續在討論該不該立刻回家的事,內容不外乎是上述所列的可能,擔心太早回去會如何……,太晚回去又會如何……。我聽了幾分鐘,實在是受不了了,於是我走到她們面前並說:「妳們這樣的討論絕對是沒完沒了,因為我們無法掌控未來。我去看過病人了,評估過了也做了決定,妳們就照著去做,好嗎?」C女士的媳婦立刻說:「可是……如果……,其他的家屬會質問我為何讓婆婆回家……?」

我說:「誰做決定,誰就應該負責!你是一位家屬,並不是醫護人員,本來就不該由你擔這個責任。今天韋醫師代替妳,做了要讓阿嬷回家的決定,如果未來有什麼差錯,就由我承擔。其他家屬質問時,你就說是韋醫師的決定。如果他們要怪罪,就請他們來找我。我知道你是一位孝順的媳婦,所以我想要幫你,不要讓你承擔不必要的責任和壓力,你懂嗎?」

C女士的媳婦仍然面有難色地說:「可是……如果……」我心裡想了一下,如果再繼續這樣下去,我一定會按捺不住脾氣、會發火,於是我選擇離開現場,把問題留給W君善後,我心裡的期待是:「W君跟我共事多年,經驗又多,應該會努力執行我的決定,說服媳婦讓阿嬷回家……。」我繼續打病歷,一面伸長耳朵,要聽她們的對話。

萬萬沒料到W君竟然在聽了媳婦許多的「可是……如果……」之後,立場變的跟媳婦一樣的搖擺。時間就這樣一分一秒地過去,沒有結論,後來媳婦打電話給她先生,問他的意見,大家又在電話裡「可是……如果……」了半天,最後是媳婦的先生(阿嬷的兒子)做了決定,要繼續在醫院觀察!隨後媳婦就回病房了,我按捺不住滿腔的怒氣,把W君找到護理站旁邊的準備室,我很生氣地說:「一大早來醫院,你就要我去bed-side看C女士是否應該要回家了,結果當我做了最後的決定後,你竟然推翻我的決定,完全違反了病房的工作倫理,你到底是在搞什麼?如果你或是家屬打算要自行決定,那又何必找我去看呢???」我沒有聽W君的解釋,就離開現場。

接著我開始查閱病歷,做查房前的準備。幾分鐘後,我看到W君急急忙忙地回護理站,嘴裡說著:「趕快叫救護車,阿嬷的瞳孔放大了。經過了一陣慌亂,C女士總算是被家屬送回家了,不過也斷氣了……

寫到這裡,大家應該能明白,何時該回來?或是何時該回家?都是令人困擾的問題,不僅是病患的家屬有困擾,就連專業的醫護人員也是一樣!

這樣的事情既然常常發生,那到底該怎麼做呢?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如果我們知道天父上帝從創造人類的一開始,就把百分之百的自由意志賜給了每一個人,所以在面對類似的困境時,最好的辦法就是陳述事實,但是將決定權交給當事的對方,讓對方行使他的自由意志。如此一來,不管對方做出什麼決定,他就比較不會有怨言,因為是他自己決定的,也應該為自己的決定負責;這樣做,說話的一方不用擔負著額外的責任,也不必當場就生氣(像我當年一樣)。

……………………

餐廳的N君聽完說:這樣確實比較好,不過如果對方做出錯誤或不恰當的決定時,那該怎麼辦?

我說:那妳就運用聖經歌林多前書13:4—8 “愛的真諦”的法則,用【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忍耐他犯錯、做了不恰當的決定,但是心裡卻對他存指望,希望他有一天或早一天能夠明白什麼決定才是對的、什麼才是好的)……】。妳如果這樣做,對方一定會感受到妳是在愛他,而天父上帝的應許是“愛是永不止息 Love never fails!”,既然愛是不會失敗的,那麼它一定會成功,也就是結果一定會是美好的。

N君又問:那如果對方問我他該怎麼做比較好,那我又該怎麼辦呢?我說:如果他把決定權交給妳,妳就幫他決定呀,這就像是爸媽帶孩子來餐廳吃飯,爸媽問孩子要吃什麼,如果孩子的回答是讓爸媽決定,那也OK呀,不是嗎!

本文的結論是,尊重上帝所賜給每個人的自由意志,是化解上述溝通困擾的最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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