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導 vs 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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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8月6日,餐廳的小老闆N君在餐廳門口跟大老闆M君的女兒P君談過話後,很高興地跟我說:「美好的事正在進行中,因為M君的新房子要出租一事,我後來就沒有再主導,而是讓M君兩位都已經成年的子女去操盤,結果P君剛剛跟我報告說房子已經簽約租出去了。我稱讚、肯定他們處事的能力,另外只提醒他們一件事,那就是要趕快跟媽媽報告,雖然她的精神狀態不是很好,不過前些日子她還是很關心房子出租的進度。」

聽過N君的分享,我想到一個很貼切的動態模式(如附圖),假設完成一件事需要有十分的努力(包括做決定及過程中的努力),當孩子很小的時候,做父母的必須付出十分,才能完成一件事;當孩子長大了一點,自己可以付出兩分時,做父母的還是需要付出八分,才能確保事情能完成;孩子再大了一點,可以付出四分時,父母只要補足六分;孩子更大了,自己可以付出八分時,父母只要補上兩分。

有一天,當孩子可以自己付出十分時,做父母的就不需要付出任何一分了。這時候父母該做什麼呢?答案是「為孩子們獨立完成的事拍拍手,就事論事地給他們稱讚和肯定!」

在上述動態模式中,如果做父母的付出的程度超過五分,那麼父母的角色就屬於「主導」;如果做父母的付出程度低於五分,那麼父母的角色就屬於「輔導」。

我相信每個家庭、每個孩子、每位父母的狀況都不盡相同,因此無法一概而論地說,什麼事就該怎麼做。不過上述的模式,確實可以做為所有人的參考;

換句話說,做父母的一定要知道,親子關係是動態的、不斷改變的,它一定是由「主導」,逐步轉變成「輔導」,這是因應孩子們的「自由意志」必然要長大、一定會長大,特別是在青春期的時候,因為聖經在希伯來書 5:14說:【惟獨長大成人的,纔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此外希伯來書 6:1也說:【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

另外聖經在傳道書3:1-5寫道【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懷抱有時,不懷抱有時。】也可以說明父母和子女之間,動態的關係。

本文的結論是,做父母的如果願意按照聖經的法則,隨時調整親子關係中,彼此應該努力付出的比例,那麼雙方都會很快樂,做父母的可以欣賞孩子長大成熟的過程,孩子可以享受身心靈茁壯長大的成就;相反地,做父母的如果一直扮演主導的角色,不斷地大量付出,結果是雙方都會很痛苦,做父母的會累得半死,孩子也會變得靠爸靠媽永遠長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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