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2月28日吃過員工餐後,老闆娘N君召集同仁開會。她首先提到隔天1日是店休的日子也是餐廳發薪的日子,所以她會提前一天發薪。她接著提到,內場來了一位二廚U君,一定有許多不熟悉的地方,希望大家能互相幫忙,就像是一隻棒球隊。
N君在宣導時,我心裡想到的是前幾天是假日,廚房非常忙碌,外場的同仁P君對砧板師傅說:「欠一個炒波菜!」砧板師傅立刻語氣強硬地回嗆說:「剛剛不是出了兩盤波菜嗎?」P君說:「波菜都送到顧客桌上了,還是少一份呀!」接下來,砧板師傅才臉色不悅地切了一份波菜交給爐子師傅……;
更早之前,砧板師傅出了一份豬肉片跟一份魚肉片給當時負責油鍋的外籍助理L君,打算讓爐子師傅製作「糖醋豬肉」跟「紅燒魚片」,不過L君誤以為是要做「糖醋魚片」,於是她將魚片過油炸好後,就將它丟入A大廚已經炒到一半的糖醋醬汁中,幾秒鐘後成品就出來了,這時候砧板師傅大聲地說:「是糖醋豬肉不是糖醋魚片!」外籍助理L君聽到後,立刻不甘示弱地嗆說:「你沒有把相對的配料拿給我,我怎麼會知道是糖醋豬肉不是糖醋魚片呢?」
我看雙方立刻要吵起來,於是我立刻說:「停-停-停!這件事沒什麼大不了,不需要吵架!」於是我拿給夾子,將「糖醋魚片」裡的魚片夾起來交給A大廚,他則是用清水稍微沖洗,將魚片上的糖醋味道洗掉,另外再炒成「紅燒魚片」……,於是整件衝突就落幕了。
上述這類的事,幾乎每天都會發生,也是同仁們吵架、衝突的最常見導火線。我當然知道這類衝突最根本的原因是「推卸責任」,因為按照聖經在創世紀3章的記載,亞當和夏娃吃了耶和華所吩咐絕對不能吃的「分別是非善惡樹的果子」後,【耶和華說:「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耶和華上帝對女人說:「你做的是甚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由此可知,一個人出了事通常會「推卸責任、指責別人」,並不是什麼奇怪的事!
我還想到要教導同仁學會遇到事情不要先推卸責任、不要馬上指責對方……,並不是一蹴可及的事,有沒有更簡單的辦法呢?
N君宣導完畢後,詢問大家有沒有什麼補充的,於是我把握機會地表示,我來餐廳兩年半,大事我沒看過,所謂的大事是指「廚房失火」、「瓦斯氣爆」或是「顧客集體食物中毒」……,不過「小事」倒是常常看到,最常見的就是「出錯菜(菜色不對或是菜的大小弄錯)」、「少出菜(菜忘了製作)」……。大家應該如何來面對這類「小事」呢?
我想到自己常用的一個比喻,於是我隨手拿了一枝原子筆遞給內場的領班A大廚,我請他橫著拿原子筆,不斷地往雙眼靠近,直到快接觸到眼睛時,我問他:「你現在能看到什麼?」他說:「什麼都看不見呀!」
我說:「你手臂伸直、把原子筆拿開,你又看到什麼呢?」他說:「我看到一枝原子筆,也看到旁邊所有的景物。」
我緊接著說明,一件事,如果是「小事」,大家就應該把它看成「小事」,千萬不要隨意放大它,這樣的原理就像是聖經雅各書 5:12的教導:【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以及它所衍生出來的”實話實說、就事論事” 的法則(是小事就把它當作一件小事……)、(不是大事就不要把它當成一件大事……)!
廚房常見的小事,不外乎是「少出菜、出錯菜……」,這時候的解決方式,如果不是「補做一份」,要不然就是「重做一份」;至於出錯的菜,大不了當成員工餐的一道菜。就我對老闆娘N君的認識,她絕對不會因為這樣的損失,就心痛如刀割……;
更何況本餐廳走的是平價路線,並沒有一道要價千元以上的料理……,所以,我強烈地建議大家,下一次再遇到「少出菜」或「出錯菜」時,先在心裡對自己說一聲「這是一件小事」,接下來就比較不會針鋒相對、互相指責……。尤其是在忙碌的時段,偶而「少出菜」或「出錯菜」,應該是老闆娘會容許的。
聽完我的補充,老闆娘N君也表示認同,於是我勉勵餐廳同仁照著去做,結果會是衝突減少,工作氣氛融洽。
以上就是源自於聖經【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教導的「一枝原子筆的啟示」,提供給網友們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