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味禁止 vs 正確鼓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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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5月下旬某一天的「快樂門診」遇到下暴雨,我雖然已經開車停在診所門前,卻因為擔心淹水,只好再把車開往遠處地勢高一點的地方。當我一身被濺濕地走進診所,當天協談的案主A君已經到了。協談一開始,我肯定A君認真的態度,沒有因為天候不佳而自動取消協談。A君表示,身為兩個孩子(一女一男)的媽媽,近來有件事很困擾,那就是讀國一的兒子,交了女朋友,同時學校成績退步,於是被爸爸責罵,父子關係緊張。

A君出面了解狀況,發現是女生非常主動,不僅放學後頻繁地傳訊息給他兒子,還鼓勵兒子「Man一點、勇敢地反抗大人的反對……」。

為此,A君還找到女生的家長溝通,表示自己的兒子除了有過動症還有亞斯伯格症,間接地希望女生知難而退……;

此外,A君也溫和地勸誡兒子目前不應該談戀愛、應該認真讀書,不過他聽不進去,於是不跟A君講話……

聽過上述A君的困擾,我心裡有著完整的答案,因為兩年前,當我在新竹市某高中社團初次擔任講員時,就思考過類似的問題。當時,我開宗明義地告訴學員,社團課程的目的是藉由品格的正確塑造,協助學員成為「更快樂的人」。

接下來,延續上述「快樂」的主題,我發下紙跟筆,請學員(10-12年級)認真寫下印象中,讓他們最不快樂的事,然後我再一步步地協助他們解決。幾分鐘後,除了一位學員,其他人都作答了。我看了答案,令他們不快樂的原因琳瑯滿目,不過有四、五位寫道:「失戀了、跟女(男)朋友分手……」

 

既然「我失戀了」是問題的最大宗,所以我就先跟學員討論此一問題。討論什麼才好呢?雖然我談過戀愛,不過那畢竟是二、三十年前的事了……,現在的高中生跟以前應該很不一樣吧,該講什麼才好呢?

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我想到的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對男、女見面時的場景,它記載在創世紀2:21-23:【耶和華上帝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上帝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我藉著這段經文,告訴學員談戀愛是結婚的前奏,而婚姻則是上帝精心建立的人類制度。我還跟他們提到就亞當、夏娃來說,彼此都是特別的(獨一無二的)。不僅如此,我還弄懂了許多事,一一寫在下面:

  1. 對亞當、夏娃來說,彼此都是特別的(獨一無二的)。
  2. 一夫一妻的婚姻基礎,是上帝設立的(所以外遇、劈腿一定會出問題,因為它違背了上帝的真理)。
  3. 男、女相遇的過程,是上帝安排的。
  4. 相遇的一開始,是男生先採取主動的。
  5. 相遇的一開始,男生的第一個動作是「說話」(可以衍生成寫情書、打電話、使用通訊軟體(Line、Facebook……),所以男生應該學習如何「說話」(包括平常說話的習慣,以及單獨跟女生在一起時說話的方式)。
  6. 既然觀察一個男生「平常說話的習慣」(當然可以衍生出平常的行為),是很重要的,所以男女生一開始交往,如果是在某個團體(例如社團)中進行,是很適當的;相反地,如果一開始就私下約會,那麼上述的重要觀察(也就是平常的言行)就無法進行,判斷就容易有偏差。
  7. 相遇的一開始,男生正確的第一個動作並非肢體動作「例如牽手、接吻、做愛……」,而是應該把心力用在「溝通(說話、相互了解、彼此學習、變得更成熟更有智慧……)」,所以男女一開始交往,就立刻「牽手、接吻、做愛……」,通常不會有美好的結果,因為它違反了上帝的法則。
  8. 既然每一對男女都是上帝所精心配對的,所以雙方會走在一起,通常是「很自然的」,不應該有太多的勉強,也不會有什麼橫刀奪愛、情敵互嗆、移情別戀……(例如:會被奪走的,應該就不是上帝安排的!)
  9. 既然是「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所以雙方通常會有一種特別「來電(心有靈犀)」的感覺,這種特殊情愫,通常是旁邊的人所無法體會的,例如:「她看起來又不是特別漂亮,你為什麼那麼喜歡她?」、「他長的不高,看起來俗俗的(台語發音),妳為什麼會看上他呢?」
  10. 既然每一對男女都是上帝所精心配對的,所以雙方通常會「很自然地」見面並走在一起;反過來說,雙方如果刻意地去做外表的包裝(化妝、髮型、衣著……),或是金錢的炫耀(高檔3C產品、手錶、摩托車、出手闊綽……),結果很可能會弄巧成拙,例如妳(你)吸引到的男生(女生)數目太多,結果妳(你)不知如何判斷何者才是上帝為妳(你)安排的?妳(你)吸引到屬於別人的亞當(夏娃),造成其他人的困擾,別人當然會討厭妳(你);因為妳(你)過度包裝(甚至是去做整型美容)或過度炫耀,以至於上帝為妳(你)精心配對的另一半,根本就辨認不出妳(你),所以結果當然就不美好了(例如許多富豪、美女的婚姻…)。所以最simple and effective的打扮和使用金錢的方式就是,「乾淨、整齊、合宜」,讓自己的外表,展現出上帝所賜、那特別的(獨一無二的)氣質,妳(你)的另一半才能在眾人中,把妳(你)認出來!
  11. 別忘了,你們現在都還未成年,所以一旦失戀了或是對方移情別戀,除了對方並不是上帝為你所預備的人之外,還有一個很大的可能是你還不夠成熟,還沒長成標準版的亞當或夏娃,因此對方還認不出你的特別(獨一無二)。此時,你該做的並不是苦苦糾纏對方,而是努力充實自己,讓自己成為一個更成熟、更美好的人,於是時間一到,你的另一半就會一眼認出你,接下來你們就可以甜蜜地走在一起。

 

以上內容就是我從上述經文中,所整理出來的「青少年戀愛須知」。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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