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6月上旬在「快樂門診」中,A君原先是因為長期的夫妻衝突而來求診,經過多次協談,她發現自己對孩子的教養也遇到問題,例如A君觀察到,進入青春期的孩子對先生說話很不客氣、缺乏尊重…,於是詢問我該如何處理?

因為A君已經認識基督信仰,於是我分享馬太福音7:3-5:【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我提醒A君,天然人通常是「要求對方改變」,不過聖經教導則是「先改變自己」,因為「一個人一輩子最多就只可能管好一個人,那個人就是自己」。
另外,我也觀察到,在原生家庭中,A君受到「重男輕女」的對待,長期看見「母親總是忍耐、委屈自己」,於是她的「自由意志」也就變成「線型2」,而非神賜給人的「線型1」;長期處在「線型2」當然是痛苦的,於是逮到機會就會變成「線型3」,等同是「攻擊、挑剔、貶損…」對方。
隔了一週,A君表示她特地找時間跟孩子談話,內容是她自己深刻反省,發現孩子們對先生說話很不客氣、缺乏尊重…,一部分原因可能是青春期的叛逆言行,不過更深的原因是「A君在先生面前不敢生氣,只會在背後說先生的壞話,於是孩子們就學到不尊重爸爸…」;
A君還說:「孩子們今天不懂得尊重爸爸,媽媽是有責任的,例如媽媽沒有按照聖經【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的教導,媽媽習慣直接忽略(視而不見)爸爸的「是」,而是把焦點都放在爸爸的「不是」,例如媽媽從未公開肯定、稱讚爸爸努力工作、養家,這就是沒有『是、就說是』…」
聽到這裡,我立刻站起來、拍手表示對A君的肯定稱讚,因為她就跟以色列的「大衛王」一樣,公開地講出自己做錯的事,而後者被神稱為「合神心意的人」。
一般人根深蒂固地認為「認錯道歉」是一件丟臉、難堪的事,因此千方百計地想要「甩鍋」、「推卸責任」、「死不認錯」、「拉其他人下水」…,不過聖經對於「認錯道歉」的教導卻是約翰一書1: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我還聯想到一個議題,在傳統觀念中,某甲該如何做才能贏得某乙的尊重呢?天然人用的方法不外乎是「威脅」(用權柄)、或是「利誘」(用金錢),不過那就像是「鐘擺的兩端」,其實離核心一樣遠(某乙不會「打從心裡」尊重某甲)!
聖經的教導則是馬太福音23:12:【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以及箴言22:4:【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 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
我勉勵A君,她的言行不僅是做出正確的「示範」,等同是身教(希望孩子尊重爸爸、自己先尊重先生…),還會讓孩子打從心裡尊重A君,如果先生得知也會更加尊重A君…,因為按照聖經教導而行的人就是敬畏耶和華的人,「是、就說是」地公開「認錯道歉」就是心存謙卑、按照聖經教導而行的人,結果就是神會將「尊榮」賜給他(她),等同是其他人會打從心裡尊重他(她)。
聽過我的肯定、稱讚,A君表示未來的她在跟先生說話時,要多多練習【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如果有不同意見或心裡不舒服,就當場表達出來,幫助先生知道、明白她的想法、感受…,才不會重蹈覆轍「當場不敢講(線型2)、背後說壞話(線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