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5月上旬在「快樂門診」中,人妻A君因為夫妻關係不佳而來求診,她抱怨先生經常跟身邊的異性搞曖昧,甚至對方還傳清涼照片給先生…,這讓A君非常生氣、多次跟先生大吵、甚至還離家出走…,不過先生總是一派輕鬆地表示「我們又沒發生關係,只是好玩(開玩笑)罷了!」
聽到這裡,我提醒自己,所有看的見的衝突都是「冰山的一角」,我必須認真思考、蒐集資訊,才能看到水面下「冰山的主體」(動機或原因)…,當我完整地看懂「整座冰山的形狀」後,神就會教導我用「simple and effective」的方式解決問題。
協談中,A君提到先生小時候讀幼兒園時的事,當時的婆婆有工作且非常忙碌,因此先生在幼兒園放學後,都是其他小朋友被父母高高興興地接走後,只留下他一等再等,婆婆才會來接他回家……
聽到這裡,我心裡亮了紅燈,立刻聯想到A君的先生應該是被「孤單、恐懼、害怕被遺棄」所傷害……,如果進一步用心理學的詞彙來說明,他是因為「存在感沒有被滿足」而受傷。先生的身體雖然已經長大,不過當年的心裡創傷還在,因此他跟一般人一樣,會試著(不自覺地)找些方法去彌補那看不見的傷口,而他選擇的方式(跟身邊的異性搞曖昧),確實「很刺激」(等同「存在感」被強烈滿足);當然,身為妻子的A君會生氣,而且先生也很可能為了追求「更刺激」而越過紅線……
A君認同我的推論,接著問:「該如何幫助先生獲得適當的存在感呢?」因為A君認識基督信仰,於是我分享聖經雅各書 5:12的教導:【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至於具體的操練,我則是聯想到一個韓國廣告,標題是【30天的承諾,不要讓愛你的人變成陌生人】內容是:
我們的戀愛和新婚,像所有情侶一樣非常幸福,我們以為我們會一直這樣幸福下去,覺得我們會很特別,但是不知道從什麼時侯起,我們變成了現在的樣子,我們習慣了彼此,我們不想再去表達對彼此的愛,不再像以前無話不談了,彼此逐漸變成了陌生人…,家裡很像只是個回來休息的地方,即使躺在同一張床上,也是背對著背睡覺…。
遇到結婚紀念日,晚餐後先生拿了一個包包送給妻子「給妳」,妻子收下、淡淡地說「謝謝」。
先生OS:「每年的記念日我都會送她一份禮物,但現在只像是個習慣,或許我對她的愛已經變淡了……」
隔幾天,先生鼓起勇氣提出了離婚,他向妻子說:「我們離婚吧!我們都不幸福,不是嗎?」
經過一夜的思考,第二天在客廳裡,妻子說:「我晚上想了很多,希望你能再答應我一件事,也就是「接下來的一個月,你要能夠完成我的一些要求……,我就同意簽字離婚。」
先生OS:「雖然她提出的離婚條件是我無法理解的,但我同意了,反正30天後,一切就都結束了。」
倒數30天(出門上班前)
妻子:「你就這樣走了喔,抱我一下再走吧。」先生無奈地照著做了。
倒數27天(在餐桌上)
妻子:「握一下我的手,可以嗎?」先生只伸出三根指頭,碰了一下妻子的手。
倒數23天(兩人躺在床上要入睡前)
妻子:「說你愛我好嗎?」
先生轉過身背對妻子,用無奈的語氣說:「我愛妳。」
倒數19天(先生剛醒來)
妻子:「可以親我一下嗎?」先生有點尷尬,不過卻帶著微笑親了一下妻子。
倒數15天(兩人去購物,走在街上)
妻子:「可以牽我的手嗎?」先生伸出手,妻子的手靠上去,兩隻手持續握著……
倒數9天(在街道上),
妻子:「你可以擁抱我嗎?」先生張開雙手,很正常地擁抱著妻子。
倒數5天(在床上入睡前)
妻子想著:「我每天都重覆這些話,讓他抱我、親我,和我牽手,說「我愛妳」……」
倒數3天(兩人在外面餐廳共進晚餐,妻子溫柔地餵丈夫吃一口美食……)
先生OS:「我再次感受到,她對我的愛和關心……,一直以來,我把這一切都當成理所當然…」
最後一天(出門前,兩人深深擁抱)
上班時,某位部屬問先生:「我打算向女朋友求婚,想問長官當時是如何求婚的?」
「求婚,我是怎麼做的來着?」他回想起,當時他對妻子說:「我向妳保證,每天都會牽妳的手,會親吻妳,會跟你說『我愛你』…」
原來妻子這30天所提出的要求,就是當初結婚前,他對妻子的承諾。
回憶湧上心頭,讓他後悔的哭了出來,更急著想要回家留住妻子,只不過回到家時妻子已經不在了,家中更是貼滿了這30天以來,來自妻子寫的紙條,每一張都寫著愛的叮嚀「不要忘了把襯衫掛在衣架」、「領帶別針在左邊抽屜」、「你笑的樣子最好看」、「睡前一定要記得刷牙」……,於是他後悔痛哭,決定要把妻子給找回來。
最後的鏡頭是,在下著大雨的街道上,他發現妻子發生了小車禍,於是他立刻衝過去緊緊抱住她,心裡決定,無論如何,再也不要說離婚了……
………………
雖然只是一則牙膏廣告,不過內容很有意思,如果從人性共同的需求「存在感」來探討,廣告裡的妻子可以說是用盡心思、一次又一次地給先生「正向的存在感」……,如果將妻子的言行濃縮起來,就是【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其中的「是、就說是」就是清楚、充分地表達自己對丈夫的感受或需求,而「不是、就說不是」就是不再將丈夫的言行「視而不見、直接忽略」或當成「理所當然」!
此外,這部影片還有一個重點,雖然是老公先提了離婚,但妻子在離婚之前,卻選擇扮演『主動』示好、破冰、改善關係的人……,這個過程符合聖經創世紀2:18的教導:【耶和華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
我已經想好了,下次協談時,我會讓A君觀看上述影片,接著鼓勵她扮演先生的「幫助者」,而後者將是讓兩人婚姻繼續走下去,化危機為轉機的關鍵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