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上的諮詢 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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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1月1日,我的即時通上面傳來一則訊息:「韋醫師,可以請問真理嗎,如果看到牧師,所行所是,都在私慾理,教會裡的執事都是蓋章的人頭,真理都是字句、沒有辦法活在生活中,這種光景,還能用愛去包容,讓神自己去管教嗎?

因為這是神家的事,神自己會管教,是這樣嗎?在保羅對教會所寫的書信裡,好像不是這樣教導吧!我沒有他意,我只是和你交通,因為你對真理很堅持跟絕對。」

我回答:「自己先努力地把聖經實踐在自己的言行裡,每天都問自己,我今天有沒有按照聖經的教導去做?」

H君:「哈哈,也是,謝謝你,先要求自己,不要,看別人的刺!」

我:「眼光和焦點放在自己和神的關係上,是比較有建設性的。除非自己的事都按照聖經做了,再來看其他人的事。BTW,在末後審判時,我們要對自己負責,不用對其他人負責。」

………………

上述的諮詢,很快就完成了,因為H君跟我一樣是基督徒,我們都服膺聖經的教導。不過,我倒是聯想到,我們每一個人,不管是在職場、家庭、學校、社團……,幾乎都很容易地就能看出別人的缺點,通常還不只一點,而是很多點。媒體上,各種政論節目就是此一現象的具體呈現!

奇怪的是,我們雖然有眼睛,可是卻很難看到自己的缺點!這樣的矛盾現象,該如何處理呢?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耶穌早已在馬太福音7:3-5提醒門徒【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上述基督徒網友H君所提到「別人的刺」,就是出自這段聖經經文。

寫到這裡,說不定有網友會問:「如果我願意從自己做起,那我該如何做,才能『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呢?」

答案是認識天父上帝這位造物主,並且熟讀聖經內容,因為詩篇119:105說:【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以賽亞書30:21也說:【你或向左或向右,你必聽見後邊有聲音說:「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也就是說,人是上帝創造的,所以聖經不僅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它更是一個人想要「去掉自己眼中樑木」的最佳指引。

本文的結論是,一個人想要「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絕對不是一件 a piece of cake 的事,所以我才會回答H君說:「自己先努力地把聖經實踐在自己的言行裡,每天都問自己,我今天有沒有按照聖經的教導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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