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5月中旬在「快樂門診」中,中年的人父A君對我表示,他先前在門診學習到「應該要尊重兒子(已經成年)的自由意志、不該去干預或侵犯、讓兒子學會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不過當他看到兒子大學中輟、經常不回家、身上多處刺青、賭博成癮屢屢欠債…,他心裡免不了替兒子擔心…」,於是他問:「難道我要把兒子的所作所為都當作沒看見,或是眼睜睜地看他出事、沉淪嗎?」
看著一位父親憂愁的表情,我心裡出現「鐘擺的兩端」圖示,我看出A君目前是在「右端」,而先前的他是在「左端」!我想起很久以前A君曾經語重心長地問我:「為何兒子始終不學好?」他表示「兒子上了高中之後,不但用自己打工的錢去購買違法的權利車(機車)、經常凌晨才回家、無照駕駛出車禍、逃避警方酒測攔檢被處高額罰金、替朋友收受包裹觸犯毒品防治條例被判保護管束……」,於是他天天都在擔心兒子會不會又闖禍,導致他心神耗弱、幾乎要罹患憂鬱症……
經過多次協談,A君初步認識了基督信仰,知道 「一個人一輩子最多只可能管好一個人,那個人就是自己」,正如聖經箴言4:23:【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這裡的【心】就是指「自由意志」,而後者的管理得當與否,將決定一個人的一輩子是過得勞苦愁煩,還是平安喜樂。
我用了多次協談的時間,幫助A君認識「自由意志」以及如何鍛鍊它>>>
運用「自由意志」>> 做出某個決定 >> 產生某種結果 >> 自己為結果負責
在協談過程中,A君逐步反省,身為父親的他,為了避免兒子真的被關進監獄、身敗名裂,於是千方百計地設法阻止、多次陪同出入少年法庭、定期跟保護官見面求情、禁止兒子騎機車、由他每日開車接送兒子上下學、甚至於接送兒子去加油站打工……;
我告訴A君,表面上看起來,他很愛護兒子、千方百計地想要阻止兒子落入絕境(其實就是真的被關進監牢…),不過他的努力不僅沒有長期的效果,反而導致兒子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出了事反正有父親會幫忙收拾殘局…),也把自己弄得壓力破表(兒子一出門,他就開始擔心焦慮…)、罹患憂鬱症。
更進一步分析,A君其實是長期破壞(侵犯、剝奪)兒子對於「自由意志」的操練……
………………
經過長期協談,現在的A君已經不會再幫兒子還賭債,也不再強迫兒子去讀大學…,不過卻出現本文一開頭的困境。
我告訴A君,「鐘擺的兩端」不管是「右端」還是「左端」,「擺錘」離「核心」都一樣地遠……,A君立刻問:「那問題的核心為何?」
我表示「問題的核心」是「父親當然應該關心、愛護兒子」,不過「方法」必須正確(符合聖經教導)。為了幫助A君學習何謂正確的方法,我聯想到路加福音15:11-18浪子的比喻:【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資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着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我告訴A君,大家都希望「浪子能『醒悟』過來,不過『神』的方法跟『一般人』想的完全不同,後者通常會『同情、可憐小兒子,甚至出手(拿錢)相助…』,不過前者卻完全相反地『讓那地方大遭饑荒,使得小兒子雪上加霜、慘上加慘…』」
協談最後,我建議A君,他除了「應該要尊重兒子的自由意志、不該去干預或侵犯…」,還可以做兩件事,一是「為兒子禱告」(求神幫助兒子有機會能認識基督信仰以便讓神的愛醫治他缺乏母愛的傷口、填補心裡的空虛、修正自己的言行…),二是「示範聖經教導」(例如:操練【你們說話,是就說是…】地清楚表達父親關心兒子不過方式跟以往不同…)
如果A君按照去做,我相信兒子就可能早一點「醒悟過來…」,而這也是神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