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性照護中,關係的重建和修復是雙向的,並不是獨自一個人的懺悔或是透露自己的過錯而已。醫護團隊可以試著猜想,當一個病人或家屬只願意對團隊中的某個人說出自己的秘密,卻又不願讓其他成員得知該秘密,他的動機會是什麼?他是真心悔改嗎?還是他只是希望這一個人能成為傳聲筒,替他打探另一半的反應呢?如果是真心悔改認錯,又為什麼會害怕別人知道呢?社會上許多真正改邪歸正的更生人,並不會時時刻刻想要掩飾荒唐的過去,不是嗎!
延伸思考或提問:
為何『不要讓他人知道』,又『為何要讓我知道』?(愧疚感過大?傾吐苦水?尋求支持?想要改變現狀?)我們的醫療團隊是否能試著跟案夫說:「我們願意幫助您和您的妻子一些忙(甚麼忙?面對問題→道歉→……),您願意讓我們幫忙嗎?」
感想或評論:
韋至信醫師:上述個案討論中,案夫的行為相當令人玩味。言談之中,好像他早已真誠地向妻子道歉、認錯,而妻子也早已原諒他了。如果真是如此,他又為什麼要小小心心地跟護理師說呢???根據我個人對人性的了解,一個人心中要長久隱藏著一件祕密、一個過犯,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聖經在詩篇32篇說:【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 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說出這段肺腑之言的人,正是以色列赫赫有名的大衛王,他曾經犯下奪人妻、謀殺人夫的惡行。他用這樣的文字來描述他隱藏過犯、不認罪的心情。
社會上許多作惡的人,之所以會願意投案或是自白,很可能都是上述心理下的產物。要處理一件祕密、一個過犯,最正確、最有效的方是就是學習大衛王,他在同一篇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裏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
向上帝真誠認罪,就會得到祂的赦免,如此才能脫離骨頭枯乾、精液耗盡的心裡窘境。再進一步討論,真誠的認罪悔改,是不會害怕其他人知道的,就像是大衛王,把他的事寫成詩篇,讓許多人知道,成為一種借鏡、前車之鑑,反而令人敬佩、難以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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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上面這些事,我對“你不可以對別人說喔”這句話,有了更新的看法,我覺得這句大家在人際溝通中常用的話,其實是一件很危險的事!當某甲對某乙說出這句話時,某甲等於是要限制某乙的“自由意志”(你不可以……),這當然是一件十分嚴肅的事,因為在天父上帝起初的創造中,祂已經將完全的、百分之百的自由意志賜給了每一個人;換句話說,上帝都沒有要限制每個人的自由意志,而某甲卻想要限制某乙的自由意志,這不嚴重嗎?
當然,某乙也有完整的自由意志,他可以決定自己要不要照著某甲的要求去做,他大可以拒絕,當然他也可以“接受”;如果某乙接受了,那麼他接下來就要非常警覺地過日子,因為他自己是處在“自由意志”無法百分之百發揮的狀態下,壓力勢必會很大,難怪一般人不易做到,很容易就“講給別人聽”,結果就是某甲對某乙不諒解,兩人的關係起了衝突。
那麼該如何避免類似的衝突常常發生呢?我個人的建議是大家應該要把“你不可以跟別人說喔”這句話當成是一件十分危險的事,就像是“有人掉到水裡正在呼救……”;每個人都應該要小心,不要隨便就掉進水裡成為被救援的對象,而當危險發生時,旁邊的人應該要衡量自己的能力,如果自己曾經受過專業的救生訓練,是個合格的救生員(等同於受過專業訓練,可以守口如瓶的神父、修女、醫師、心理治療師……),才跳下水救人,否則如果是一般人隨便就跳下水(等同於一般人隨便就答應了對方的要求),那麼不僅是幫倒忙,還可能自己也成為另一個溺水者,把場面弄得更麻煩(等同於把某甲的秘密講出去,讓某甲很難堪,也使得自己和某甲之間,產生了另一件人際衝突!)。
本文的結論是,“你不可以對別人說喔!”這句話是很危險的,大家在人際溝通中,還是少用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