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在醫院裡,面對其他人,不管是長官、同事,還是底下的住院醫師、醫師助理、護理師、個管師……,我一貫的態度是指出其不足之處、挑出其錯謬之點……,接下來要求對方努力改善……
先前提到,某一年在內科的晨會上,我以資深主治醫師的身分坐在會議室內,看著第一年住院醫師A君在台上報 case,報著報著……,我認為他對病人背景資料蒐集的很不完整,對相關的醫學議題也準備得非常鬆散,於是我隨口問了幾個關鍵問題,他都答不出來,接下來我就叫他下台、不准他再報了!
當時,我以為在醫療職場上,這樣的態度是嚴謹的、是能夠督促大家進步的、是對病人有幫助的……,當然是對的,也絕對是好的!
後來才看懂,我其實是違反了聖經雅各書 5:12的教導:【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以及它所衍生出來的”實話實說、就事論事” 的法則……,我把焦點全部放在【不是、就說不是】,也就是「認真地指出其不足之處、挑出其錯謬之點,接下來要求對方努力改善……」,不過我卻完全忽略了上述教導的前半部,那就是【是、就說是】(等同於該肯定就肯定、該讚美就讚美……),我很少肯定、稱讚其他人的努力。
同樣的道理,我也違反了以弗所4:15的教導:【我們要以「愛心」說誠實話】以及它所衍生出來的三明治說話方法,首先是肯定並讚美對方已經做到的事或已經做出的努力(三明治的第一層)……,接著實話實說地指出問題所在……(三明治的第二層),最後再一次肯定對方並說出自己的期待……(三明治的第三層);我只說出「第二層」,也就是「認真地指出其不足之處、挑出其錯謬之點……」,完全沒注意到第一層及第三層,當然就缺少「愛心」。
寫到這裡,大家可想而知,當年我在醫院裡,人緣應該也是很差的,只不過礙於我的身分地位,沒有人敢在我面前表達不滿,也很少人(除了院長)曾經正面指出我不當的態度。就算有人願意指正我,他通常也辯不過我,因為我的口才很好、邏輯清楚,更重要的是,我總認為自己「當然是對的、絕對是好的」!
………………
關於「我非常討厭身邊的人不聽我的勸告而屢屢犯錯……」,多年後我才看懂,原來是自己犯了兩個『論斷』的錯,首先是我認為自己的判斷、分析、推論、經驗是『好』的,也就是我論斷別人的判斷、分析、推論、經驗是『不好』的,如此一來我當然會陷入人類始祖犯罪後的光景,那就是生氣、憤怒、勞苦愁煩。
其次是我論斷『一個人走了許多冤枉路、付出許多昂貴的代價、犯下許多錯誤、受了許多傷……』是不好的,因此過去的我,總是會強烈地阻止我身邊的人進入這樣的光景,但後來我明白了,其實這就是一種論斷,當然也是一種不符合聖經的思維。
改變我想法的是一則聖經中大家極為熟悉的章節,那就是路加福音中耶穌所說「浪子回頭」的比喻:【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
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
這個比喻提醒我,對於某些人來說,生命當中有些錯誤、有些代價是不可避免的,有些人如果不落入絕境,是學不到、也學不會教訓的。
我以前常常跟醫務團契的同事說:「如果有一個自認為好心的人,看到那個浪子過得很不如意,因此每個月給他一點點錢餬口,你猜那個浪子還會不會回家呢?」
我的答案是如果沒有讓他根本沒想到要回家(等同於悔改認錯),至少也會延誤他回家的時程。
我常常提醒契友不要當那個看似好心的人,萬萬沒想到我自己就是那個看似好心的人,因為我過去用盡力氣、想盡辦法,目的就是要阻止身邊的人犯錯,不過這樣一來,我就阻礙了他們跌到谷底、學到教訓、回轉向神的時機,也就是說我白白地浪費許多力氣、生了許多不必要的氣,因為我違反了耶穌的教導。
當然天父也沒有鼓勵人們犯錯,當個沒有離家流浪的大兒子也是很好的,因為天父的一切福氣都是他可以享用的!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