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9月11日早上7:00,是「商業職場團契」第25次聚會的日子。主席W君安排了另一種討論模式,標題是「學習有意義的分享」:有意義的分享是建立人際網絡最深刻有效的方式,尤其在職場上,愈深刻的分享總是帶來愈多的機會。以謙卑請益的態度,聆聽他人的成功哲學,了解他們對於工作的信仰原則、目標、成就、人際網絡與經營技巧,以及在生活中的興趣與愛好,學習有意義的分享,創造他人對你的深刻印象,就是為自己的產品、服務、知識或經驗累積更多的機會,創造更多的商機。
上述主題包括一系列的討論題目,當天進行的是「興趣愛好」,討論內容是:「共同的興趣與愛好,是鞏固關係最自然的方式,也可以幫助自己和他人建立關係。不論運動,閱讀或聽音樂…,花點時間談論彼此的興趣與愛好,總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接下來進行分組討論,電子業的U君、保險業的Z君、房地產業的S君,以及我分在同一組。
在電子業擔任中階主管的U君首先表示,他的興趣是攝影,會跟一群人到各地外拍。我好奇地詢問:「為何是一群人行動?」他表示,活動中會有教學,有經驗的人會指導大家如何取景、用鏡、觀察光線,他還補充自己偏好風景的攝影,因為人像的捕捉難度較高。
聽完U君的分享,我心裡想的是,U君的興趣跟他的人格特質(在幕後或台下把自己被賦予的部分做好),以及職場工作(負責技術部門而非業務部門)相當吻合。
接下來,我表示自己的興趣很單純,動態的部分從大學時代就一直是打網球;靜態的部分,讀高中時曾經迷過幾年「圍棋」。信主之後,最大的興趣就是「思考」,因為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我天天都在思考如何運用聖經中的真理,來解決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任何事,最大的事是「死亡、苦難」,小的事則包括夫妻吵架、人際關係不良……,就連當天的主題「興趣愛好」,我也會從聖經的角度來看。
聖經在創世紀記載著:【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耶和華上帝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耶和華上帝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伊甸」的原意是「快樂」,「伊甸園」就是「快樂的園子」,所以在我的觀念中,雖然世界上每一個人都不同,不過卻擁有同樣的終極目標,那就是「追求快樂」!
寫到這裡,網友們可能會質疑,社會上大家追求的事物林林種種,金錢、知識、權力、性愛、美貌、身材、旅遊、美食、冒險、賭博、吸毒……,各有不同,怎麼韋醫師會認為所有人竟擁有同樣的終極目標呢?
其實大家只要仔細一想,上述事物名目雖不同,不過卻都會帶給當事人「快樂」!例如:賺大錢>>>快樂、得到知識(拿到學位)>>>快樂、得到權力(為所欲為)>>>快樂、性愛>>>快樂、美貌過人>>>快樂、吃美食>>>快樂……,
所以我常說,一個人活著,不管是用自以為是的方式、還是用上帝寫在聖經的法則,反正目的都是在追求快樂。
於是我繼續推論,因為每一個人追求快樂的方式(在名目上)都不一樣,如此便形成了每個人不同的特質,或稱之為性格。例如:
有人從說話當中找到快樂,因此他便會成為一個多話的人;
有人從沈默當中找到快樂,他就會成為一個話少的人;
有人從做事當中找到快樂,他就會成為一個行動派的人;
有人從休息當中找到快樂,他就會成為一個不喜歡出門、喜歡睡覺的人……
所謂的個性、特質,最簡單、精準的定義就是一個人追求快樂的方法。
也因為每個人追求快樂的方法不同,因此每個人的個性、特質也就不同。
…………
當我很快地在腦海中把上述觀念想過一遍之後,從事保險業的Z君表示,他的興趣非常廣泛,打球、釣魚、看電影、旅遊、陪小孩玩……,談不上有強烈或特殊的興趣。我立刻回應:「你的多元興趣,正好跟你的職場工作完全吻合!」
我繼續表示,Z君從事保險業許多年,在公司裡從新人時期就表現亮眼,因此其他同仁常常詢問他如何經營顧客關係,私底下都以為他花了許多功夫在客戶名單上……,不過Z君認為他並沒有刻意做些什麼,不過很特別的是,客戶卻很容易跟Z君”交心”。如果從另一方面來看,就是因為他的興趣很多元,因此很容易跟不同的客戶有共同話題,因此容易建立關係。
聽完我的回應,Z君露出「原來如此」的表情。
談過Z君的興趣,我聯想到,他的工作每天都會接觸許多人,而我以前在醫院工作同樣要接觸許多人,不過因為病人和家屬來到醫師面前,通常是想要請教醫師、聽醫師的建議,所以我個人單調(單一、獨特)的興趣,對於我的職場工作,也是 match 的。
最後分享的是第一次參加聚會、房地產業的資深人員S君,他表示自己喜歡參加合唱團、參與歌劇演出、觀賞運動節目。他在公司算是高階主管,前幾年曾派駐韓國、大陸,目前回到台灣,心裡最大的負擔是傳福音、轉化城市。
聽過S君的分享,我竟然脫口說出:「房地產業很黑暗耶!」不過我立刻反省到「醫療界也很黑暗,因為流行『救醜不救死』…」,我也想到「保險業也很黑暗,因為近來媒體報導營業員鼓吹退休人士拿房子抵押去買保險,後來房子被查封拍賣…」,於是我聯想到,越是黑暗的地方越需要亮光,越是黑暗的地方越能顯出一盞燭光的價值,難怪耶穌在馬太福音5:14-16要教導門徒:【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以上就是第25次聚會大約1/3的實況,至於其他精彩的過程,就請有興趣的商場基督徒一起來親自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