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10月下旬在「快樂門診」中,案主是一位不快樂的年輕妻子H君。她表示,幾年前,她吃盡了苦頭、終於生下了兒子,婆家和娘家都很高興……。沒想到幾個月後,她從先生手機發現先生跟一位十多年前認識的女生有頻繁聯絡,該女當年赴美留學,不過後來過得不好,回台後找上先生。兩人的對話:「你老婆如何?」、「沒有比妳優秀!」、「我現在需要一個男人,如果你願意,我可以…」、「你真的喜歡你老婆嗎?」、「時間到了,只有那個人、就這樣…」、、、「我幫你介紹男友好了!」
得知此事,H君大怒、要求離婚,因為她認為自己在職場上非常認真、表現優秀,卻被先生講成那樣…,她還吃盡苦頭生了兒子、卻沒有被先生肯定感謝…),於是一個月不跟先生講話。當時,先生願意道歉,也表明不再跟對方聯絡。
接下來的兩、三年,先生雖多次表明很愛H君、會找機會彌補她,不過H君始終過不去,每過一陣子就會無理取鬧或借題發揮地翻舊帳,甚至再度提到離婚……
H君找過心理諮商師,後者多次對她說:「要以孩子為重、將來還是需要先生、先生並未跟對方發生性行為……」;H君也自行研讀許多有關婚姻建造、夫妻相處的書籍……;H君知道問題的癥結是在她自己身上,但就是過不去……,於是經由好友介紹,來到「快樂門診」。
我先是肯定她,沒有一眛地指責先生,而是願意承認問題的癥結是在她自己身上。
接下來,我教導她,真正的「饒恕」(原諒)對每一個人來說,都是很困難的,最根本的原因是人的有限性,不管是在時間(生命長度)、空間(名譽、金錢、情感…),都是有限的。
因為如此,天父上帝並沒有強迫人們依靠己力去做出不可能做到的事(例如一個人無法把自己搬起來離開地面…),
祂選擇運用祂的無限(昔在、今在、永在)來介入、來幫助人們,正如馬太福音18:23-35:【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裏,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去把這事都告訴主人。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在我的認知中,饒恕(原諒)的第一步是【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等同於H君必須先知道、反省自己一輩子曾經犯過許多錯(思想、言語、行為),照理說是要被上帝大大處罰的,不過上帝卻願意藉著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做的犧牲和救贖,完全饒恕她(如附圖);
有了這樣的基礎(恩典),第二步才是H君似乎是跟上帝站在一起(也變得無限,放在分母),去看待先生曾經用言語對她的傷害(如同放在分子的種種),於是「饒恕」(原諒)就變得沒那麼困難,因為任何事物跟「無限大」比較起來,都相對地沒那麼重要(嚴重)(如附圖)!
簡單來說,天父上帝賜給人們的基礎(恩典),等同於吊車的吊臂,只要用繩子固定好椅子,就可以輕鬆地把一個人吊離地面!
我告訴H君,上帝尊重每個人的「自由意志」,不過祂提出一個邀約「祂願意完全饒恕(原諒)H君曾經犯過的錯,不過前提是H君必須願意饒恕(原諒)曾經得罪過她的人(先生)」。
H君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接受此一「非常划算」的邀約(契約),如果她拒絕,當然就必須承擔後果,如同上述經文「被交給掌刑的…」,她的日子一定過得不好、不快樂,就像過去的幾年!
聽過上述說明,我詢問H君三次、她三次都表示願意,於是我帶著她一句句禱告,先是承認自己曾經犯過許多錯、祈求上帝赦免她,接下來用她的自由意志在上帝面前表明、她願意原諒先生……,最後則是邀請耶穌進入她的心裡、成為她的救主。
協談結束前,H君拿出手機想要拍攝上述兩張圖,說是要放在她的某個群組,我則是表示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