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舌頭不是你的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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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一月中旬在「快樂門診」中,因為夫妻長期衝突而來求診的A君表示,妻子經常對他講出難聽的話(發飆、罵髒話),導致他壓力很大、生活很痛苦。我聯想起先前也有一位人夫B君,他曾經跟我抱怨過類似的事,例如:B君開車在路上遇到黃燈,緊急把車停下來,妻子卻罵他:「你是豬呀,不會闖過去嗎!」;當B君說出自己工作上的難處、委屈時,妻子則是:「誰叫你要這樣、不那樣……」;兩人吵架時,妻子經常說出:「你就是沒有教養(家教)…」,而真相是B君從小,父親就因故離家、病死他鄉,他真的是沒有父親教養他!我從B君身上學習到一件事,那就是「妻子罵髒話」還不是最嚴重、最難聽的話。

 

該如何幫助A君呢?我相信看得見的衝突都只是水面上「冰山的一角」,我必須先弄懂水面下「冰山的主體(問題真正的原因)」,才能提供解決的方法。經過多次協談,我得知案妻曾經遇到詐騙、吃上官司、還被判刑…,因此心理上像是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ost-Trauma Stress Disorder」,任何生活上的小事件(尤其是牽涉到「金錢」),都可能讓她當年的痛苦重現,因此容易爆怒、發飆。

 

在協談中,A君表示他認識基督信仰,知道 「一個人一輩子最多只可能管好一個人,那個人就是自己!」,也就是說,A君無法掌控妻子要如何說話、要說些什麼(因為舌頭長在妻子的嘴巴裡,是妻子的「自由意志」所管理的範圍),不過A君可以管理好自己(的「自由意志」)如何說話、如何回應……,正如聖經箴言4:23:【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這裡的【心】就是指「自由意志」,而後者的管理得當與否,將決定一個人的一輩子是過得勞苦愁煩,還是平安喜樂。

 

接下來,我跟A君分享馬太福音5:44:【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A君露出「哪有可能」、「莫名其妙」的表情,接著表示,既然天父上帝在造人時,已經將完整的「自由意志」賜給每個人,如果按照上述經文去做,豈不是要一個人放棄「自由意志」,也彷彿一個人被剝奪了「自由意志」?

 

為了幫助A君更明白何謂「自由意志」?於是我舉例說明:

某甲跟某丙打賭1000元,他可以讓某乙自動(主動)說出一句髒話…,於是某甲開口辱罵某乙「你是爛人」,某乙立刻回罵「幹你娘,你才是爛人…」,結果是某甲打賭贏了1000元!

上述例子中,某乙其實並不擁有完全(完整)的自由意志,因為他的反應是被某甲所操控、所制約的!

相反地,當某甲罵某乙「你是爛人」時,某乙「閉嘴不說話,並在心裡禱告『主啊,求你幫助某甲(知道他的言行是不對的)、憐憫他…』」,那麼某乙才算真的擁有自己(舌頭、思想)的主導權,也就是擁有完全(完整)的「自由意志」。

以愛心說誠實話(愛心)

同理可推,當妻子在對A君「發飆、罵髒話…」時,如果他願意操練聖經「愛的真諦」第一句【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具體的作法就是「容許妻子發洩情緒而沒有回嗆、罵髒話甚至動手打妻子…,同時在心裡禱告:『我的妻子罹患PTSD,求耶穌幫助她(知道她的言行是不對的)、憐憫她、醫治她(心裡的創傷)……』」,結果將會是美好的、成功的,因為在「愛的真諦」的結尾處,神的應許是Love never fails!

 

如果A君如此行,他也等同是操練了馬太福音5:44:【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當A君按照聖經而行時,他就是「愛神的人」,於是羅馬書8:28:【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會應驗,也就是說「萬事會互相效力,叫A君得益處」!

 

我鼓勵A君按照聖經教導去對待妻子,同時為A君禱告,求神賜給他夠用的力量、保護他的心不受傷害。

 

協談結束後,我的心得是「找出〔受苦的意義〕,一個人就能〔忍受痛苦〕〕,耶穌就是最好的榜樣!」A君經常被妻子辱罵,確實是在「受苦」,不過如果因此更認識聖經真理、更體會耶穌的作為…,那麼所受的痛苦就有意義,於是「需要尋找活著的意義」的人性需求就被滿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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