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7月15日週日晚間,我按往例參加一個家庭教會的聚會。我提起一週前,C君所開設的生命禮儀公司接到了一名原住民死亡個案,後來還上了媒體。事故地點是在新竹縣新豐鄉,死亡的原住民受雇於某個廣告公司,當天是颱風來臨前夕,該原住民的工作是爬到高處將大型廣告帆布捲起來,避免被颱風吹壞。不知何故,該原住民被發現倒臥在地上並且失去生命跡象多時,於是現場民眾通知警察處理。由於死者是基督徒,家屬獲報後隨即請開設禮儀公司的基督徒C君幫忙處理喪事。
很快地,C君帶著一位禮儀師 L君去到現場,警察已經在做相關的紀錄。由於死者的姿勢有點奇怪,右手肘成抬起狀而非平放在地上,於是禮儀師L君就去跟員警攀談並且隨口說出「他可能是先中暑,接下來才從鷹架上摔下來……」。
聽到上面那句話,身為公司老闆的C君很警覺地將 L君拉到一旁,要他閉嘴、不要亂講話,因為C君知道,該原住民死亡的原因很可能會牽涉到30萬元的保險理賠,因為死者如果是設籍在新竹縣,發生了意外死亡,可以得到縣政府為縣民所投保的30萬理賠,這一筆數目對於經濟狀況普遍不佳的原住民家庭來說,是很重要的。不過,如果不是意外死亡(例如生病死亡),就不能獲得該項理賠。
因為有著以上的理由,所以C君才會告誡L君,以後去到命案現場,要記得緊閉嘴巴,不管是知道的還是不知道的,都不要說,免得橫生枝節!
對於禮儀師 L君習慣多嘴、喜歡在接案現場亂講話一事,身為老闆的C君顯得餘怒未消,於是C君繼續表示,不久之前還發生一件事,一位牧師帶著禮儀師 L君要去處理某位教友的喪事;出發前,該牧師嚴嚴地告誡L君說:「待會兒到達教友的家,我要你閉上嘴巴,什麼話都不要說!」
此外,C君還提到,有一次接案,L君去到喪家才不到幾分鐘,還搞不清楚喪家成員的人數、彼此的親疏關係、死者與家屬原先是否有恩怨、家中經濟狀況如何、誰是能作主的人……,就隨意地跟某位喪家成員談起如何申請保險、可以拿到多少錢……,真的是很搞不清楚狀況!
C君總結地表示,對於L君喜歡講話、經常做出不當發言的習性,他跟其他資深禮儀師都告誡過他多次了,不過效果都不好。
聽過上述C君的陳述,我心裡首先想到的是「愛講話、喜歡發表言論」算是一個人的特質,從天父上帝的眼光來看,每一樣特質都是好的,不過人們的職責是要管理「特質」,管理得當會加分,管理不當會扣分。
其次是,C君所開設的禮儀公司中,超過一半以上的成員是基督徒,於是我對C君表示,既然L君也是基督徒,你何不運用聖經的內容來引導他,
例如他在命案現場隨口說出「他可能是先中暑,接下來才從鷹架上摔下來……」,這確實不恰當,因為它並不符合雅各書 5:12的教導:【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這樣,你們就不至於受上帝的審判(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或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也就是說,如果L君確實有目擊事發經過,他應該對調查的員警陳述事實(是、就說是),如果沒看到事發經過就說沒看到或不知道(不是、就說不是)……;當他隨口講出沒有事實依據的個人猜測時(等同於「若再多說」),確實可能橫生枝節(等同於「受上帝的審判」)。
至於 L君去到喪家,還搞不清楚狀況就急著講到保險理賠一事,我個人的解讀是,L君應該是一位個性外向、樂於助人的人,因此他會做出上述的事。
不過,當他想要幫助喪家時,他仍然必須依照雅各書 1:19的教導:【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他應該要先認真、仔細地聽,先弄清楚喪家成員的人數、彼此的親疏關係、死者與家屬原先是否有恩怨、家中經濟狀況如何、誰是能作主的人……,接下來再開始【慢慢的說】,如此一來就不會出問題了!
本文的結論是,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聖經裡面有關人際溝通的教導,也是放諸四海皆準的。
我個人的經驗是它用在我將近三十年的醫院生涯裡是有效的,它用在我退休後將近三年的快炒餐廳工作裡也是有效的,現在我更是發現它用在專門處理喪事的禮儀公司裡也是 simple and effective 的,也就是說「不同職場一樣適用」,難怪聖經在西伯來書4:12說:【上帝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