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男輕女 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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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10月下旬,某位協談過多次的案主P君讀過我探討「重男輕女」的文章後,有感而發地回應:「在傳統社會下,絕大多數的人都有著重男輕女的觀念。身為女性,原先是『受害者』,但是令我驚訝的是,長大之後卻變成『加害者』。我的父母也有這樣的觀念(我爸是傳統大男人,我媽過得很勞苦),所幸他們對我的教育大都是自由開放,沒有男女的限制或分別。

但是,我媽媽總會在我面前,抱怨當女人很可憐,福報不好,或是上輩子因果,這輩子才會投胎當女人。

女人要懷胎十月,養兒育女,犧牲自己,成全老公家庭,多麼辛苦。當男人多麼自由輕鬆,只要賺錢,其他什麼都不用做。

如果可以選擇,她寧願不要結婚,也不要生小孩。

也許是這樣的觀念,對下一代產生影響,小我近十歲的妹妹,到現在還單身,完全沒有想要結婚生小孩,因為她變得懼怕感情與婚姻。

我曾經跟我媽說,我覺得作女生沒有什麼不好,相反的,我覺得身為女生,因為要歷經生兒育女才更偉大……,但我媽還是不認同。

 

我跟先生結婚前幾年,肚皮一直沒有動靜。婆婆緊張擔心、以為我不想生小孩,於是跟我說「生一個兒子給30萬,生一個女兒給20萬」,那時聽了心理很不舒服……

面對大環境,雖然無奈,但就從我自己這新一代的人觀念改變做起,至少我自己先做起。不過,令我驚訝的是,在我身旁年齡相仿,甚至比我年輕很多的媽媽朋友,還是會有類似觀念……,讓我覺得很無奈,例如:她們會跟我說,我生了兩個女兒、要不要再拼一個男孩?才能鞏固在婆婆心目中的地位並讓老公能對自己更加疼愛…
有一個朋友,生了第一胎是女兒,第二胎公婆就明示說,想辦法要她做試管生一個男孫,這樣名下的房子與財產,才會分給他們。此外,會供給男孫出國留學的費用,但女孫沒有。另外附帶,媳婦生出一個兒子還可以被婆婆贈送500萬現金。我聽到有這樣的公婆,覺得他們很無知,又可憐……」
………………

讀過上述P君的心得,我先是給予肯定稱讚,因為她竟然能夠看懂,重男輕女觀念下的「被害人」並不會在長大結婚之後變成「正常人」,反而是搖身一變成了「加害人」…

 

不過,我提醒她,「作女生沒有什麼不好,相反的,我覺得身為女生,因為要經歷生兒育女才更偉大……」的想法並不恰當,因為「大男人(主義)」跟「大女人(主義)」其實是「鐘擺的兩端」,不管是哪一端,都離問題的核心一樣遠!

 

該如何正確修正「重男輕女」的觀念呢?我告訴P君,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答案是在創世紀1:26-27:【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既然每一個男人跟每一個女人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樣式而被造,自然都是尊貴的。

一旦走入婚姻,男女沒有孰輕孰重……,男人的職責是創世紀2:15:【耶和華上帝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等同是一家之主),而女人的職責則是創世紀2:18:【耶和華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也就是女人的角色是【幫助者】(幫助先生成為稱職、成熟的一家之主)。

 

本文的結論是,如果男女願意按照上述教導、共同實踐創世紀 2:24【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結果會是夫妻(包括家人)都能住在「伊甸園」(快樂的園子),而後者就是上帝造男造女、設立「婚姻制度」的目的!相反地,「重男輕女」或「重女輕男」都不符合聖經教導,結果會是所有人(包括女性、男性)都是受害者、大家彼此加害……,沒有人是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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