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2月中旬在「快樂門診」中,某位協談過多次的中年案主A君表示,他在基督信仰中越來越認識「自由意志」的重要性,於是他明白原先「冰山的一角」是他兒子上了高中之後,不但用自己打工的錢去購買違法的權利車(機車)、經常凌晨才回家、無照駕駛出車禍、逃避警方酒測攔檢被處高額罰金、觸犯毒品防治條例被判保護管束……」,於是他天天都在擔心兒子會不會又闖禍,導致他心神耗弱、幾乎要罹患憂鬱症……
其實「冰山的主體」是身為父親的A君,為了避免兒子真的被關進監獄、身敗名裂,於是千方百計地設法阻止、多次陪同出入少年法庭、定期跟保護官見面求情、禁止兒子騎機車、由他每日開車接送兒子上下學、甚至於接送兒子去加油站打工……
我告訴A君,表面上看起來,他很愛護兒子、千方百計地想要阻止兒子落入絕境(其實就是真的被關進監牢…),不過他的努力不僅沒有長期的效果,反而導致兒子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出了事反正有父親會幫忙收拾殘局…),也把自己弄得壓力破表……
更進一步分析,A君其實是長期破壞(侵犯)兒子對於「自由意志」的操練:
運用「自由意志」>> 做出某個決定 >> 產生某種結果 >> 自己為結果負責
在過年期間,A君趁著在家裡跟女兒(已經上大學)看電影的時候,清楚地表達
自己過去沒能尊重上一代(A君父母親)的自由意志,也不斷侵犯、干預兒女的自由意志(要求女兒大學該讀什麼科系、應該要轉系、應該要修什麼輔系……),女兒聽完後流著眼淚沒說什麼……,不過A君覺得女兒的感受是正面的。
聽過A君的陳述,我肯定、稱讚他,因為他的人生正逐漸從「混亂」轉變成「快樂。」
某位單獨撫養兩個孩子長大的單親媽媽B君已經來「快樂門診」一段時間,起初「冰山的一角」是「幾個月前,同住的兒子跟她大吵一架,B君在盛怒之下叫兒子『滾』,於是兒子就搬離家了…」
多次協談後,B君認識了基督信仰,開始看懂「冰山的主體」其實是她多次侵犯了兒子的自由意志,例如某一晚半夜2點,已經當兵退伍的兒子在玩電腦,因為鍵盤聲音太大聲、吵醒了B君,接著B君「打了兒子一巴掌」,並且開始數落他……
此外,B君在兒子當年考上南部某大學時、對兒子說:「你不要搞東搞西,你不要叫我擔心…」,兒子反問B君為何那樣說?B君才說出:「我希望你以讀書為重,不要交女朋友…」。
後來,兒子果真在大學四年期間都沒有交女友。
畢業後,兒子把畢業證書拿給B君並說:「這張證書交給你,它值100萬!」
隨後並問:「我現在可以交女朋友了嗎?」
B君回答:「你現在還沒有工作,等存到了100萬之後再說…」
結果是,兒子目前接近40歲,標準宅男一個、沒有女友…
我按照雅各書 5:12的教導:【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地回應B君,先肯定她單親養家的努力以及對兒子的關心,不過「方式不適當、侵犯了兒子的自由意志…」;
B君終於明白兒子已經接近30歲時、她打了他一巴掌的事件,其嚴重性很像是中共軍機直接穿越台灣的中央山脈…,是會引起戰爭的。
打一巴掌在7歲可能是正確的,不過在27歲是絕對不適當的!
B君願意承認對兒子的諸多管教不當,並問我該怎麼辦?於是我跟她分享約翰一書1: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我鼓勵B君,兒子先前有表示除夕夜會回家吃團圓飯,所以B君可以把握機會,「就事論事」地跟兒子溝通(一件件地道歉說明,並強調自己並非故意…),不可「一語帶過」(例如立法院的包裹式表決)……,B君當場表示認同也願意去做。
除夕夜,B君跟多數媽媽一樣、準備了豐盛的團圓飯(干貝、烏魚子……),不過她卻對上述內容隻字未提!
雖然我感到失望,不過還是勉勵B君,要改變自己、養成新習慣確實不是一件「a piece of cake」的事,既然錯失這次溝通的機會,那就好好準備、把握下一次的機會,她才能夠「真實地」改善母子關係,而非只是維持「表面上」的和氣。
以上是跟「快樂門診」有關,發生在過年期間的一、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