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根究底(五)(上帝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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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繼續說:「如果我們願意遵照此種上帝所立下的規範,那麼我們將可以有能力去面對許多生活中艱難的場景,舉個例子來說,契友中有人的小孩是腦性麻痺的患者,我想所有的父母都會認為那是不光榮、不幸、倒楣(也就是『不好』)的事,因此生活便陷入愁雲慘霧中。
但如果孩子的父母願意遵照上帝所立下的規範,不要去判斷、論斷究竟腦性麻痺的孩子是好還是不好,而是相信聖經在詩篇一百二十七篇中所說:【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那麼父母就能專心於『照顧、教導、管理』這位腦性麻痺的孩子,如此一來全家就能生活在安息(平安)中。當然,做父母的也可以稱呼這樣的孩子是「折翼的天使」,這樣做符合『命名』的權柄。這樣一來,社會上就不會出現做父母的帶著有殘缺的孩子一起燒炭自殺的悲劇。相反地,會出現許多感人肺腑的故事,例如腦性麻痺患者「黃美廉」成為知名畫家的故事。這有點像國外某些家庭願意收養有殘缺的孩子,也像是台灣有人願意收留受傷或有殘缺的流浪動物。伊甸殘障基金會的創辦人”劉俠”的一生,也是類似的例子。這些感人故事的起點就是『不去判斷好壞、對錯』。」

大家如果再仔仔細地想一想,日常生活中最會讓我們生氣、火大、不高興、不快樂的事通常是什麼?常見的事例如:
「我怎麼會碰到那麼差勁的老闆、把我考績打乙等(我認為老闆……不好)」、
「我的客戶怎麼那麼不講道理(我認為客戶……不好)」、
「前面的車子開的那麼慢、像烏龜在爬(那位開車的人……不好)」、
「那麼小氣又愛計較的同事(我認為同事……不好)」、
「一點都不懂羅曼蒂克的老公或男友(我認為老公或男友……不好)」、
「爸媽只會管我、一點都不了解我(爸媽……不好)」、
「小孩頂撞我、一點都不懂得感恩(小孩……不好)」……
以上這些場景讓我們不快樂的根本原因是「我論斷別人” 不好”」

也有的是「老闆認為我績效不彰(老闆認為我……不好)」、
「客戶嫌我服務態度不親切因此向上級告狀(客戶認為我……不好)」、
「同事排擠我說我不合群(同事認為我……不好)」、
「老公或男友嫌我不夠漂亮身材不好(老公或男友認為我……不好)」、
「老婆或女友嫌我錢賺得不夠多、職位沒升遷(老婆或女友認為我……不好)」……
以上這些場景讓我們不快樂的根本原因是「別人論斷我” 不好”」

還有的是「我真是沒救了連這種小事也做不好(我認為自己……不好)」、
「我人緣太差了沒有人要跟我做朋友(我認為自己……不好)」、
「我真是太倒楣了竟然會遇到這樣的事(我認為自己……不好)」、……
以上這些場景讓我們不快樂的根本原因是「我論斷自己” 不好”」

如果我們想要脫離這些論斷的挾制,而過得平安快樂,那麼我們就必須遵照聖經中的法則,首先是歌林多前書四章使徒保羅的教導:【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著稱讚。】
使徒保羅很清楚地告訴我們,只有上帝擁有論斷的權柄,因此從他人而來的論斷不算什麼,當然自己對自己的論斷也沒什麼效力。
耶穌更是在馬太福音七章當中斬釘截鐵地告誡門徒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這裡的「樑木」和「刺」都是同樣的東西,都是指論斷別人。當我們願意遵照上帝所設立的法則,不去論斷別人的善惡,不去論斷事物的好壞,不去論斷自己,也不接受別人的論斷時,那真是會帶來極大的祝福,我們的心裏就會變得柔和謙卑,我們就會進入神所賜的安息(平安)。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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