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摩托車的啟示(上)(要不要買給他?)

分享這篇文章:

106年5月份某一天在吃過員工餐後,A大廚得知外籍助理L君的腳踏車被偷走了,顯得有點生氣,因為他曾經多次提醒L君,應該要把新買的腳踏車停放在店門口,不過她不聽,隨意放在街道對面的草地上,結果真的被偷走了,於是A大廚跟小老闆N君說:「妳暫時不要再買一部新的給她,免得她不懂得珍惜!」

接續上面的話題,A大廚提到他小兒子的摩托車分期付款,最近剛到期付清。他表示一年多以前,小兒子考上某科技大學後,因為要上下學,所以需要有摩托車代步。A大廚決定要買一部給他,不過他的做法是用自己的信用卡幫兒子付頭期款,剩下的款項做成分期付款,由兒子自己負責攤還,因為他知道兒子從讀高中起,寒暑假都有在打工,自己存了一些錢。在這一年多的分期繳款過程中,A大廚注意到兒子都有按時繳費,還觀察到他很愛惜車子,常常擦洗,維持的很乾淨,而且停放的位置也會特別留意,免得遭小偷覬覦。

聽完他的一番話,我問A大廚,為何當時不是直接買一部新車給兒子,而是要用上述的方式呢?他說:「我覺得,如果直接買給他,他很可能會因為得來容易,所以就會不知珍惜,不僅不會保養愛惜,還可能隨便停放,甚至於鑰匙忘了拔而被偷走……,這樣的結果不是我想看到的,所以我才想出上面的辦法。」

聽完A大廚的說明,我忍不住地稱讚他說:「你真是用心良苦地在教養兒子。我們在媒體上看到許多富二代、富三代的負面消息,最常見的就是亂花錢、隨意揮霍,推究其原因,最可能的就是做父母的過度提供金錢,於是孩子對於如何使用金錢的觀念走偏了,對於身邊的物質也不會珍惜愛護,於是時間一到就出事了。」

講到這裡,A大廚立刻想到當天的一則新聞,標題是:

「勁戰」買半年想換「野郎」遭父拒絕竟燒車」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北投泉源路昨晚(5月16日)11點,整排機車突然起火燃燒,警方到場,發現是一名住旁邊的18歲男子放火燒的。原因是他想要爸爸幫他買一台新的檔車,遭到拒絕,兩人起了爭執,男子一氣之下,下樓燒了才剛買半年的車,沒想到卻波及其他7台無辜車輛,得付出更大代價。 住在北投的18歲蘇姓男子,休學在家,買車靠爸,摩托車才買半年,將近全新,卻喜新厭舊突然要求爸爸幫他買新車,獅子大開口,從原本這台8萬元的「勁戰」,要換成另一台價格高達2倍、16萬的「野狼」,爸爸不答應,兒子竟負氣離家,放火洩恨……。

接下來,A大廚有感而發地說,當年他十七、八歲時,準備要去外面上班,於是跟媽媽說:「妳如果要我去上班賺錢,妳就要先買一部新摩托車給我,否則我就不去上班。媽媽當時就買了一部紅色的三陽達可達給我,那時可是很拉風的。同樣是要買摩托車,我卻是想了很久,沒有沿用我媽媽的模式,因為我想要教導小兒子更多愛物惜福、管理金錢的觀念。」

A大廚繼續說:「前幾天我太太問我早上有沒有叫小兒子起床上學,我說:「沒有喔,因為我覺得阿信在「Morning call 」那篇文章裡寫的內容有道理:『在寒冷的冬天,能夠多賴在溫暖的被窩裡,確實是一件令一個人肉體十分舒適的事;把起床的責任,丟給自己的父母,可以逃避自己該負的責任,也是一件令一個人肉體十分愉快的事;不過問題是這種令肉體舒適、愉快的習慣,卻會帶來不良的後果,那該怎麼辦呢?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最適當的解決方式就是使徒保羅在歌林多前書9:27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換句話說,就是要用天父上帝所賜給我們的”自由意志”,強烈地、用力地命令我們的肉體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對於做父母的而言,想要寵愛、溺愛自己的孩子,確實是天然人的想法、習性,不過為了要幫助孩子長大成熟,做父母的還是要學習” 攻克己身”, 要強烈地、用力地命令自己的肉體要適時地讓(幫助)孩子們學會”自己起床”,才不會害了子女一輩子……。』

所以我沒有再答應兒子早上叫他起床的要求。我也很清楚地跟兒子講,為什麼爸爸不再像以前一樣,當他的鬧鐘,因為他長大了,做爸爸的期待他更能管理自己……。我太太聽了我的想法,覺得很好奇,於是她就去加你阿信的臉書了,以後她可以自己去看你寫的文章。」

聽到這裡,我真是很高興,因為A大廚把我運用聖經內容,用心提出的溝通模式應用在親子之間,真是太棒了。

(未完待續……)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