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3月上旬某一天深夜,我收到簡訊「韋醫師您好:我是以前你的病患D君的女兒,有一件急事想請教您。我姨丈目前因為心臟血管堵塞嚴重,住進某區域醫院。因為心臟外科醫生跟心臟內科醫生都覺得做心臟導管手術有很高難度,於是心臟外科醫生建議做「冠狀動脈繞道手術」,不過家人擔心姨丈已經將近80歲,怕危險性太高…,遇到這麼困難的事,實在不知道該如何做決定?我姨丈預計明天中午先出院,再安排回診。
想請教您,是否該換醫生呢?還是應該轉院呢?不好意思這麼晚還打擾您,但實在是太棘手了,家人都很擔心! 謝謝您」
………………
上述狀況並非實際在「快樂門診」發生,不過本質上同樣是一種諮詢。雖然案主的問題是「該換醫生呢?還是應該轉院呢?」不過我認為那不過是「冰山的一角」,如果我直接回應問題,就等同於發射砲彈把「冰山的一角」打掉,問題當下確實可能消失!不過,水面下的部分很快就會浮起來,日後必定還會衍生其他問題……,所以我選擇按照聖經雅各書 1:19的教導:【你們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先是認真聽、仔細想,找出「冰山的主體」,才能完整地解決問題。
當然,多年的醫療經驗告訴我,最 simple and effective 的解決方式是「把醫療的決定權交還給病患本人!」
於是我答覆案主:「在台灣傳統的醫療模式中,醫護人員把絕大多數的精力用在照顧病人的「病」上面,而很少重視「人」(如附圖),舉個「快樂門診」的例子,某位將近五十歲的案主L君在協談時,嚎啕大哭地表示,她的母親從三十多歲就罹患了某種自體免疫疾病,長期服用類固醇,後來連腎臟也壞掉了。70歲之後,媽媽身體更差,曾經五度住進加護病房,第六次是107年底。
媽媽知道自己的身體已經很差,早已簽署過緩和醫療意願書,父親也支持媽媽的決定,不過在加護病房中,每天來來去去的實習醫生、住院醫師不斷地要求父親改變主意讓媽媽插管,雖然媽媽抓著L君的手表示抗議,不過終究還是被插管了。
幾週後,眼看著呼吸器拔不掉,因此醫師常規性地要求做氣切。同樣地,父親在不斷被遊說之下、無奈地答應了,結果氣切後媽媽就昏迷了,一天後就過世了。
媽媽斷氣時,L君不敢待在母親病床前,因為她自覺愧對母親、沒能尊重媽媽的意願、無法讓母親得到善終……。
協談時,L君一面大哭、一面痛陳台灣的醫療模式為何如此?那幾位實習醫生、住院醫師該抓去槍斃!她也很氣家裡的男人(父親、哥哥、弟弟)沒人敢負責,使得醫師可以把責任都推到家屬頭上……。
聽過L君的故事,我當然很難過,不過我告訴她,這就是台灣醫療的現況,她媽媽的遭遇其實「很常見」……
聽到「很常見」三個字,L君很驚訝、停止了哭泣,於是我拿出「病人 vs 病人」圖示並告訴她,在醫院裡,「人」幾乎是被忽略的,也就是說,大多數醫師並不在乎病人死得如何、有沒有得到善終,因為善終是屬於「人」的需求,而非「病」的範疇,而醫師所受的訓練就是治「病」,也就是用盡方法讓病患「活著」,至於病患活得好不好、生活品質如何……,這都是屬於「人」的範疇,醫師既不擅長,也不想弄懂,原因是跟治「病」比起來,其實處理「人」的需求是太複雜了,或者說是相對困難多了,因為只要談到「人」,就必須同時面對每個人的獨一性、特別性。
簡單來說,治「病」比較像是在「生產線」上作業,有一定的SOP,大家照著去做,不容易出錯,也不會被指責,更重要的是會得到健保的金錢給付。
相反地,要照顧「人」的需求,等同是在達成一件「客製化」的要求,裡面有許多變數,病人和家屬意見不一,醫師不僅無法兩面討好,還容易被家屬指責,因此在「趨吉避凶」的基本人性下,醫師自然是有意或無意地逃避照顧「人」(的需求)!」
……………
人性中,最重要的元素就是「自由意志」,所以我的建議是,請醫師對病患詳細說明病情(包括治療的好處以及各種風險,死亡的可能……),然後讓病人自己決定要不要接受……
以上是我推薦的模式,也就是「人」跟「病」一樣大,而非「病」很大,「人」很小、甚至完全被忽略。」
讀過上述說明,案主回覆「收到!謝謝韋醫生,我們今晚會和姨丈家人們說明您的提醒和意見!願上帝祝福您!」
文章寫到這裡,我覺得很特別,因為案主原先是在「換醫生」跟「轉院」之間作選擇,不過我的建議卻跟兩者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