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8月31日在吃員工餐前,老闆娘N君照往例帶大家唸兩次「愛的提醒765(每個人都會出錯,出了錯請提醒,不要用盯的)」。接下來她請內場領班A大廚跟大家分享,前一晚他去頭份某家婚宴會館試菜的心得。事情的始末是他的大兒子,已經決定要在年底結婚,好不容易挑了一個雙方家長都同意的日期,接下來一對新人趕忙去訂到了同一天的餐廳檔期,再來則是請A大廚夫妻還有其他親人去試菜,看看對該餐廳最高檔的婚宴菜色是否滿意。
因為我知道A大廚擁有廚藝的天份,對於食材還有各種味道特別敏銳,因此平常他對各種菜色是很挑剔的……。果不其然,他對餐廳同仁表示,試吃的菜色,不管是在食材的等級,或是擺盤、雕工,還是味道方面……,都不夠好!
接下來,他表示即便如此,他並沒有把上面的話說出來,只有對他兒子提到某一道貝類食材咬起來非常硬,希望換成同等級但比較軟的食材……,其他的都沒說,因為他知道當天的重點是一對新人的婚禮,至於菜好不好吃、餐廳的裝潢好不好看……,都是次要的,因此他不希望因為他對菜色的批評,反而加增了大兒子在籌辦婚禮時的壓力!
聽完A大廚的一番陳述後,我大大地稱讚他,能夠記得婚禮的重點,最重要的是一對新人……,其他的事物都是次要的。
我表示,我之所以會注意到這個議題,原因是以前在醫院裡,幾乎每天都會遇到病患的家屬,來探病時說出:「護士小姐,妳動作可不可以輕一點,病人會不舒服……」、「護理師,妳打針千萬要一針就上,否則病人會痛死……」、「醫生,你有沒有幫病人做電腦斷層(或其他高價檢查項目),那樣才能把病因查得更仔細……」、「醫生,我跟你們院長(某某立法委員)是好朋友喔……」……。」
我當然能夠猜想到講出這些話的人,原始的動機是「關心病人」,或是「非常關心病人」,不過當這些家屬做出不當表達,導致弄錯重點後,結果通常是醫護人員不僅對該位家屬產生反感(機車…),連帶地也容易對病人產生負面評價(例如將病人歸類為VIP……),最終的結果是病人受害!
同樣的道理,在喜宴試菜時,做父母的也可能會因為「關心一對新人」,或是「非常關心一對新人」,於是在試菜時,不斷地說:「某某菜餚很難吃」、「食材不夠高檔」、「擺盤不夠漂亮」、「份量太少」、「桌邊服務不夠好」、「餐廳裝潢不夠氣派」……,於是一對新人聽了不知該如何是好?究竟是要硬着頭皮辦下去,還是要另覓餐廳呢?
如果選擇前者,那麼一對新人心裡的壓力一定很大,不知如何對長輩交代!如果選擇後者,那不就要趕快看同一天,其他餐廳有沒有空檔?如果沒有,那不就要改變婚禮的日期?
另一個可能是,聽完長輩的評論,一對新人立刻吵了起來,雙方開始檢討當初是誰決定要在該處辦喜宴的、是誰決定桌菜的價位……,如果越吵越兇,說不定兩人一氣之下,雙方直接分手,連婚也不用結了……。
我舉的這些例子,最主要的原因是「搞不清楚重點為何?」其次是「表達關心的方式有誤!」
聽完我的說明,A大廚表示,其實他這一次之所以沒有落入上述一般人常見的陷阱「把關心變成對方的負擔」,原因是我曾經多次跟他討論過,當一個人同時要處理幾件事情時,第一步是先把事情按照重要性排出順序。
我跟他說,以前還在醫院工作時,我常常提醒住院醫師和護理師,要處理病人的許多問題時,例如有A、B、C三個問題,千萬不要把它們橫向排列(想要同時處理三者),而是要縱向排列(按照重要性,由上往下排列);
後者的好處是可以提醒自己,必須先把所有的精力用來處理A問題,等A解決了,再來處理B,最後行有餘力再來處理C。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一個病人同時罹患腸胃道出血、細菌性敗血症合併低血壓,心電圖同時顯示有心肌缺氧……,缺乏經驗的醫師可能會幫病人輸血,投用抗生素,同時想要處理心肌缺氧,於是投用冠狀動脈擴張劑,或是併用抗凝血劑以減少冠狀動脈血栓的惡化,不過前者可能會讓病人的低血壓更惡化,而後者可能讓腸胃道出血更惡化,這就是同時處理三件事的缺點,不僅吃力不討好,還可能讓病人陷入危境;
正確的做法是先區分出三者之間,那一個最危險、最可能先致命,就先處理它,例如醫師判斷病人的細菌性敗血症合併低血壓是最致命的,那麼就先用大量的靜脈輸液和適當的抗生素,加上適當的傷口處理(如果有膿瘍則切開引流或是用導管引流……),先把病人的血壓給拉回來,接下來再來考慮要不要做胃鏡檢查,或是要不要做心導管檢查……。我記得多年前有一個類似的案例,因為加護病房的醫師弄錯重點,導致病人死亡,最後家屬提告,弄得大家都不愉快。
我還告訴A大廚,我之所以會那樣排序,原因是聖經的教導。
我相信就算不是基督徒,許多人也聽過「十誡」。許多基督徒以為「愛人如己」是最重要的誡命,其實在它上面,還要有更高的指導原則,那就是十誡的第一誡,記載在馬太福音22:35-40:【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在聖經中,上帝告訴祂的百姓,誡命(生活法則)是有輕重順序的,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愛”天父上帝。這樣的說法聽起來好抽象,上帝雖然是無所不在,不過祂看不見,我們要如何去“愛”祂呢?答案是在約翰福音14:2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原來遵行上帝的命令、按著祂的法則行事為人,就是“愛祂”!
明白上述的原理,可以幫助我們去釐清生命中各樣人、事、物的重要性和優先順序,於是我們面對的A、B、C就不會是令人困惑、容易混淆的”橫向排列”,而是由上到下的”縱向排列”,我們只要照著天父上帝透過聖經的教導來安排順序,先處理A,再處理B,然後處理C……,如此一來,我們就不會弄錯重點,結果是「把關心變成對方的負擔」!